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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八 行狀二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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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尚書戶部侍郎贈兵部尚書蔡公行狀〈寶元二年〉】 公諱齊,字子思。其先洛陽人,皇祖以下始著籍於膠東。公幼依外舅劉氏,能自力為學,初作詩已有動人語。今相國李公見之大驚,謂公之皇考曰:「兒有大志,宜善視之。」州舉進士第一,以書薦其里人史防,而居其次。祥符八年,真宗皇帝采賈誼置器之說,試禮部所奏士,讀至公賦,有安天下意,歎曰:「此宰相器也。」凡貢士當贈第者,考定,必召其高第數人並見,又參擇其材質可者,然後賜第一。及公召見,衣冠偉然,進對有法,天子為無能過者,亟以第一賜之。 初拜將仕郎、將作監丞,通判兗州。太守王臻治政嚴急,喜以察盡為明。公務為裁損,濟之以寬,獄訟為之不冤。逾年,通判濰州。民有告某氏刻偽稅印為奸利者,已逾十年,蹤跡連蔓,至數百人。公歎曰:「盡利於民,民無所逃,此所謂法出而奸生者邪?是為政者之過也。」為緩其獄,得減死者十餘人,餘皆釋而不問。濰人皆曰:公德於我,使我自新為善人。由是風化大行。 天禧二年,還京師,當召試。時大臣有用事者,意不悅公。居數月,不得召。久而天子記其姓名,趣使召試,拜著作佐郎,直集賢院,階再加為宣德郎,勳騎都尉,主判三司開拆司,賜緋衣銀魚,遷右正言,階朝奉郎,勳上騎都尉。 今天子即位,遷右司諫。真宗新棄天下,天子諒陰不言。丁晉公用事專權,欲邀致公,許以知制誥,公拒不往,益堅。已而寇萊公、王文康公皆以不附己連黜。公歸歎曰:「吾受先帝之知而至於此,豈宜為權臣所脅?得罪,非吾懼也。」既而晉公敗,士嘗為其用者皆恐懼,獨公終無所屈。未幾,同修起居注,又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,判流內銓,賜服金紫,改三司戶部、度支二副使,轉勳輕車都尉,借給事中,奉使契丹。天聖八年,拜起居舍人、知制誥、同知審官院、會靈宮判官,充翰林學士,加侍讀學士,賜爵汝南縣開國子,食邑五百戶。 太后修景德寺成,詔公為記。而宦者羅崇勳主營寺事,使人陰謂公曰:「善為記,當得參知政事。」公故遲之,頗久,使者數趣,終不以進。崇勳怒,讒之太后,遷禮部郎中,改龍圖閣直學士,出為西京留守。是時魯肅簡公方參知政事,爭之太后前,卒不能留。 以親便,求改密州。遭歲旱,除其公田之租數千石,又請悉除京東民租,弛其鹽禁,使民得賈海易食以救其饑。東人至今賴之,皆曰:「使吾人百萬口活而不饑者,蔡公也。」徙南京留守,進爵侯,增邑戶五百為一千,階朝散大夫。 召還,拜右諫議大夫,權御史中丞,判吏部流內銓,遷給事中,勳護軍,增邑五百為千五百戶。莊獻明肅皇太后崩,議尊楊太妃為太后,垂簾聽政。議決,召百官賀。公曰:「天子明聖,奉太后十餘年,今始躬親萬事,以慰天下之心,豈宜女後相繼稱製?且自古無有。」固止不追班。太妃卒不預政,止稱太后於宮中。 復為龍圖閣直學士、權三司使。京師有指荊王為飛語者,內侍省得三司小吏,鞫之,連及數百人。上聞之大怒,詔公窮治,跡其所來。無端,而上督責愈急,有司不知所為,京師為之恐動。公以謂繆妄之說起於小人,不足窮治,且無以慰安荊王危疑之心,奏疏論之,一夕三上。上大悟,乃可其奏,止笞數人而已,中外之情乃安。 拜樞密副使,進爵公,增邑戶五百為二千。南海蠻酋虐其部人,部人款宜州自歸者八百餘人。議者以為叛蠻不可納,宜還其部。公獨以為蠻去殘酷而歸有德,且以求生,宜納之荊湖,賜以閑田,使自營。今縱卻之,必不復還其部,苟散入山谷,當為後患。爭之不能得。其後數年,蠻果為亂,殺將吏十餘人,宜、桂以西皆警,朝廷頗以為憂。 景祐元年,遷禮部侍郎,參知政事。二年,賜號推忠佐理功臣,進階正奉大夫,勳柱國。