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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八 經旨十首辯一首


  【易或問三首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或問:「大衍之數,《易》之縕乎?學者莫不盡心焉。」曰:「大衍,《易》之末也,何必盡心焉也。《易》者,文王之作也,其書則六經也,其文則聖人之言也,其事則天地萬物、君臣父子夫婦人倫之大端也。大衍,筮占之一法耳,非文王之事也。」「然則不足學乎?」曰:「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,未有學其小而能至其大者也,知此然後知學《易》矣。六十四卦,自古用焉。夏、商之世,筮占之說略見於書。文王遭紂之亂,有憂天下之心,有慮萬世之志,而無所發,以謂卦爻起於奇耦之數,陰陽變易,交錯而成文,有君子、小人、進退、動靜、剛柔之象,而治亂、盛衰、得失、吉凶之理具焉,因假取以寓其言,而名之曰『易』。至其後世,用以占筮。孔子出於周末,懼文王之志不見於後世,而《易》專為筮占用也,乃作《彖》、《象》,發明卦義,必稱聖人、君子、王後以當其事,而常以四方萬國、天地萬物之大以為言,蓋明非止於卜筮也,所以推原本意而矯世失,然後文王之志大明,而《易》始列乎六經矣。《易》之淪於卜筮,非止今世也,微孔子,則文王之志沒而不見矣。夫六爻之文,占辭也,大衍之數,占法也,自古所用也。文王更其辭而不改其法,故曰大衍非文王之事也。所謂辭者,有君子、小人、進退、動靜、剛柔之象,治亂、盛衰、得失、吉凶之理,學者專其辭於筮占,猶見非於孔子,況遺其辭而執其占法,欲以見文王作《易》之意,不亦遠乎!凡欲為君子者,學聖人之言;欲為占者,學大衍之數,惟所擇之焉耳。」

  或問:「《係辭》果非聖人之作,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論,何也?」曰:「何止乎《係辭》。舜之塗廩、浚井,不載於六經,不道於孔子之徒,蓋俚巷人之語也。及其傳也久,孟子之徒道之。事固有出於繆妄之說。其初也,大儒君子以世莫之信,置而不論。及其傳之久也,後世反以謂更大儒君子而不非,是實不誣矣。由是曲學之士,溺焉者多矣。自孔子歿,周益衰,王道喪而學廢,接乎戰國,百家之異端起。十翼之說,不知起於何人,自秦、漢以來,大儒君子不論也。」或者曰:「然則何以知非聖人之作也?」曰:「大儒君子之於學也,理遠而已矣。中人已下,指其跡、提其耳而譬之,猶有惑焉者,溺於習聞之久,曲學之士喜為奇說以取勝也。何謂『子曰』者?講師之言也,吾嘗以譬學者矣。『元者,善之長;亨者,嘉之會;利者,義之和;貞者,事之乾』,此所謂《文言》也。方魯穆薑之道此言也,在襄公之九年,後十有五年而孔子生。左氏之傳《春秋》也,固多浮誕之辭,然其用心,亦必欲其書之信後世也。使左氏知《文言》為孔子作也,必不以追附穆薑之說而疑後世,蓋左氏者,不意後世以《文言》為孔子作也。孟子曰:『盡信書,不如無書。』孟子豈好非六經者,黜其雜亂之說,所以尊經也。」

  或問:「大衍,筮占之事也,其於筮占之說,無所非乎?」曰:「其法是也,其言非也。用蓍四十有九,分而為二,掛一,揲四,歸奇,再扐,其法是也。象兩,象三,至於乾坤之策,以當萬物之數者,其言皆非也。《傳》曰『知者創物』,又曰『百工之事,皆聖人之作也』。筮者,上古聖人之法也。其為數也,出於自然而不測,四十有九是也;其為用也,通於變而無窮,七八九六是也。惟不測與無窮,故謂之神,惟神,故可以占。今為大衍者,取物合數以配蓍,是可測也,以九六定乾坤之策,是有限而可窮也,矧占之而不效乎!夫奇耦,陰陽之數也;陰陽,天地之正氣也。二氣升降,有進退而無老少。且聖人未嘗言,故雖《係辭》之龐雜,亦不道也。」問者曰:「然則九六何為而變?」曰:「夫蓍四十有九,無不用也。昔之言大衍者,取四揲之策,而舍掛扐之數,兼知掛扐之多少,則九六之變可知矣。蓍數無所配合,陰陽無老少,乾坤無定策,知此,然後知筮占矣。嗚呼!文王無孔子,《易》其淪於卜筮乎?《易》無王弼,其淪於異端之說乎!因孔子而求文王之用心,因弼而求孔子之意,因予言而求弼之得失,可也。」

