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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一


  族叔育万言,张歌桥之北,有人见黑狐醉卧场屋中(场中守视谷麦小屋,俗谓之场屋。)。初欲擒捕,既而念狐能致财,乃覆以衣而坐守之。狐睡醒,伸缩数四,即成人形。甚感其护视,遂相与为友。狐亦时有所馈赠。一日,问狐曰:“设有人匿君家,君能隐蔽弗露乎?”

  曰:“能。”

  又问:“君能凭附人身狂走乎?”

  曰:“亦能。”

  此人即恳乞曰:“吾家酷贫,君所惠不足以赡,而又愧于数渎君。今里中某甲,甚富而甚畏讼,顷闻觅一妇司庖。吾欲使妇往应,居数日,伺隙逃出藏君家,而吾以失妇阳欲讼。妇尚粗有姿首,可诬以蜚语,胁多金。得金之后,公凭附使奔至某甲别墅中,然后使人觅得,则承惠多矣。”

  狐如所言,果得多金。觅妇返后,某甲以在其别墅,亦不敢复问。然此妇狂疾竟不愈,恒自妆饰,夜似与人共嬉笑,而禁其夫勿使前。急往问狐,狐言无是理,试往侦之。俄归而顿足曰:“败矣!是某甲家楼上狐,悦君妇之色,乘吾出而彼入也。此狐非我所能敌,无如何矣。”

  此人固恳不已,狐正色曰:“譬如君里中某,暴横如虎,使彼强据人妇,君能代争乎?”

  后其妇颠癎日甚,且具发其夫之阴谋。针灸劾治皆无效,卒以瘵死。里人皆曰:“此人狡黠如鬼,而又济以狐之幻,宜无患矣。不虞以狐召狐,如螳螂黄雀之相伺也。”

  古诗曰:“利旁有倚刀,贪人还自戕。”信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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