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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五


  唐以前文字未刻印,多是写本。齐衡阳王钧手自细书《五经》,置巾箱中。巾箱《五经》自此始。后唐明宗长兴三年,宰相冯道、李愚,请令判国子监田敏校正《九经》,刻板印卖。朝廷从之。虽极乱之世,而经籍之传甚广。予曾大父遗书,皆长兴年刻本,委于兵火之余,仅存《仪礼》一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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