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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二 墓誌三首碣一首


  【翰林侍讀侍講學士王公墓誌銘〈嘉祐二年〉】

  公諱洙,字原叔。其生始能言,已知為詩,指物能賦。既長,學問自六經、《史記》、百氏之書,至於圖緯、陰陽、五行、律呂、星官、算法、訓故、字音,無所不學,學必通達,如其專家。其語言初如不出諸口,已而辨別條理,發其精微,聽者忘倦,決疑請益,人人必得其所欲。故自其少也,一時名臣賢士皆稱慕之,其名聲著天下。

  初舉進士,為廬州舒城尉,坐事免官,歸居南京。故相臨淄晏公為留守,奇其文章,待以客禮。久之,復調賀州富川主簿,未行,臨淄公薦其才,留居應天府學,教諸生。會詔舉經術士為學官,京東轉運使舉公應詔,召為國子監直講,遷大理評事、史館檢討、知太常禮院、天章閣侍講、直龍圖閣、同判太常寺。慶曆中,小人有不便大臣執政者,欲排去之,未知所發。而杜丞相子婿蘇舜欽為集賢校理,負時名,所與交遊皆留世賢豪。已而舜欽坐監進奏院祠神會客,為御史所彈,公以坐客貶知濠州,徙知襄、徐、亳三州。范文正公、富丞相皆言王某學問經術,多識故事,宜在朝廷。復召為檢討、同判太常寺、侍講,充史館修撰,拜知制誥,權判吏部流內銓。至和元年九月,為翰林學士。三年,以親嫌改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。嘉祐二年九月甲戌朔,以疾卒,享年六十有一。累官至尚書吏部郎中,階朝散大夫,勳輕車都尉,爵開國伯,食邑五百戶。

  公為人寬厚樂易,孝於宗族,信於朋友,諸孤不能自立者,皆為之嫁娶。始舉進士時,與郭稹同保,人有告稹冒母禫者,法當連坐。主司召公,問果保稹否,不然,可易也。公言保之,不可易也。於是與稹俱罷。

  公以文儒進用,能因其所學為上開陳,其言緩而不迫。天子常喜其說,意有所欲,必以問之,無不能對,嘗以塗金龍水箋為飛白「詞林」二字以褒之。至於朝廷他有司前言故實,皆就以考正。既領太常,吉凶禮典,撰定尤多。嘗修《集韻》,校定《史記》、前後《漢書》,編《國朝會要》、《鄉兵制度》、《祖宗故事》、《三朝經武聖略》。皇祐中,大享明堂,翰林侍讀學士宋祁言明堂禮廢久,必得通知古今之學者。詔公共草其儀,禮成,撰《大享明堂記》。又詔修雅樂。晚喜隸書,尤有古法。著《易傳》十篇,其他文章千有餘篇。

  其施於為政,敏而有方。襄州中廬戍兵驕,前為守者患之,不能制。公至,因事召之,悉集於庭,告曰:某時為某事者,非某人邪?取其一二人置於法,餘悉不問,兵始知懼。是時妖賊反貝州,州縣無遠近,皆警動。佐吏勸公毋給州卒教習者真兵,公笑曰:「是欲防亂乎?此所以使人不安也。」在徐州,遭歲大饑,免民舟算緡,使得糴旁郡,而出公私米粟賑民,所活尤多。有司上其最,降詔書褒美。

  其在朝廷,多所論議。遇人恂恂惟謹。及既歿,而考其言,皆當世要務。公知制誥,夏竦卒,天子以東宮舊恩賜諡文獻。公曰:「此僖祖皇帝諡也。」封還其目,不為草辭,因曰:「前有司諡王溥為文獻,章得象為文憲,字雖異而音同,皆當改。」於是太常更諡竦文莊,而溥、得象皆易諡。又嘗論宗戚近幸,冒法幹恩澤,以亂刑賞。又言天下民田稅不均,而奸民逃亡,有司失其常稅,請用郭諮、孫琳千步開方為均田法,頒之州縣,使因民訟,稍稍均之,可不擾,而有司得復其常數。近時選諫官、御史,有執政之臣嘗薦舉者,皆以嫌不用。公以謂士飭身勵行,而大臣薦賢以報國,以嫌廢之,是疑大臣而廢賢材,不可。及論河功、邊食,皆可施行。

  方公病時,八月,開邇英閣,侍臣並進講讀,而公獨病,天子思之,遣使者問公疾少間否,能起而為予講邪?既而公病篤以卒,天子震悼,賻恤加等,贈給事中,特賜諡曰文。即以其年十月辛酉,葬於應天府虞城縣之孟諸鄉土山原。

