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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献策奏削发诸臣


  宋献策疏曰:明朝削发奸臣,吏政府不宜授职,此辈既不能捐躯殉难,以全忠义,又不肯委身归顺,以事真主,顾乃巧立权宜,排徊岐路,忠节既亏,心迹难料。若委以政事,任以腹心,恐他日有反噬之祸云云。自成批云:削发奸臣,命法司严刑拷问,吏政府不得混叙授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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