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纪昀 > 滦阳消夏录 | 上页 下页 |
六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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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游士以书画自给,在京师纳一妾,甚爱之。或遇宴会,必袖果饵以贻妾,亦甚相得。无何病革,语妾曰:“吾无家,汝无归;吾无亲属,汝无依;吾以笔墨为活,吾死,汝琵琶别抱,势也,亦理也。吾无遗债累汝,汝亦无父母兄弟掣肘,得行己志。可勿受锱铢聘金,但与约,岁时许汝祭我墓,则吾无恨矣。” 妾泣受教,纳之者亦如约,又甚爱之。然妾恒郁郁忆旧恩,夜必梦故夫同枕席,睡中或妮妮呓语。夫觉之,密延术士镇以符箓,梦语止而病渐作,驯至绵惙。临殁,以额叩枕曰:“故人情重,实不能忘,君所深知,妾亦不讳。昨夜又见梦曰:‘久被驱遣,今得再来,汝病如是,何不同归?’已诺之矣。能邀格外之惠,还妾尸于彼墓,当生生世世,结草衔环。不情之请,惟君图之。” 语讫奄然。夫亦豪士,慨然曰:“魂已往矣,留此遗蜕何为?杨越公能合乐昌之镜,吾不能合之泉下乎!” 竟如所请。此雍正甲寅乙卯间事。余时年十一二,闻人述之,而忘其姓名。余谓:“再嫁,负故夫也;嫁而有二心,负后夫也。此妇进退无据焉。” 何子山先生亦曰:“忆而死,何如殉而死乎?” 何励庵先生则曰:“《春秋》责备贤者,未可以士大夫之义,律儿女子,哀其遇可也,悯其志可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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