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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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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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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一一
罗与贾比屋而居,罗富贾贫。罗欲并贾宅,而勒其值。以售他人,罗又阻挠之。久而益窘,不得已减值售罗。罗经营改造,土木一新。落成之日,盛筵祭神。纸钱甫燃,忽狂风卷起著梁上,烈焰骤发,烟煤迸散如雨落。弹指间,寸椽不遗,并其旧庐癎焉。方火起时,众手交救,罗拊膺止之,曰:“顷火光中,吾恍惚见贾之亡父,是其怨毒之所为,救无益也。吾悔无及矣。”
急呼贾子至,以腴田二十亩,书券赠之。自是改行从善,竟以寿考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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