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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武帝天监十四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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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武帝天监十四年(公元515年) 春正月乙巳朔,上冠太子于太极殿,大赦。 辛亥,上祀南郊。 甲寅,魏主有疾;丁巳,殂于式乾殿。侍中、中书监、太子少傅催光,侍中、领军将军于忠,詹事王显,中庶子代人侯刚,迎太子诩于东宫,至显阳殿。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,崔光曰:“天位不可暂旷,何待至明!”显曰:“须奏中宫。”光曰:“帝崩,太子立,国之常典,何须中宫令也!”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,立于东序;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声:“止。光摄太尉,奉策进玺绶,太子跪受,服衮冕之服,御太极殿,即皇帝位。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,北面稽首称万岁。昭,遵之曾孙也。 高后欲杀胡贵嫔,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,刚以告于忠。忠问计于崔光,光使置贵嫔于别所,严加守卫,由是贵嫔深德四人。戊午,魏大赦。己未,悉召西伐、东防兵。骠骑大将军广平王怀扶疾入临,径至太极西庑,哀恸,呼侍中、黄门、领军、二卫,云:“身欲上殿哭大行,又须入见主上。”众皆愕然相视,无敢对者。崔光攘衰振杖,引汉光武崩赵熹扶诸王下殿故事,声色甚厉,闻者莫不称善。怀声泪俱止,曰:“侍中以古义裁我,我敢不服?”遂还,仍频遣左右致谢。 先是,高肇擅权,尤忌宗室有时望者。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,惧不自全,乃终日酣饮,所为如狂,朝廷机要无所关豫。及世宗殂,肇拥兵于外,朝野不安。于忠与门下议,以肃宗幼,未能亲政,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,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,总摄百揆,奏皇后请即敕授。王显素有宠于世宗,恃势使威,为世所疾,恐不为澄等所容,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,矫皇后令,以高肇录尚书事,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。于忠等闻之,托以侍疗无效,执显于禁中,下诏削爵任。显临执呼冤,直阁以刀镮撞其掖下,送右卫府,一宿而死。庚申,下诏如门下所奏,百官总己听于二王,中外悦服。 二月庚辰,尊皇后为皇太后。 魏主称名为书告哀于高肇,且召之还。肇承变忧惧,朝夕哭泣,至于羸悴。归至瀍涧,家人迎之,不与相见。辛巳,至阙下,衰服号哭,升太极殿尽哀。高阳王雍与于忠密谋,伏直寝邢豹等十馀人于舍人省下,肇哭毕,引入西庑,清河诸王皆窃言目之。肇入省,豹等扼杀之,下诏暴其罪恶,称肇自尽,自馀亲党悉无所问,削除职爵,葬以士礼;逮昏,于厕门出尸归其家。 魏之伐蜀也,军至晋寿,蜀人震恐。傅竖眼将步兵三万击巴北,上遣宁州刺史任太洪自阴平间道入其州,招诱氐、蜀,绝魏运路。会魏大军北还,太洪袭破魏东洛、除口二戍,声言梁兵继至,氐、蜀翕然从之。太洪进围关城,竖眼遣统军姜喜等击太洪,大破之,太洪弃关城走还。 癸未,魏以高阳王雍为太傅、领太尉,清河王怿为司徒,广平王怀为司空。 甲午,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,庙号世宗。己亥,尊胡贵嫔为皇太妃。三月甲辰朔,以高太后为尼,徙居金墉瑶光寺,非大节庆,不得入宫。 魏左仆射郭祚表称:“萧衍狂悖,谋断川渎,役苦民劳,危亡已兆;宜命将出师,长驱扑讨。”魏诏平南将军杨大眼督诸军镇荆山。 魏于忠既居门下,又总宿卫,遂专朝政,权倾一时。初,太和中,军国多事,高祖以用度不足,百官之禄四分减一,忠悉命归所减之禄。旧制民税绢一匹别输绵八两,布一区别输麻十五斤,忠悉罢之。乙丑,诏文武群官各进位一级。夏四月,浮山堰成而复溃。或言蛟龙能乘风雨破堰,其性恶铁;乃运东、西冶铁器数千万斤沉之,亦不能合。乃伐树为井干,填以巨石;加土其上,缘淮百里内木石无巨细皆尽,负檐者肩上皆穿,夏日疾疫,死者相枕,蝇虫昼夜声合。 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。怀吉,真度之子也。五月甲寅,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,解武兴之围。 六月,魏冀州沙门法庆以妖幻惑众,与勃海人李归伯等作乱,推法庆为主。法庆以尼惠晖为妻,以归伯为十住菩萨、平魔军司、定汉王,自号大乘。又合狂药,令人服之,父子兄弟不复相识,唯以杀害为事。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驎击之,伯驎败死。贼众益盛,所在毁寺舍,斩僧尼,烧经像,云“新佛出世,除去众魔。”秋七月丁未,诏假右光禄大夫元遥征北大将军以讨之。 魏尚书裴植,自谓人门不后王肃,以朝廷处之不高,意常怏怏,表请解官隐嵩山,世宗不许,深怪之。及为尚书,志气骄满,每谓人曰:“非我须尚书,尚书亦须我。”每入参议论,好面讥毁群官,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,言:“华、夷异类,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。”于忠、元昭见之切齿。 尚书左仆射郭祚,冒进不已,自以东宫师傅,列辞尚书,望封侯、仪同,诏以祚为都督雍、岐、华三州诸军事、征西将军、雍州刺史。