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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宁八年五月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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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辛酉朔,疏决开封府系囚,杂犯死罪以下第降一等,杖以下释之。府界及诸路亦如之。 诏监司、提举司于察访体量官并申状吏人,有习法令、钱谷卓然可选用者,察访体量官具名上中书。 军器监言:“在京及诸路造大名府、澶定州军器什物,欲分遣官催促,仍委逐路职司一员往来提举。”从之。 诏御史台劾世居本宫尊属最长者以闻。 甲子,诏分环庆路兵五万二千六十九、马六千四百七十六为四将,副总管林广为中军将,都钤辖梁从吉副之;钤辖种古为第二将,董颖叔副之;都监雷嗣文为第三将,知大顺城窦琼副之;都监李孝孙为第四将,庆州北路都监巡检孙昭谏副之。闰月十一日分秦凤兵为四将,七月二十八日分泾原五将,新纪不书,独书此。分环庆兵为四将,误也。旧纪见三月一日。 诏腰斩进士李侗。坐与世居、李逢等谋不轨也。 丙寅,命辅臣祷雨于天地、宗庙、社稷。 淮南节度使、守司徒、兼侍中、判相州韩琦改为永兴节度使再任。琦自去秋累上章请致仕,章每上,必遣近侍赍诏慰谕不许,于是又力请,而有是命。琦时已病,不及拜也。 太常丞、集贤殿修撰、侍御史知杂事张琥兼判司农寺。 王安石言:“司农欲令定州煮粥散饥民,此非便,向已修条贯。今及未困,募之兴利,而诸路多且如旧,不肯推行。”上曰:“河东煮粥,李承之云须至如此,人得米乃食生米。”安石曰:“人食生米未知虚实,不知何故有米乃不能炊煮,假令有此,亦由官司失于措置。若聚人每大口日给一升,小口给半升,即饥民须废业待给,如此则容有不暇炊煮者。今救饥俵饭凡半年,若以作饭之米计口俵与,令各与营生,官所费无加,而饥民得实惠,不妨经营衣食,犹胜于聚,而俵粥饭不能救死,徒成疫疠也。” 诏知大宗正司官及十年取旨,仍岁与一子若孙遥郡刺史以下官,减二年磨勘。 又诏三司判官杜欣展二年磨勘,检法官贾种民特冲替。坐断犯仓法人从杖罪,中书以为不当故也。 监管赵世居亲的骨肉陈惟和言,居有乳母姨〈女监〉乞配度为尼。从之。又言已籍记其家赀。诏均给其妻焦氏等,令大宗正司给讫具数以闻。 丁卯,太学进士杨伋权武学传授,候一年召试。伋撰述李靖兵法,并上图议,特录之。 判大名府文彦博言:“昨以范济口分减御河水势,岁有劳费,故改作石堰,欲经久坚完,而用工累年,数月辄坏。其被赏官吏,望赐追夺。”从之。 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言:“前日世居之狱,徐禧乞不签书,而邓绾、范百禄故在也,朝廷即令二中使就审其诚否。乞自今大狱有疑,或勘官异同,精择侍从或录问官以往,事已之后明辨曲直。又闻禧、百禄为李士宁刑名封章互上,乞降二人书辨之。”不报。朱史签贴云:无施行,合删,今复存之,但云不然。