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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祖


  汉儒以曾祖之父为高祖。考之于传,高祖者,远祖之名尔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郯子来朝,曰:‘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。’”则以始祖为高祖。

  《书·盘庚》:“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,乱越我家。”《康王之浩》:“张皇六师,无坏我高祖寡命。”则以受命之君为高祖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:“王谓籍谈曰:‘昔而高祖孙伯黡,司晋之典籍。”则谓其九世为高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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