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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十九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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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七年戊午(1918)二十九岁 家居。 六妹已长未字人,留心物色,迄无当意者。今春以乌崖琴、沈润夫二君之介,与定海马涯民〔瀛〕君缔婚。当议婚时,余亲往镇海,访乌崖琴君于镇海高等小学校,信宿而归,庶母问定海在何处,如太远,宁徐徐云尔,余兄弟均以马君学行有声于时,且家事简单,遂缔婚焉。 是年二月,长女细见生。连育三男,乃得一女,且酷肖其母,极爱怜之。 二月外舅六十生辰,献寿序一篇,携妻儿往祝,留五日而归。〔此当移至民国六年。〕 十一月,庶妣逝世。庶妣自归先父后,身体本不甚健康,自前年起,乃发觉有肺病,乡间无名医,庶妣又迷信神巫,服药不久即弃去,九月后,疾大剧,至十一月二十六日逝世,遗三弟一妹,又是余等之责任。忆先父弃养时,自谓再越十年,俟六弟成人,即可交卸家事,今不可期矣,与宏农君言及此,辄自慨命运之屯赛也。 冬遣六妹于归马氏,成婚于沪,伯母及诸妹均伴送至沪,余亦留旬余始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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