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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官惟百


  成王作《周官》之书,谓“唐、虞稽古,建官惟百”;而“夏,商官倍者”者,时代不远,其多寡何若此之悬绝哉。且天下之事,一职之微,至于委吏、乘田亦不可阙,而谓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该内外之务,吾不敢信也。考之传注,亦第以为因时制宜,而莫详其实。

  吾以为唐、虞之官不止于百,而其咨而命之者二十有二人,其余九官之佐,殳斨、伯与、朱虎、熊罴之伦,暨侍御仆从,以至州十有二师,外薄四海,咸建五长,以名达于天子者不过百人而已,其他则穆王之命所谓“慎简乃僚”,而天子不亲其黜陟者也。故曰:“尧、舜之知,而不遍物,急先务也。尧、舜之仁,不遍爱人,急亲贤也。”

  夏、商之世,法日详,而人主之职日侵于下,其命于天子者多,故倍也。观于《立政》之书,内至于亚旅,外至于表臣、百司,而夷、微、卢、烝、三毫、阪尹之官,又虞、夏之所未有,则可知矣。杜氏《通典》言:“汉初,王侯国百官,皆如汉朝,惟丞相命于天子,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。及景帝惩吴、楚之乱,杀其制度,罢御史大夫以下官。至武帝,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,不得擅补。其州郡佐吏自别驾、长史以下,皆刺史太守自补,历代因而不革。洎北齐武平中,后主失政,多有佞幸,乃赐其卖官,分占州郡,下及乡官,多降中旨,故有敕用州主簿、郡功曹者。

  自是之后,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,以故外吏不得精核由此起也。”故刘炫对牛弘,以为大小之官悉由吏部,此政之所以日繁。而沈既流之议,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属许州府辟用。后之人见《周礼》一书设官之多,职事之密,以为周之所以致治者如此;而不知“宅乃事,宅乃牧、宅乃准”之外,文王罔敢知也。然则周之制虽详,而意犹不异于唐、虞矣。求治之君,其可以天子而预铨曹之事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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