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阁网 > 白居易 > 白居易《制》 | 上页 下页
路贯等授桂州判官制


  敕:

  藩隅之重,委以侯伯,军府之要,掌在宾寮。贯等以文行修身,以智谋从事,佐廉问澄清之务,抚华夷错杂之人,俾其乂安,实在参赞,宜及宠命,以光所从。可依前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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