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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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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贡问政,子曰:“足食,足兵,民信之矣。” 子贡曰:“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三者何先?” 曰:“去兵。” 子贡曰:“必不得已而去,于斯二者何先?” 曰:“去食。自古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。” 孟子较礼食之轻重,礼重而食轻,则去食;食重而礼轻,则去礼。惟色亦然。而孔子去食存信,曰“自古皆有死,民无信不立”。不复较其重轻何也?曰“礼信之于食色,如五谷之不杀人。” 今有问者曰:吾恐五谷杀人,欲禁之如何?必答曰:吾宁食五谷而死,不禁也。此孔子去食存信之论也。今答曰:择其杀人者禁之,其不杀人者勿禁也,五谷安有杀人者哉?此孟子礼食轻重之论也。礼所以使人得妻也,废礼而得妻者皆是,缘礼而不得其妻者,天下未尝有也。信所以使人得食也,弃信而得食者皆是,缘信而不得食者,天下未尝有也。今立法不从天下之所同,而从其所未尝有以开去取之门,使人以为礼有时而可去也,则将各以其私意权之,其轻重岂复有定物?由孟子之说,则礼废无日矣。 或曰:舜不告而娶,则以礼则不得妻也。曰:此孟子之所传,古无是说也。凡舜之事,涂廪浚井,不告而娶,皆齐鲁间野人之语,考之于《书》,舜之事父母,盖泣蒲焉,不至于奸,无是说也。使不幸而有之,则非人理之所期矣。自舜已来,如瞽叟者,盖亦有之,为人父而不欲其子娶妻者,未之有也。故曰:缘礼而不得其妻者,天下无有也。 或曰:嫂叔不亲授,礼也。嫂溺而不援,曰礼不亲授,可乎?是礼有时而去取也。曰嫂叔不亲授,礼也。嫂溺援之以手,亦礼也。何去取之有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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