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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沂州军贼王伦事宜札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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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庆历三年〉 臣近闻沂州军贼王伦等杀却忠佐朱进,打劫沂、密、海、扬、泗、楚等州,邀呼官吏,公取器甲,横行淮海,如履无人。比至高邮军,已及二三百人,皆面刺天降圣捷指挥字号,其王伦仍衣黄衫。据其所为,岂是常贼?骤闻可骇,深思可忧。臣窃见自古国家祸乱,皆因兵革先兴,而盗贼继起,遂至横流,后汉、隋、唐之事,可以为鉴。国家自初兵兴,必知须有盗贼,便合先事为备。而谋国之臣,昧于先见,致近年盗贼纵横,不能扑灭。未形之事,虽或有所不及;已兆之患,岂可因循不为?臣遍思天下州军,无一处有备。假令王伦等周游江海之上,驱集罪人,徒众渐多,南越闽、广而断大岭,西走巴峡以窥两蜀,所在空然,谁能御之?若不多为方略,窃恐未可剪除。而朝廷之臣,尚若常事,不过差一两人使臣,领兵捕捉,此外更无处置。窃以去患宜速,防祸在微。伏望陛下深惧祸端,督责宰辅,早为擘画,速务剪除。臣亦有短见数事,谨具条列,以裨万一: 一、乞访寻被杀朱进,或有儿男,便与一官,令其捕贼,以复父仇。仍许令乘驿,随逐指射兵士随行。 二、窃知王伦在沂、密间只有四五十人,及至高邮已二三百人,皆是平民,被其驱胁。欲乞除军贼不赦外,特赦驱胁之人。先与安慰其家,各令家人以书招谕。有能杀军贼脱身自归者,等第重与酬赏。可使自相疑贰,坏散凶徒。 三、窃虑江淮诸处先有盗贼,渐与王伦合势,则凶徒转炽,卒难剪灭。欲乞指挥,募诸处未获盗贼,有能谋杀军贼者,亦等第重行酬奖。可使贼心自疑,徒党难集。 四、乞出榜招募诸处下第举人及山林隐士、负犯流落之人,有能以身入贼算杀首领,及设计误贼陷于可败之地者,重与酬奖。所贵凶党怀疑,不肯招延无赖之人以为谋主。 五、窃见朝廷虽差使臣领兵追捕,而凶贼已遍劫江淮,深虑赶趁不及,徒党渐多。欲乞特差中使,驰骑先计会沿江淮诸路州军,会合巡检、县尉,预先等截,续发禁兵,随后追逐。所贵不致走透。 右臣所陈五事,伏乞详择施行。外有先被王伦胁从人等首身者百余人,其中有当与酬赏及合行分配者,乞早赐施行,用安反侧。谨具状奏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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