  公,應天宋城人也。曾祖諱厚。祖諱化,贈太傅。父諱礪,贈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。公初娶董氏,再娶胡氏,皆先公卒。又娶齊氏,封高陽縣君。子男五人:長曰叟臣,早卒;次曰力臣,太常寺太祝;次欽臣,秘書省正字;次陟臣,將作監主簿;次曾臣,某官。一女,適太常博士陳安道。銘曰:

  惟王氏之先,遠自三代,下迄戰國。商、周、齊、魏,其後之人,皆以王為氏。故其為姓,尤多於後世。而太原之王,出周王子。公世可考,實太原人。後家於宋,遂以蕃延。惟其皇考,是生八子。公實其季,其德克嗣。播其休聲,以顯於仕。八支之盛,名譽材賢。公考朝廷,儒學之臣。退食於家,詵詵子孫。豈其不樂,胡奪之年?朝無谘詢,士失益友。送車國門,出涕引首。於茲歸藏,刻銘不朽。

  【尚書工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許公墓誌銘〈嘉祐二年〉】

  公諱元,字子春,姓許氏,宣州宣城人也。許氏世以孝謹稱鄉里。其父亡,一子當官,兄弟相讓,久之,曰「吾弟材,後必庇吾宗」,乃以公補郊社齋郎。徙居海陵,力耕以養其母。調明州定海、劍州順昌縣尉,泰州軍事推官。戍兵千人自海上亡歸,州守聞變,不知所為。公為詰其所以來,二三人出前對,公叱左右執之,曰:「惑眾者此爾,其餘何罪。」勞其徒而遣之。遷鎮東軍節度推官、知潤州丹陽縣。縣有練湖,決水一寸,為漕渠一尺,故法:盜決湖者,罪比殺人。會歲大旱,公請借湖水溉民田,不待報,決之。州守遣吏按問,公曰:「便民罪令可也。」竟不能詰。由是溉民田萬餘頃,歲乃大豐。再遷太子中舍,監揚州博鹽和糴倉,知泰州如皋縣,所至民愛思之。

  公為吏喜修廢壞,其術長於治財。自元昊叛河西,兵出久無功,而天下勞弊,三司使言公材,以主榷貨。公言先時賈人入粟塞下,京師錢不足以償,故錢償愈不足,則粟入愈少而價愈高,是謂內外俱困。請高塞粟之價,下南鹽以償之,使東南去滯積,而西北之粟盈,曰:「此輕重之術也。」行之果便。是時京師粟少,而江淮歲漕不給,三司使懼,大臣以為憂,參知政事范仲淹謂公獨可辦,乃以公為江淮、兩浙、荊湖發運判官。公曰:「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師者,吾不信也。」至則治千艘,浮江而上,所過州縣留三月食,其餘悉發,而州縣之廩遠近以次相補,由是不數月,京師足食。既而歎曰:「此可為於乏時,然歲漕不給者,有司之職廢也。」乃考故事,明約信令,發斂轉徙,至於風波遠近、遲速賞罰,皆有法。凡江湖數千里外,談笑治之,不擾不勞,而用以足。

  公初以殿中丞為判官,已而為副、為使,每歲終,會計來朝,天子必加恩禮,特賜進士出身,官至工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,凡在職十有三年。已而曰:「臣憊矣,願乞臣一州。」天子顧代公者難其人,其請至八九,久之,察其實病且老矣,乃以知揚州。居歲餘,徙知越州。公益病,又徙泰州。至州,未視事,以嘉祐二年四月某日卒於家,享年六十有九。

  曾祖諱稠,池州錄事參軍。祖諱規,贈大理評事。父諱逖,尚書司封員外郎,贈工部侍郎。公娶馮氏,封崇德縣君,先公卒。子男二人:長曰宗旦,真州揚子孫主簿;次曰宗孟,守將作監主簿。女一人,適太常寺太祝滕希雅。

  先是江淮歲漕京師者,常六百萬石,其後十餘歲,歲益不充。至公為之,歲必六百萬,而常餘百萬以備非常。方其去職,有勸公進為羨餘者,公曰:「吾豈聚斂者哉,敢用此以希寵?」

  公為人善談論,與人交,久而益篤。於其家尤孝悌,所得俸祿分給宗族,無親疏之異。

 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,葬公於真州揚子縣甘露鄉之某原。其所與遊廬陵歐陽修誌於其墓曰:

  嗚呼!為天下者,固常養材於無事之時,蓋必有事,然後材臣出。自寶元、慶曆以來,兵動一方,奔走從事於其間者,皆號稱天下豪傑,其智者出謀,材者獻力,訖不得少如其志。而公遭此時,用其所長,且久於其官,故得卒就其業而成此名,此其可以書矣。乃為之銘曰:

