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戕竹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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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最多竹,樊圃棋错。包箨榯笋之赢,岁尚十数万缗,坐安候利,宁肯为渭川下?然其治水庸,任土物,简厉芟养,率须谨严。家必有小斋闲馆在亏蔽间,宾欲赏,辄腰舆以入,不问辟疆,恬无怪让也。以是名其俗为好事。 壬申之秋,人吏率持镰斧,亡公私谁何,且戕且桴,不竭不止。守都出令:有敢隐一毫为私,不与公上急病,服王官为慢,齿王民为悖。如是累日,地榛园秃,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,由是知其民之急上。 噫!古者伐山林,纳材苇,惟是地物之美,必登王府,以经于用,不供谓之畔废,不时谓之暴殄。今土宇广斥,赋入委叠,上益笃俭,非有广居盛囿之侈。县官材用,顾不衍溢朽蠹,而一有非常,敛取无艺。意者营饰像庙遇差乎!《书》不云“不作无益害有益,”又曰“君子节用而爱人”。天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,守官与道,不可以忽也。推类而广之,则竹事犹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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