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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太尉杨彪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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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作《与太尉杨文先书》) 操白: 与足下同海内大义,足下不遗,以贤子见辅。比中国虽靖,方外未夷,今军征事大,百姓骚扰,吾制钟鼓之音,主簿宜守。而足下贤子,恃豪父之势,每不与吾同怀。即欲直绳,顾颇恨恨,谓其能改,遂转宽舒。复即宥贷,将延足下尊门大累,便令刑之。念卿父息之情,同此悼楚,亦未必非幸也。 谨赠足下锦裘二领,八节银角桃杖一枚,青毡床褥三具,官绢五百匹,钱六十万,画轮四望通幰七香车一乘,青㹀牛二头,八百里骅骝马一匹,赤戎金装鞍辔十副,铃毛一具,驱使二人;并遗足下贵室错彩罗縠裘一领,织成靴一量,有心青衣二人,长奉左右。 所奉虽薄,以表吾意。足下便当慨然承纳,不致往返。 【注释】 杨彪(142~225),字文先。弘农郡华阴县(今陕西华阴)人。东汉末年名臣。少年时受家学熏陶,初举孝廉、茂才。其后征拜为议郎,参与续写《东观汉记》。任京兆尹时,揭发黄门令王甫的贪赃行为,使其被定罪诛杀。累任侍中、五官中郎将、卫尉等职。汉献帝时,遍历三公(司空、司徒、太尉)。权臣董卓意图迁都时,杨彪据理力争;献帝东迁时,杨彪尽节护主。曹操挟献帝定都许县后,将杨彪下狱,获释后又任太常。他见汉室衰微,便诈称脚疾,不理世事。曹魏建立后,拒绝出任太尉,改光禄大夫,待以客礼。黄初六年(225年),杨彪去世,年八十四。 杨彪是杨修的父亲。此文即是在杨修死后,曹操给他的信。下文是他的回信。 (杨彪《答曹公书》) 彪曰: 雅顾隆笃,每蒙接纳,私自光慰。小儿顽卤,谬见采录,不能期效,以折所爱。方今军征未暇,其备位匡政,当与戮力一心,而宽玩自稽,将违法制。相子之行,莫若其父,恒虑小儿,必致倾败。足下恩恕,延罪迄今。 近闻问之日,心肠酷裂。凡人情谁能不尔?深惟其失,用以自释。所惠马及杂物,自非亲旧,熟能至斯?省览众赐,益以悲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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