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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一


  李文靖公(沆)为相沈正厚重,有大臣体。尝曰:“吾为相无他能,唯不改朝廷法制,用此以报国。”士大夫初闻此言,以谓不切于事。

  及其后,当国者或不思事体,或收恩取誉,屡更祖宗旧制,遂至官兵冗滥,不可胜纪,而用度无节,财用匮乏,公私困弊。推迹其事,皆因执政不能遵守旧规,妄有更改所致。至此始知公言简而得其要,由是服其识虑之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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