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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税租


  《旧经》所记详矣,前汉领县二十六,故户至二十二万,口至一百三万。后汉领城十三,户止十六万。自后领县浸减,又多兵乱,户口亦耗。惟唐天宝元年,户止七万,口至六十三万,皆有奇。然《长庆集》以为十万户,此后来增衍也。

  《大唐国要图》云:“唐朝应管诸院,每年两浙场收钱五百五十五万贯,苏州场一百五万贯。”观此一色,足以推见唐时赋入之盛矣。本朝户主二万七千八百八十九。元丰三年,户十九万九千,口三十七万九千,皆有奇,号为甚盛。故其输帛为匹者八万,苗为斛者三十四万九千,绩为两者二万五千,免役为缗者八万五千,皆有奇。

  今考孙觐《普明寺记》载,宣和间产至四十三万。中更狄难,扫荡流离,城中几于十室九空。中兴为辅郡,涵养生息六十年矣。淳熙十一年,户十七万三千四十二,口二十九万八千四百有五,苗三十四万三千二百五十六石六斗九升六合四勺五抄,夏税折帛钱四十三万九千三百五十六贯四百五十八文,上供诸色钱共一百二十三万一千二百八贯九百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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