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纪昀 > 姑妄听之 | 上页 下页 |
三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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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仲尼不为己甚”,岂仅防矫枉过直哉?圣人之所虑远也。老子曰:“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畏之。” 夫民未尝不畏死,至知必死乃不畏,至不畏死则无事不可为矣。小时闻某大姓为盗劫,悬赏格购捕。半岁余,悉就执,亦俱引伏。而大姓恨盗甚,以多金赂狱卒,百计苦之。至足不蹑地,胁不到席,束缚不使如厕,裤中蛆虫蠕蠕嘬股髀,惟不绝饮食,使勿速死而已。盗恨大姓甚,私计强劫得财,律不分首从斩;轮奸妇女,律亦不分首从斩。二罪从一科断,均归一斩,万无加至磔裂理。乃于庭鞫时,自供遍污其妇女,官虽不据以录供,而众口坚执,众耳共闻,迄不能灭此语。不善大姓者又从而附会,谓:“盗已论死,足蔽罪。而不惜多金,又百计苦之,其衔恨次骨正以此。” 人言籍籍,亦无从而辨此疑,遂大为门户玷,悔已无及。夫劫盗骈戮,不能怨主人;即拷掠追讯,桎梏幽系,亦不能怨主人。法所应受也。至虐以法外,则其志不甘。掷石击石,力过猛必激而反。取一时之快,受百世之污,岂非已甚之故乎?然则圣人之所虑远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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