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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


  所后者,谓所后之亲;所为后,谓出而为后之人。

  为人后者,于兄弟降一等,自期降为大功也。兄弟之子报之亦降一等,亦自期降为大功也。若子者兄弟之孙报之亦一等,自小功降而为缌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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