案孝宽、琥被命,或因承禧有言也,岂得谓“无施行”。 诏曾孝宽、张琥看详监察御史里行徐禧、同知谏院范百禄互奏李士宁文字,劾理曲者以闻。 先是,百禄与邓绾、徐禧杂治世居狱,士宁以术游公卿,间尝遇居母,以诗遗之,有“耿、邓忠勋后,门连坤日荣”之语,初以为士宁所为,既而内出仁宗御集,乃赐曹傅挽词,士宁亦以此自解。百禄讦士宁赠诗之意,士宁对曰:“彼乃太祖之后,帝子王孙是甚差事?”百禄谓士宁荧惑居,以致不轨之祸,且疑知居逆谋,推问不服。居及李逢亦以士宁为不与谋也。禧语百禄:“岂有人十七八年前率意作诗,便欲加罪?”百禄以为不然,禧乃奏:“士宁赠诗未为狂悖,彼乱人挟借解释,何所不至。而百禄之意以为士宁尝在王安石门下,擅增损案牍,必欲锻炼附致妖言死罪,迫勒引谕,屡通屡却。夫挟大臣故旧以枉陛下之法,与借人死命以增己之疑者,相去几何?臣皆不忍行此。乞免签书,差公平官结勘。”诏不许,卒论士宁徒罪。 于是百禄奏:“士宁诙诡诞谩,惑世乱俗,终身隐匿,一旦显败,此王制之所必诛,而不以听者也。向士宁未到时,禧尝谓臣曰:‘若士宁罪不至死,禧须奏乞诛之。’及见本人,何遽翻覆如此!臣窃谓禧之所存,固非仁于士宁,其意必欲承此间隙,收恩掠美,使执政大臣爱己而恶人耳!禧,御史,而敢昌言于朝,挟诈罔上,此风寖长,陛下将何恃耶?今案牍分明,囚人尚在,请据禧章治其虚实,如臣果有迫勒引谕、屡通屡却、锻炼附致之状,则臣敢从放弃,不齿士论。若臣实无之,而禧率尔言,则是怀邪党奸,不惮欺罔,以误朝听,以媚大臣,恐不足以当陛下耳目风宪之任。”乃诏孝宽、琥辨其曲直。 始禧奏乞免签书,上即令内侍李舜举、冯宗道推问士宁,谓王安石曰:“百禄意亦无他,兼未结案,禧遽入文字,似有意倾百禄。人心难知,朕虽见禧晓事,然岂保其心?”安石曰:“如此,则百禄素行忠信,必能上体圣意;禧必为邪,有所党附。”上曰:“士宁更有罪,于卿何损?况今所坐,并无他。”安石曰:“士宁纵谋反,陛下以为臣罪,臣敢不伏辜!然内省实无由知,亦无可悔恨。然初闻士宁坐狱,臣实恐惧。自陛下即位以来,未尝勘得一狱正当,臣言非诬,皆可验覆也。今士宁坐狱,语言之间稍加增损,臣便有难明之罪。既而自以揣心无他,横为憸邪诬陷,此亦有命,用此自安。然陛下以为人心难知,亦不至此,若素行君子必不为小人,素行小人岂有复为君子?”上曰:“如曾布,卿亦岂意其如此?”安石曰:“曾布性行,臣所谙知。方臣未荐用时,极非毁时事,臣以其材可使,故收之。及后宣力,臣倾心遇之,冀其遂为君子,非敢保其性行有素也。布且如此,陛下岂可不知其故?若陛下以一德遇群臣,布知利害所在,必不至此,陛下岂可不思?”他日又言:“昨臣论奏范百禄、徐禧事,不顾上下礼节,犯陛下颜色者,诚激于事君之义也。子路行行如也,然孔子教之事君,曰‘勿欺也而犯之’。子路虽行行然,至于卫君以正名为迂,于孔子则欲以门人为臣,未免为欺也。然则不欺而犯,人臣之所难,臣所以如此,徒以报陛下故尔。陛下于徐禧等事,何须遽有适莫?此两人相讼,自当有曲直。陛下有适莫,小人承望,便于曲直有所挠。曲直有所挠,即害朝廷政事。臣备位执政,政者,正也,今曲直有所挠,即害臣职事,此臣所以不免犯颜论奏。如向时曾布事,臣屡奏力争,愿陛下勿仓卒,仓卒即上下承望,所推事皆失实。陛下不听。不知后来事果如何?”及孝宽、琥受诏,百禄竟得罪。 戊辰,定州路安抚司言,北人引兵焚广信军新河口铺及掳却广信、安肃军界居民。 