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李若水 > 忠愍集 | 上页 下页 |
御题李若水忠愍集 |
|
(爱新觉罗·弘历) 主和误国罪奚辞,即使弗和祸亦随。〈或谓若水初亦颇主和议,卒能慷慨殉节,足以自赎。夫以和议为非,自属正论,第彼时宋势日弱,金势日强,求和固适以自趣其亡,即不请和,亦未必能御敌而幸免于祸,非有识者未易见及此耳。〉 慷慨捐躯诚可尚,诗文成集合教垂。 浩然之气塞天际,不幸而生革命时。 全彼忠还申己义,事非得已惨何为。 * 若水厉志不屈,捐躯以成其忠,克全臣节,亦其生辰之不幸。然大金当革命之时,自非若水之所得而抗,杀之以全其名,亦即以申己之义。其事本非得已,第解颐断舌,处之太惨。金将尼玛哈实不免过当。 夫金、宋在当时犹敌国也,若明永乐篡逆,于不附己者横加诛戮,则皆其本朝臣子。且洪武所留贻者,乃俱戕贼不顾,其于天理澌灭殆尽,甚且投铁铉于镬,剥景清之皮,则残忍惨毒,尤非人类所为。向每为之不平。兹论李若水事,因并及之。 |
虚阁网(Xuges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