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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县社稷
至元十年八月甲辰朔,颁诸路立社稷坛壝仪式。十六年春三月,中书省下太常礼官,定郡县社稷坛壝、祭器制度、祀祭仪式,图写成书,名《至元州郡通礼》。
元贞二年冬,复下太常,议置坛于城西南二坛,方广视太社、太稷,杀其半。壶尊二,笾豆皆八,而无乐。牲用羊豕,余皆与太社、太稷同。三献官以州长贰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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