  材難矣,有蘊而不得其時;時逢矣,有用而不盡其施。功難成而易毀,雖明哲或不能以自知。公材之敏兮,用適其宜。誌方甚壯兮,力則先衰。行著於家,而勞施於國。永幽其兮,銘以哀之。

  【零陵縣令贈尚書都官員外郎吳君墓碣銘〈嘉祐三年〉】

  君諱舉,字太衝,姓吳氏,興國軍永興人也。曾祖諱瑗,祖諱章,父諱思迥。五代之際,自江以南為南唐,吳氏亦微不顯。

  君當李煜時,以明經為彭澤主簿。太祖皇帝召煜來朝,煜不奉詔,遣曹彬討之,前鋒兵破池陽,遣使招降郡縣。使者到彭澤,其令欲以城降,君以大義責之,且曰:「吾能為李氏死爾。」乃共殺使者,為煜守。煜已降,君為遊兵執送軍中,主將責以殺使者,君曰:「固當如是爾。」主將義而釋之。當是時,嘗仕煜者皆隨煜至京師,得復補吏,君獨棄去不顧。太平興國二年,詔求李氏時故吏,所在敦遣,君始至京師,以為鄆州平陰主簿,歷益州成都令,陝州錄事參軍,襄州之宜城、洋州之真符、福州之連江、楚州之鹽城、耀州之同官,最後為零陵令。以祥符九年八月二十六日,道卒於揚州,享年七十有六。

  夫人伏氏,能讀書史,有賢行,後君十有四年以卒,享年八十有二。子男二人:長曰見,早卒;次曰中復,今為起居舍人。以景祐三年十有一月甲子,合葬君、夫人於南康軍都昌縣之長城。

  君學《春秋》,通三《傳》。其臨大節,知所守。當五代時,僭竊分裂,喪君亡國不勝數,士之不得守其節與不能守者,世皆習而不怪。君於此時,獨區區志不忘李氏,其義有足動人,然而亦無為君道者。考君之出處,自重不妄,宜其世莫之知。而潛德晦善,顯於後世,克有賢子,為時名臣。君以子恩,累贈尚書都官員外郎,考於令品,又得碣於其墓,以昭令德而示子孫。於是史官廬陵歐陽修曰:「此余職也。」乃為之辭曰:

  世逢屯兮,廉恥道缺。中國五礻亶兮,九州分裂。朝存夕亡兮,士莫守節。昧者習安兮,懦夫志奪。偉哉吳君兮,凜矣其烈。世莫我知兮,不妄自伐。有韞必昭兮,後世而發。嗚呼吳君兮,寓銘斯碣。

  【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張君墓誌銘〈嘉祐四年〉】

  君諱思,字希聖,青州人也。曾祖諱庭實,不仕。祖諱昂,贈尚書職方郎中。父諱從化,尚書駕部員外郎,贈秘書少監。母河南縣太君朱氏。

  君天禧四年舉進士及第,為濰州司理參軍、青州益都縣主簿、開封府倉曹參軍,改秘書省著作佐郎、知益都縣,再遷秘書丞、太常博士、通判閬州、權知興元府。景祐四年九月十七日,以疾卒於官,享年六十有四。

  君世以明經仕宦,至君,始為辭章舉進士。官雖卑,事親能盡其養,不知其祿之薄也。退與妻子惡衣蔬食,無難色。居親喪,盡哀,葬其家三十餘喪,鄉里稱其孝。為吏所至有能名。京東歲大饑,所在盜賊起,獨君所治益都無盜,而賑恤饑人,比他縣尤多。安撫使以為言,詔書褒美。在閬州,治嘉陵江石堤,民至今賴之。

  君為博士時,其弟愈猶為布衣。君嘗歎曰:「吾年四十有七,始以進士及第,今且老,吾誌其衰矣。」顧其三子曰:「是必大吾門。」因獨念其弟愈,先君之所愛也,乃欲致其仕,以冀一子恩得以命其弟;顧貧,未能去祿仕,每以為恨。已而其子唐卿舉進士第一,君聞之喜且泣曰:「吾誌其就矣。」乃上書求致仕,且欲官其弟愈,未及而卒。

  君娶王氏,馮翊縣君,後君二十二年以卒。子男三人:唐卿,將作監丞,通判陝州;唐輔,孟州濟源縣尉,皆早卒。唐民,今為秘書丞。女二人,長適屯田員外郎任沆,次早卒。孫男二人,曰危行、果行;孫女二人,皆尚幼。君以子恩贈尚書度支員外郎,夫人王氏亦以子恩封長壽縣太君。以嘉祐四年十月十二日,葬君、夫人於青州益都縣仁德鄉之南原。銘曰:

  張有世序,是為青人。君治益都,有政於民。仕也四方,昌其子孫。終必返本,斯之謂仁。鄉人之思,封樹長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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