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欧阳修 > 崇文总目叙释 | 上页 下页 |
春秋类 |
|
昔周法坏而诸侯乱,平王以后,不复雅而下同列国,吴、楚、徐夷,并僭称王,天下之人不禀周命久矣。孔子生其末世,欲推明王道以扶周,乃聘诸侯,极陈君臣之理。诸侯无能用者,退而归鲁,即其旧史,考诸行事,加以王法,正其是非,凡其所书,一用周礼,为《春秋》十二篇,以示后世。后世学者传习既久,其说遂殊,公羊高、穀梁赤、左丘明、邹氏、夹氏,分为五家。邹、夹最微,自汉世已废,而三家盛行。当汉之时,《易》与《论语》分为三,《诗》分为四,《礼》分为二,及学者散亡,仅存其一,而余家皆废。独《春秋》三《传》,并行至今。初,孔子大修六经之文,独于《春秋》,欲以礼法绳诸侯,故其辞尤谨约而义微隐。学者不能极其说,故三家之《传》,于圣人之旨,各有得焉。太史公曰:“为人君者,不可不知《春秋》。”岂非王者之法具在乎。 |
虚阁网(Xuges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