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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安庆府知府何公墓表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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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庆二十年,龚自珍娶于山阴何氏,实知府裕均从女孙。明年夏,知府公卒。又明年,丧归山阴,其孤盐大使镶、通判衔篯以行状来乞铭。状繁不次,次其要。公姓何氏,讳裕均,浙江山阴人。祖经文,官知府,赠荣禄大夫、河南巡抚。父掞,官知府,妣吕恭人。公之仕,始通判湖南宝庆府,同知江南徽州府,遂知山东莱州府。黜,复起,知江西临江府,又知江南池州府,卒于江南安庆府任,年六十七。历六郡,完密平和,善管守,属县无亏蚀。其处家也,以友兄弟闻。凡兄弟之子若孙皆育之,其女善嫁之,远兄弟皆赡之,犹子、诸甥侍左右,肃然立,见者知为礼法故家也。卒之日,无寸椽一瓦。配陈恭人,侧室韦,子二,韦出。自珍以婚姻之故,习其门内,习其乡,征于馀妇,状皆信,乃铭。铭曰:是孝友有政声者之阡,越之君子,尚封树之可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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