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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振玘墓誌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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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軍都督府都事佩於李君墓誌銘(甲辰) 六朝以門第相高,人物最為近古。蓋父兄之淵源,師友之講說,朝典國故,是非邪正,皆有成案具於胸中,猶如醫者,見證既多,至於治病,不至倉惶失措。單門寒士,所識不過朱墨几案間事,一當責任,網羅衣缽之下,不覺東西易置,吾浙人往往墮落於時局者,大抵此一輩也。憶昔與馮儼公湖上偶談東林事,其門人率爾問曰:「楊大洪何人也?」儼公正色曰:「汝不知楊大洪先生乎,正復讀書何益?」向若有門第者,寧有是言乎? 君姓李氏,諱振玘,字佩於,號樛仙,明之鄞縣人。高祖堂,河道侍郎。曾祖惟孝,廬州府通判。祖承寀,永康學教諭。父康先,太子少保禮部尚書。母范氏,封夫人。尚書自天啟壬戌入朝,凡五年而出,又自崇禎戊辰入朝,凡七年而出,所遇之時皆朋黨交訌,是非晦冥。君髻年隨任,尚書所接見之人,即能知某也君子,某也小人,一時事變錯互,君子受禍之由,小人傾險之術,君從帳中屏後,耳屬口談,皆足以救舊史之虛實。十餘年以來,予過甬上,君從高玄若、萬履安指畫天啟、崇禎間事,慷慨興亡,怒罵涕泣,交發並至。一日酒闌,言某年某月,朝士有以蝦腦百斤奉其義父魏忠賢者,正復不知用蝦若干,此時奉蝦腦者之子在座,君竟忘之。 予曾遇宣城人劉振,出其所著《識大編》,文詞蕪穢,不具論,其載三案之事,以《要典》為聖書,騰口剿說,海內著述家,猶不敢直黜其非,而有證據之者。嗟乎!《要典》為奄人造逆之書,天下受其魚爛,其是非亦不難辯,禍延焰熄,尚留人間。戴剡源曰:「紹興之末,乾道之前,能言主張魏公排秦檜又不肯媚大淵者,可謂君子之徒矣。」推是以論,若君者其得不謂之君子之徒乎?故使君而當平世,必能扶植善類,不為小人所牽挽,今不幸而約處草野,衣冠廣席,每一發言,能使經生失鄙,其正人心術,亦不為少,雖君得之姿稟,然耳濡目染,其受門第之益,抑又可誣耶?君用尚書恩,授前軍都督府都事,未仕而國亡。與其兄振璣,多與失職者遊,行李之往來,資其困乏,一時不減八廚之目。 壬寅正月,振璣被誣入獄,君悉其有以出之,遂亦鬱鬱而死,蓋癸卯十一月某日也,年五十有一。娶薛氏,繼邵氏,子曰某某。 予於己丑始識君,癸巳太夫人六旬,君不遠百里,登堂為壽。余妄有論著,君得其片言隻字,必手抄之,予亦欲錄君所談,以證予言之不妄,而君不可作矣。因徇其子之請而銘之。銘曰: 遷言荊軻,征夏無且。征大將軍,蘇建語余。 柳州竊比,與史官書。萬曆之季,崇禎之初。 朋黨勝負,亂髮莫梳。余欲征之,甬東佩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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