  【明用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《乾》之六爻曰:「初九,潛龍勿用。九二,見龍在田。九三,君子終日乾乾,夕惕若厲,無咎。九四,或躍在淵,九五,飛龍在天。上九,亢龍有悔。」又曰「用九,見群龍無首,吉」者,何謂也?謂以九而名爻也。乾爻七九,九變而七無為,《易》道占其變,故以其所占者名爻。不謂六爻皆常九也,曰「用九」者,釋所以不用七也。及其筮也,七常多而九常少,有無九者焉。此不可以不釋也。曰「群龍無首,吉」者:首,先也,主也,陽極則變而之他,故曰「無首」也。凡物極而不變則弊,變則通,故曰「吉」也。物無不變,變無不通,此天理之自然也,故曰「天德不可為首」,又曰「乃見天則」也。

  《坤》之六爻曰:「初六,履霜堅冰至。六二,直方大,不習無不利。六三,含章可貞,或從王事,無成有終。六四,括囊,無咎無譽。六五,黃裳元吉。上六,龍戰於野,其血玄黃。」又曰「用六,利永貞」者,何謂也?謂以六而名爻也。坤爻八六,六變而八無為,亦以其占者名爻。不謂六爻皆常六也,曰「用六」者,釋所以不用八也。及其筮也,八常多而六常少,有無六者焉。此不可以不釋也。陰柔之動,或失於邪,故曰「利永貞」也。

  陰陽反復,天地之常理也。聖人於陽,盡變通之道;於陰,則有所戒焉。六十四卦,陽爻皆七九,陰爻皆六八,於《乾》、《坤》而見之,則其餘可知也。

  【春秋論上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事有不幸出於久遠而傳乎二說,則奚從?曰:從其一之可信者。然則安知可信者而從之?曰:從其人而信之,可也。眾人之說如彼,君子之說如此,則舍眾人而從君子。君子博學而多聞矣,然其傳不能無失也。君子之說如彼,聖人之說如此,則舍君子而從聖人。此舉世之人皆知其然,而學《春秋》者獨異乎是。孔子,聖人也,萬世取信,一人而已。若公羊高、穀梁赤、左氏三子者,博學而多聞矣,其傳不能無失者也。孔子之於經,三子之於傳,有所不同,則學者寧舍經而從傳,不信孔子而信三子,甚哉其惑也!經於魯隱公之事,書曰「公及邾儀父盟於蔑」,其卒也,書曰「公薨」,孔子始終謂之公。三子者曰:非公也,是攝也。學者不從孔子謂之公,而從三子謂之攝。其於晉靈公之事,孔子書曰「趙盾弑其君夷皋」。三子者曰:非趙盾也,是趙穿也。學者不從孔子信為趙盾,而從三子信為趙穿。其於許悼公之事,孔子書曰「許世子止弑其君買」。三子者曰:非弑之也,買病死而止不嚐藥耳。學者不從孔子信為弑君,而從三子信為不嚐藥。其舍經而從傳者何哉?經簡而直,傳新而奇,簡直無悅耳之言,而新奇多可喜之論,是以學者樂聞而易惑也。予非敢曰不惑,然信於孔子而篤者也。經之所書,予所信也;經所不言,予不知也。

  難者曰:「子之言有激而云爾。夫三子者,皆學乎聖人,而傳所以述經也。經文隱而意深,三子者從而發之,故經有不言,傳得而詳爾,非為二說也。」予曰:「經所不書,三子者何從而知其然也?」曰:「推其前後而知之,且其有所傳而得也。國君必即位,而隱不書即位,此傳得知其攝也。弑君者不復見經,而盾復見經,此傳得知弑君非盾也。君弑賊不討,則不書葬,而許悼公書葬,此傳得知世子止之非實弑也。經文隱矣,傳曲而暢之。學者以謂三子之說,聖人之深意也,是以從之耳,非謂舍孔子而信三子也。」予曰:「然則妄意聖人而惑學者,三子之過而已。使學者必信乎三子,予不能奪也。使其惟是之求,則予不得不為之辨。」