郭皇后廢,京師富人陳氏女有色,選入宮為後。公爭之,以為不可,自辰至巳,辯論不已。上意稍悟,遂還其家。河決橫壟,改而北流,議者以為當塞。公曰:「水性下,而河北地卑,順其所趣以導之,可無澶、滑壅潰之患,而貝、博數州得在河南,於國家便,但理堤護魏州而已。」從之,澶、滑果無患。契丹祭天於幽州,以兵屯界上,界上驚騷。議者欲發大軍以備邊、公獨料其必不動,後卒無事。 公在大位,臨事不回,無所牽畏,而恭謹謙退,未嘗自伐,天下推之為正人,搢紳之士倚以為朝廷重。三年,頻表求解職,不許。明年,遂罷,以戶部侍郎歸班,改賜推誠保德功臣,勳上柱國。久之,出知潁州。寶元二年四月四日,以疾卒於官。公在潁州,聞西方用兵,惻然有憂國心,自以待罪外邦,不得盡其所懷,使其弟稟言西事甚詳。公之卒,故吏朱寀至潁,潁之吏民見寀,泣於馬前,指公嘗所更曆施為,曰:「此公之跡也。其為政有仁恩,所至如此。平生喜薦士,如楊偕、郭勸、劉隨、龐籍、段少連,比比為當世名臣。 公為人神色明秀,須眉如畫。精學博聞,寬大沉默,一言之出,終身可復。其蒞官行己出處始終之大節,可考不誣如此。謹按贈兵部尚書,於令為三品。其法當諡,敢告有司。謹狀。 【司封員外郎許公行狀〈寶元二年〉】 君諱逖,字景山,世家歙州。少仕偽唐,為監察御史。李氏國除,以族北遷。獻其文若干篇,得召試,為汲縣尉冠氏主簿。凡主簿二歲,縣民七百人詣京師,願得君為令。遷秘書省校書郎、知縣事,數上書論北遷事,是時趙普為相,四方奏疏不可其意者悉投二甕中,甕滿輒出而焚之,未嘗有所肯可,獨稱君為能,曰:「其言與我多合。 又二歲,徙江華令,未行,轉運使樊知古薦其材,拜太僕寺丞,磨勘錢帛糧草,監永城和糴,知海陵監。三歲,用監最遷大理寺丞,賜緋衣銀魚,監泗州排岸司,遷讚善大夫,監永興軍榷貨務,遷太常丞、知鼎州。州雜蠻蜑,喜以攻劫為生,少年百餘人私自署為名號,常伺夜出掠居人,居人惡之,莫敢指。君至而歎曰:「夫政,民之庇也。威不先去其惡,則惠亦不能及人。」君政既行,盜皆亡入他境,約君去乃還。遷國子博士,奉使兩浙、江南,言茶鹽利害,省州縣之役,皆稱旨。 出知興元府,大修山河堰。堰水舊溉民田四萬餘頃,世傳漢蕭何所為。君行壞堰,顧其屬曰:「酂侯方佐漢取天下,乃暇為此以溉其農,古之聖賢,有以利人無不為也,今吾豈宜憚一時之勞,而廢古人萬世之利?」乃率工徒躬治木石,石墜,傷其左足,君益不懈。堰成,歲穀大豐,得嘉禾十二莖以獻。 遷尚書主客員外郎、京西轉運使,徙荊湖南路。荊湖南接溪洞諸蠻,歲出為州縣患。君曰:「鳥獸可馴,況蠻亦人乎!」乃召其酋豪,諭以禍福,諸蠻皆以君言為可信。訖三歲,不以蠻事聞朝廷。君罷來朝,真宗麵稱其能。會有司言荊南久不治,真宗拜君度支員外郎、知府事。荊南鈐轄北路兵馬,於荊湖為大府,故常用重人,至君特選以材,用員外郎自君而始。 明年,選司封員外郎,賜金紫,徙知揚州。州居南方之會,世之仕宦於南,與其死而無歸者,皆寓其家於揚州。故其子弟雜居民間,往往倚權貴,恃法得贖,出入裏巷為不法,至或破亡其家。君捕其甚者笞之,曰:「此非吏法,乃吾代汝父史教也。」子弟羞愧自悔,稍就學問為善人,風俗大化。歲滿,在道得疾,卒於高郵。 君少孤,事其母兄,以孝謹聞。常戒其妻事嫂如姑,而未嘗敢先其兄食,衣雖弊,兄不易衣,不敢易。 初,違命侯遣其弟朝京師,君之故友全惟嶽當從,以其家屬托君。惟嶽果留不返,君善撫其家,為嫁其女數人。李氏國亡,君載其家北歸京師,以還惟嶽。 歷官四十年,不問家事。好學,尤喜孫、吳兵法。初在偽唐,數上書言事,得校書郎,遂遷御史。王師圍金陵,李氏大將李雄擁兵數萬留上江,陰持兩端。李氏患之,以謂非君不能召雄。君走上江,以語動雄,雄即聽命。已而李氏以蠟書止雄於溧水,君曰:「此非柵兵之地,留之必敗。」乃戒雄曰:「兵來,慎無動,待我一夕,吾當入白,可與公兵俱入城。」君去,王師挑之,輒出戰,果敗死。君至,收其餘卒千人而去。 君少慷慨,卒能自立於時。其孝謹聞於其族,其信義著於其友,其材能稱於其官,是皆可書以傳。謹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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