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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兵去食


  “乃积乃仓,乃裹侯粮,于橐于囊。”国所以足食,而不待豳土之行也。“备乃弓矢,锻乃戈矛,砺乃锋刃,无敢不善。”国所以足兵,而不淮夷之役也。苟其事变之来而有所不及备,则耰鉏白梃可以为兵,而不可阙食以修兵矣。糠核草根可以为食,而不可弃信以求食矣。

  古之人有至于张空弮,罗雀鼠,而民无贰志者,非上之信有以结其心乎?此又权于缓急轻重之间,而为不得已之计也。明此义,则国君死社稷,大夫死宗庙,至于舆台、牧圉之贱莫不亲其上,死其长,所谓圣人有金城者,此物此志也。岂非为政之要道乎?孟子言“制梃以挞秦、楚”,亦是可以无待于兵之意。

  古之言兵,非今日之兵,谓五兵也。故曰:“天生五材,谁能去兵?”《世本》:“蚩尤以金作兵,一弓、二殳、三矛、四戈、五戟”;《周礼》“司右五兵”注引《司马法》曰:“弓矢围,殳矛守,戈戟助”是也。“诘尔戎兵”,诘此兵也。“踊跃用兵”,用此兵也。“无以铸兵”,铸此兵也。秦汉以下,始谓执兵之人为兵。如信陵君得选兵八万人,项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,见于太史公之书,而《五经》无此语也。

  以执兵之人为兵,犹之以被甲之士为甲。《公羊传》:“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,立僖公而城鲁。”晋赵鞅取晋阳之甲,以逐荀寅与士吉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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