  【春秋論中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孔子何為而修《春秋》?正名以定分,求情而責實,別是非,明善惡,此《春秋》之所以作也。自周衰以來,臣弑君,子弑父,諸侯之國相屠戮而爭為君者,天下皆是也。當是之時,有一人焉,能好廉而知讓,立乎爭國之亂世,而懷讓國之高節,孔子得之,於經宜如何而別白之?宜如何而褒顯之?其肯沒其攝位之實而雷同眾君誣以為公乎?所謂攝者,臣行君事之名也。伊尹、周公、共和之臣嘗攝矣,不聞商、周之人謂之王也。使息姑實攝而稱號無異於正君,則名分不正而是非不別。夫攝者,心不欲為君而身假行君事,雖行君事而其實非君也。今書曰公,則是息姑心不欲之,實不為之,而孔子加之,失其本心,誣以虛名,而沒其實善。夫不求其情,不責其實,而善惡不明如此,則孔子之意疏,而《春秋》繆矣。

  《春秋》辭有同異,尤謹嚴而簡約,所以別嫌明微,慎重而取信,其於是非善惡難明之際,聖人所盡心也。息姑之攝也,會盟、征伐、賞刑、祭祀皆出於己,舉魯之人皆聽命於己,其不為正君者幾何?惟不有其名爾。使其名實皆在己,則何從而知其攝也。故息姑之攝與不攝,惟在為公與不為公,別嫌明微,係此而已。且其有讓桓之志,未及行而見殺。其生也,誌不克伸;其死也,被虛名而違本意。則息姑之恨,何伸於後世乎!其甚高之節,難明之善,亦何望於《春秋》乎!今說《春秋》者,皆以名字、氏族、予奪為輕重,故曰「一字為褒貶」。且公之為字,豈不重於名字、氏族乎?孔子於名字、氏族,不妄以加人,其肯以公妄加於人而沒其善乎?以此而言,隱實為攝,則孔子決不書曰公,孔子書為公,則隱決非攝。難者曰:「然則何為不書即位?」曰:「惠公之終,不見其事,則隱之始立,亦不可知。孔子從二百年後,得其遺書而修之,闕其所不知,所以傳信也。」

  難者又曰:「謂之攝者,左氏耳。公羊、穀梁皆以為假立以待桓也,故得以假稱公。」予曰:「凡魯之事出於己,舉魯之人聽於己,生稱曰公,死書曰薨,何從而知其假?」

  【春秋論下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弑逆,大惡也!其為罪也莫贖,其於人也不容,其在法也無赦。法施於人,雖小必慎,況舉大法而加大惡乎。既輒加之,又輒赦之,則自侮其法而人不畏。《春秋》用法,不如是之輕易也。

  三子說《春秋》書趙盾以不討賊,故加之大惡,既而以盾非實弑,則又復見於經,以明盾之無罪。是輒加之而輒赦之爾。以盾為無弑心乎?其可輕以大惡加之?以盾不討賊,情可責而宜加之乎?則其後頑然未嘗討賊,既不改過以自贖,何為遽赦,使同無罪之人?其於進退皆不可,此非《春秋》意也。趙穿弑君,大惡也。盾不討賊,不能為君復讎,而失刑於下。二者輕重,不較可知。就使盾為可責,然穿焉得免也?今免首罪為善人,使無辜者受大惡,此決知其不然也。《春秋》之法,使為惡者不得幸免,疑似者有所辨明,所謂是非之公也。

