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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传廷杀贺人龙


  先是十一年戊寅冬,大兵入,改陕抚孙传廷保定总督,传廷以失聪辞,不许,寻逮之。至是壬午正月,起传廷兵部侍郎,督陕兵剿寇。四月,传廷檄召诸将于西安,缚贺人龙斩之。诸将莫不动色。因以人龙兵分隶诸将。人龙,陕西米脂人,与李自成同邑,初以诸生效用,屡杀贼有功,叛将剧贼多归之。襄城之役,朝廷疑人龙暗与贼通,密敕传廷斩之。贼闻,酌酒相庆曰:贺风子死,取关中,如拾芥耳。

  人龙虽有骄蹇之罪,然其功不可掩也。昔楚杀子玉,而晋文喜。刘宋杀道济,而魏人庆。赵宋杀武穆,而金人贺。国有良将,敌之所畏也。即有他过,亦当宥之。奈何轻杀之耶?曲端屡立大功,而张浚杀之。载之青史,至今以为恨。傅廷之于人龙,将毋同?不二载,而潼关不守,拾芥之言,洵非诬也。

  呜呼!人臣非有功之难,而居功为难也。以人龙起诸生,屡破贼,可谓一时之杰,及会师击献,三檄不至,兵噪西归,此岂人臣之道,西安之缚,虽朝廷之过疑,亦人龙自取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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