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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史4


  贞观十四年,太宗谓房玄龄曰:“朕每观前代史书,彰善瘅恶,足为将来规诫。不知自古当代国史,何因不令帝王亲见之?”

  对曰:“国史既善恶必书,庶几人主不为非法。止应畏有忤旨,故不得见也。”

  太宗曰:“朕意殊不同古人。今欲自看国史者,盖有善事,固不须论;若有不善,亦欲以为鉴诫,使得自修改耳。卿可撰录进来。”

  玄龄等遂删略国史为编年体,撰高祖、太宗实录各二十卷,表上之。

  太宗见六月四日事,语多微文,乃谓玄龄曰:“昔周公诛管、蔡而周室安,季友鸩叔牙而鲁国宁,朕之所为,义同此类,盖所以安社稷,利万人耳。史官执笔,何烦有隐?宜即改削浮词,直书其事。”

  侍中魏徵奏曰:“臣闻人主位居尊极,无所忌惮,惟有国史,用为惩恶劝善,书不以实,后嗣何观?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辞,雅合至公之道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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