  據三子之說:初,靈公欲殺盾,盾走而免。穿,盾族也,遂弑。而盾不討,其跡涉於與弑矣。此疑似難明之事,聖人尤當求情責實以明白之。使盾果有弑心乎?則自然罪在盾矣,不得曰為法受惡而稱其賢也。使果無弑心乎?則當為之辨明,必先正穿之惡,使罪有所歸,然後責盾縱賊,則穿之大惡不可幸而免,盾之疑似之跡獲辨,而不討之責亦不得辭。如此,則是非善惡明矣。今為惡者獲免,而疑似之人陷於大惡,此決知其不然也。若曰盾不討賊,有幸弑之心,與自弑同,故寧舍穿而罪盾。此乃逆詐用情之吏矯激之為爾,非孔子忠恕、《春秋》以王道治人之法也。孔子患舊史是非錯亂而善惡不明,所以修《春秋》,就令舊史如此,其肯從而不正之乎?其肯從而稱美,又教人以越境逃惡乎?此可知其繆傳也。問者曰:「然則夷皋孰弑之?」曰:孔子所書是矣,趙盾弑其君也。

  今有一人焉,父病,躬進藥而不嚐。又有一人焉,父病而不躬進藥。而二父皆死。又有一人焉,操刃而弑其父。使吏治之,是三人者,其罪同乎?曰:「雖庸吏猶知其不可同也。躬藥而不知嘗者,有愛父之孝心而不習於禮,是可哀也,無罪之人爾。不躬藥者,誠不孝矣,雖無愛親之心,然未有殺父之意,使善治獄者,猶當與操刃殊科。況以躬藥之孝,反與操刃同其罪乎?此庸吏之不為也。然則許世子止實不嚐藥,則孔子決不書曰弑君,孔子書為弑君,則止決非不嚐藥。」難者曰:「聖人借止以垂教爾。」對曰:「不然。夫所謂借止以垂教者,不過欲人之知嘗藥耳。聖人一言明以告人,則萬世法也,何必加孝子以大惡之名,而嘗藥之事卒不見於文,使後世但知止為弑君,而莫知藥之當嘗也。教未可垂而已陷人於大惡矣,聖人垂教,不如是之迂也。果曰責止,不如是之刻也。」

  難者曰:「然則盾曷為復見於經?許悼公曷為書葬?」曰:「弑君之臣不見經,此自三子說爾,果聖人法乎?悼公之葬,且安知其不討賊而書葬也?自止以弑見經,後四年,吳敗許師,又十有八年,當定公之四年,許男始見於經而不名。許之書於經者略矣,止之事跡,不可得而知也。」

  難者曰:「三子之說,非其臆出也,其得於所傳如此。然則所傳者皆不可信乎?」曰:「傳聞何可盡信?公羊、穀梁以尹氏卒為正卿,左氏以尹氏卒為隱母,一以為男子,一以為婦人。得於所傳者蓋如是,是可盡信乎?」

  【春秋或問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或問:「《春秋》何為始於隱公而終於獲麟?」曰:「吾不知也。」問者曰:「此學者之所盡心焉,不知何也?」曰:「《春秋》起止,吾所知也。子所問者,始終之義,吾不知也,吾無所用心乎此。昔者,孔子仕於魯。不用,去之諸侯。又不用,困而歸。且老,始著書。得《詩》自《關雎》至於《魯頌》,得《書》自《堯典》至於《費誓》,得魯《史記》自隱公至於獲麟,遂刪修之。其前遠矣,聖人著書足以法世而已,不窮遠之難明也,故據其所得而修之。孔子非史官也,不常職乎史,故盡其所得修之而止耳。魯之《史記》,則未嘗止也,今左氏《經》可以見矣。」曰:「然則始終無義乎?」曰:「義在《春秋》,不在起止。《春秋》,謹一言而信萬世者也。予厭眾說之亂《春秋》者也。」

  或問:「子於隱攝,盾、止之弑,據經而廢傳。經簡矣,待傳而詳,可廢乎?」曰:「吾豈盡廢之乎?夫傳之於經勤矣,其述經之事,時有賴其詳焉,至其失傳,則不勝其戾也。其述經之意,亦時有得焉,及其失也,欲大聖人而反小之,欲尊經而反卑之。取其詳而得者,廢其失者,可也;嘉其尊大之心,可也;信其卑小之說,不可也。」問者曰:「傳有所廢,則經有所不通,奈何?」曰:「經不待傳而通者十七八,因傳而惑者十五六。日月,萬物皆仰,然不為盲者明,而有物蔽之者,亦不得見也。聖人之意皎然乎經,惟明者見之,不為他說蔽者見之也。」