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,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;忠闻之,大怒,令有司诬奏其罪。尚书奏:“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:‘受植旨,诈称被诏,帅合部曲欲图于忠。’臣等穷治,辞不伏引;然众证明昞,准律当死。众证虽不见植,皆言‘仲达为植所使,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’。推论情状,不同之理不可分明,不得同之常狱,有所降减,计同仲达处植死刑。植亲帅城众,附从王化,依律上议,乞赐裁处。”忠矫诏曰:“凶谋既尔,罪不当恕;虽有归化之诚,无容上议,亦不须待秋分。”八月己亥,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。俊,祚之婚家也。忠又欲杀高阳王雍,崔光固执不从,乃免雍官,以王还第。朝野冤愤,莫不切齿。 丙子,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,居崇训宫。于忠领崇训卫尉,刘腾为崇训太仆,加侍中,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。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。 庚辰,定州刺史田超秀帅众三千降魏。 戊子,魏大赦。 己丑,魏清河王怿进位太傅,领太尉,广平王情为太保,领司徒,任城王澄为司空。庚寅,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,特进崔光为车骑大将军,并加仪同三司。魏江阳王继,熙之曾孙也,先为青州刺史,坐以良人为婢夺爵。继子叉娶胡太后妹,壬辰,诏复继本封,以叉为通直散骑侍郎,叉妻为新平郡君,仍拜女侍中。 群臣奏请皇太后临朝称制,九月乙未,灵太后始临朝听政,犹称令以行事,群臣上书称殿下。太后聪悟,颇好读书属文,射能中针孔,政事皆手笔自决。加胡国珍侍中,封安定公。 自郭祚等死,诏令生杀皆出于忠,王公畏之,重足胁息。太后既亲政,乃解忠侍中、领军、崇训卫尉,止为仪同三司、尚书令。后旬馀,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,问曰:“忠在端揆,声望何如?”咸曰:“不称阙任。”乃出忠为都督冀、定、瀛三州诸军事、征北大将军、冀州刺史;以司空澄领尚书令。澄奏:“安定公宜出入禁中,参咨大务。”诏从之。 甲寅,魏元遥破大乘贼,擒法庆并渠帅百馀人,传首洛阳。 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魏西硖石,据之以逼寿阳;更筑外城,徙缘淮之民以实城内。将军田道龙等散攻诸戍,魏扬州刺史李崇分遣诸将拒之。癸亥,魏遣假镇南将军崔亮攻西硖石,又遣镇东将军萧宝寅决淮堰。 冬十月乙酉,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、仪同三司,侍中如故。 甲午,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。 初,魏于忠用事,自言世宗许其优转;太傅雍等皆不敢违,加忠车骑大将军。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,讽百僚令加己赏;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。忠又难于独受,乃讽朝廷,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。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,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。太后敕公卿再议,太傅怿等上言:“先帝升遐,奉迎乘舆,侍卫省闼,乃臣子常职,不容以此为功。臣等前议授忠茅土,正以畏其威权,苟免暴戾故也。若以功过相除,悉不应赏,请皆追夺。”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。表十馀上,太后从之。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,称“臣初入柏堂,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,臣出君行,深知不可而不能禁;于忠专权,生杀自恣,而臣不能违。忠规欲杀臣,赖在事执拒;臣欲出忠于外,在心未行,返为忠废。忝官尸禄,孤负恩私,请返私门,伏听司败。”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,不问其罪。十二月辛丑,以雍为太师,领司州牧,寻复录尚书事,与太傅怿、太保怀、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,同厘庶政。 己酉,魏崔亮至硖石,赵祖悦逆战而败,闭城自守;亮进围之。 乙卯,魏主及太后谒景陵。 是冬,寒甚,淮、泗尽冻,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。魏益州刺史傅竖眼,性清素,民、獠怀之。龙骧将军元法僧代竖眼为益州刺史,素无治干,加以贪残,王、贾诸姓,本州士族,法僧皆召为兵。葭萌民任令宗因众心之患魏也,杀魏晋寿太守,以城来降,民、獠多应之;益州刺史鄱阳王恢遣巴西、梓潼二郡太守张齐将兵三万迎之。法僧,熙之曾孙也。 魏岐州剌史赵王谧,干之子也,为政暴虐。一旦,闭城门大索,执人而掠之,楚毒备至,又无故斩六人,阖城凶惧;众遂大呼,屯门,谧登楼毁梯以自固。胡太后遣游击将军王靖驰驲谕城人,城人开门谢罪,奉送管籥,乃罢谧剌史。谧妃,太后从女也。至洛,除大司农卿。 太后以魏主尚幼,未能亲祭,欲代行祭事;礼官博议,以为不可。太后以问侍中崔光,光引汉和熹邓太后祭宗庙故事,太后大悦,遂摄行祭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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