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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少帝曹芳正始四年


  魏少帝曹芳正始四年(公元243年)

  春正月,帝加元服。吴诸葛恪袭六安,掩其人民而去。

  夏四月,立皇后甄氏,大赦。后,文昭皇后兄俨之孙也。

  五月,朔,日有食之,既。

  冬十月,汉蒋琬自汉中还住涪,疾益甚,以汉中太守王平为前监军、镇北大将军,督汉中。

  十一月,汉主以尚书令费祎为大将军、录尚书事。

  吴丞相顾雍卒。

  吴诸葛恪远遣谍人观相径要,欲图寿春。太傅懿将兵入舒,欲以攻恪,吴主徙恪屯于柴桑。

  步骘、朱然各上疏于吴主曰:“自蜀还者,咸言蜀欲背盟,与魏交通,多作舟船,缮治城郭。又,蒋琬守汉中,闻司马懿南向,不出兵乘虚以掎角之,反委汉中,还近成都。事已彰灼,无所复疑,宜为之备。”吴主答曰:“吾待蜀不薄,聘享盟誓,无所负之,何以致此!司马懿前来入舒,旬日便退。蜀在万里,何知缓急而便出兵乎?昔魏欲入汉川,此间始严,亦未举动,会闻魏还而止,蜀宁可复以此有疑邪!人言苦不可信,朕为诸君破家保之。”

  征东将军、都督扬、豫诸军事王昶上言:“地有常险,守无常势。今屯宛去襄阳三百馀里,有急不足相赴。”遂徙屯新野。

  宗室曹冏上书曰:“古之王者,必建同姓以明亲亲,必树异姓以明贤贤。亲亲之道专用,则其渐也微弱;贤贤之道偏任,则其敝也劫夺。先圣知其然也,故博求亲疏而并用之,故能保其社稷,历经长久。今魏尊尊之法虽明,亲亲之道未备,或任而不重,或释而不任。臣窃惟此,寝不安席,谨撰合所闻,论其成败曰:昔夏、商、周历世数十,而秦二世而亡。何则?三代之君与天下共其民,故天下同其忧;秦王独制其民,故倾危而莫救也。秦观周之弊,以为小弱见夺,于是废五等之爵,立郡县之官,内无宗子以自毘辅,外无诸侯以为籓卫,譬犹芟刈股肱,独任胸腹。观者为之寒心,而始皇晏然自以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,岂不悖哉!故汉祖奋三尺之剑,驱乌集之众,五年之中,遂成帝业。何则?伐深根者难为功,摧枯朽者易为力,理势然也。汉监秦之失,封殖子弟;及诸吕擅权,图危刘氏,而天下所以不倾动者,徒以诸侯强大,盘石胶固故也。然高祖封建,地过古制,故贾谊以为欲天下之治安,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;文帝不从。至于孝景,猥用晁错之计,削黜诸侯,遂有七国之患。盖兆发高帝,衅钟文、景,由宽之过制,急之不渐故也。所谓‘末大必折,尾大难掉’,尾同于体,犹或不从,况乎非体之尾,其可掉哉!武帝从主父之策,下推恩之令,自是之后,遂以陵夷,子孙微弱,衣食租税,不预政事。至于哀、平,王氏秉权,假周公之事而为田常之乱,宗室王侯,或乃为之符命,颂莽恩德,岂不哀哉!由斯言之,非宗子独忠孝于惠、文之间而叛逆于哀、平之际也,徒权轻势弱,不能有定耳。赖光武皇帝挺不世之姿,擒王莽于已成,绍汉嗣于既绝,斯岂非宗子之力也!而曾不监秦之失策,袭周之旧制,至于桓、灵,阉宦用事,郡孤立于上,臣弄权于下;由是天下鼎沸,奸宄并争,宗庙焚为灰烬,宫室变为榛薮。太祖皇帝龙飞凤翔,扫除凶逆。大魏之兴,于今二十有四年矣。观五代之存亡而不用其长策,睹前车之倾覆而不改于辙迹。子弟王空虚之地,君有不使之民;宗室窜于闾阎,不闻邦国之政;权均匹夫,势齐凡庶。内无深根不拔之固,外无盘石宗盟之助,非所以安社稷,为万世之业也。且今之州牧、郡守,古之方伯、诸侯,皆跨有千里之土,兼军武之任,或比国数人,或兄弟并据;而宗室子弟曾无一人间厕其间,与相维制,非所以强干弱枝,备万一之虞也。今之用贤,或超为名都之主,或为偏师之帅;而宗室有文者必限小县之宰,有武者必致百人之上,非所以劝进贤能、褒异宗室之礼也。语曰:‘百足之虫,至死不僵’,以其扶之者众也。此言虽小,可以譬大。是以圣王安不忘危,存不忘亡,故天下有变而无倾危之患矣。”冏冀以此论感寤曹爽,爽不能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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