  【泰誓論〈景祐四年〉】

  《書》稱:商始咎周以乘黎。乘黎者,西伯也。西伯以征伐諸侯為職事,其伐黎而勝也,商人已疑其難製而惡之。

  使西伯赫然見其不臣之狀,與商並立而稱王,如此十年,商人反晏然不以為怪,其父師老臣如祖伊、微子之徒,亦默然相與熟視而無一言,此豈近於人情邪?由是言之,謂西伯受命稱王十年者,妄說也。

  以紂之雄猜暴虐,嘗醢九侯而脯鄂侯矣,西伯聞之竊歎,遂執而囚之,幾不免死。至其叛己不臣而自王,乃反優容而不問者十年,此豈近於人情邪?由是言之,謂西伯受命稱王十年者,妄說也。

  孔子曰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商。」使西伯不稱臣而稱王,安能服事於商乎?且謂西伯稱王者,起於何說?而孔子之言,萬世之信也。由是言之,謂西伯受命稱王十年者,妄說也。

  伯夷、叔齊,古之知義之士也,方其讓國而去,顧天下皆莫可歸,聞西伯之賢,共往歸之,當是時,紂雖無道,天子也。天子在上,諸侯不稱臣而稱王,是僭叛之國也。然二子不以為非,依之久而不去。至武王伐紂,始以為非而棄去。彼二子者,始顧天下莫可歸,卒依僭叛之國而不去,不非其父而非其子,此豈近於人情邪?由是言之,謂西伯受命稱王十年者,妄說也。

  《書》之《泰誓》稱「十有一年」,說者因以謂自文王受命九年,及武王居喪二年,並數之爾。是以西伯聽虞、芮之訟,謂之受命,以為元年。此又妄說也。古者人君即位,必稱元年,常事爾,不以為重也。後世曲學之士說《春秋》,始以改元為重事。然則果常事與?固不足道也。果重事與?西伯即位已改元矣,中間不宜改元而又改元。至武王即位,宜改元而反不改元,乃上冒先君之元年,並其居喪稱十一年。及其滅商而得天下,其事大於聽訟遠矣,又不改元。由是言之,謂西伯以受命之年為元年者,妄說也。後之學者,知西伯生不稱王,而中間不再改元,則《詩》、《書》所載文、武之事,粲然明白而不誣矣。

  或曰:「然則武王畢喪伐紂,而《泰誓》曷為稱十有一年?」對曰:「畢喪伐紂,出於諸家之小說,而《泰誓》,六經之明文也。昔者孔子當衰周之際,患眾說紛紜以惑亂當世,於是退而修六經,以為後世法。及孔子既沒,去聖稍遠,而眾說復興,與六經相亂。自漢以來,莫能辨正。今有卓然之士,一取信乎六經,則《泰誓》者,武王之事也,十有一年者,武王即位之十有一年爾,復何疑哉?司馬遷作《周本紀》,雖曰武王即位九年祭於文王之墓,然後治兵於孟津,至作《伯夷列傳》,則又載父死不葬之說,皆不可為信。是以吾無取焉,取信於《書》可矣。」

  【怪竹辯〈康定元年〉】

  謂竹為有知乎?不宜生於廡下;謂為無知乎?乃能避檻而曲全其生。其果有知乎?則有知莫如人。人者,萬物之最靈也,其不知於物者多矣。至有不自知其一身者,如駢拇、枝指、懸疣、附贅,皆莫知其所以然也。以人之靈,而不自知其一身,使竹雖有知,必不能自知其曲直之所以然也。竹果無知乎?則無知莫如枯草死骨,所謂蓍龜者是也。自古以來,大聖大智之人有所不知者,必問於蓍龜而取決,是則枯草死骨之有知,反過於聖智之人所知遠矣。以枯草死骨之如此,則安知竹之不有知也?遂以蓍龜之神智,而謂百物皆有知,則其他草木瓦石,叩之又頑然皆無所知。然則竹未必不無知也。由是言之,謂竹為有知不可,謂為無知亦不可,謂其有知無知皆不可知,然後可。

  萬物生於天地之間,其理不可以一概。謂有心然後有知乎?則蚓無心。謂凡動物皆有知乎?則水亦動物也。人獸生而有知,死則無知矣;蓍龜生而無知,死然後有知也。是皆不可窮詰。故聖人治其可知者,置其不可知者,是之謂大中之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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