诏:“知广信军狄咏斥堠不严,知安肃军郭忠嗣失觉察,各罚铜二十斤。军士斗敌伤重,迁一资;不愿者,赐缉二十疋;伤轻,十疋。其遂城、安肃两县尉,委安抚司选举使臣代之。” 诏三司选官往江淮发运司趣上供粮纲,令张颉具滞留因依以闻。 己巳,三司言:“乞责发运司漕今岁上供及积欠,须及六百万石。”从之。 是日,诏诸路并权住教五军阵,止教四御阵。此据会要,乃五月九日诏王安石。实录云:“上用李靖法作阵图,队为四部,将居中,有亲兵而无部。吕惠卿极论难其不可,王安石亦为上言其非。及进呈,佥顺上意,以为善,独与惠卿论难,而王珪不言。安石曰:‘先王伍法恐必不可改。今作四部,即兵以分合为变。不知四部分,则大将在中何所依附?若附四部中,则一部有两人大将;若不附四部中,大将反无以自卫,如何待敌?’上默然,乃且令试教。”此据实录三月十五日事,今附见,恐所谓四御阵者即此也。二月十六日定八军阵法,当参考。 辛未,诏提举出卖解盐张景温,相度鹻地可淤溉处以闻。闰四月十八日,初提举卖盐。 录草泽朱唐为内殿崇班,赐钱五百缗;潘若冲为右侍禁,宋庠、王纯为左班殿直,赐钱二百缗;沂州左一将潘颢、徐州彭城县弓手杨坦为下班殿侍。余各赐钱有差。皆以告发捕捉李逢等推恩也。 右班殿直、閤门祇候申诩为左班殿直。上批:“诩人品庸下,祇应生疏。”故罢其閤门事。 壬申,诏宝文阁待制李承之罢纠察在京刑狱。以承之言兄立之等各主刑狱故也。 诏自今驸马都尉改官及七年,取旨。先是,驸马都尉初无改官法,至是始著为令。后又诏,及七年令尚书吏部磨勘,更不取旨。五月十日,王师约迁汝防。 癸酉,中书礼房言:“欲令诸科举人试断案、大义者,以六场通考定去留、高下,不与其余诸科比量分数,据合格人尽数解发。”从之。 又诏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官缀中书省班,官卑者次起居舍人,坐知杂御史下、侍御史上。 上批付韩缜等:“勘会昨朝辞日,曾面谕卿等,候卿到边上,先约与北人于水峪地分相见分画讫,将以次地分商量。今得卿等今月十九日奏,与萧禧、颖相见,因何却将东至团山铺,西至瓦薼坞一起并与北人议定,遂致贪婪麻谷地分,不肯了当,可速分析奏闻。其水峪以次地分,不管更致促迫,须候一处开壕立堠,一切了当,方得躬亲往彼按视分画。”此据两朝誓书册内五月十三日付韩缜等。 是日,因进呈福建茶事,上谓王安石曰:“财利须因物势自然,辅之以法,乃可从。若强以法制,即不可久。”安石曰:“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,乃圣人所以治天下,非特财利事而已。”上曰:“薛向多作小钞卖解盐,不知久则壅而不泄,亦非通晓解盐本末者。”安石曰:“非薛向不知解盐,乃朝廷不察薛向,故向以此欺朝廷尔。”上曰:“由此言之,须久任,则如此不得。”安石曰:“要官有阙,则才者当进迁,岂可以其材更留滞而不使进?”上曰:“如陈恕堪执政,以其晓财利,令依参政恩例,且主计可也。”安石曰:“若能分别是非邪正,以大德役小德,则人臣虽在事一日,亦不敢为欺。若其不能,则虽久任,孰与照奸!”上曰:“要在上之人晓事。”安石曰:“若但晓事,而不免有养望持禄之心,则虽见如薛向者,安肯点检?”上曰:“以此知序德,乃能序爵。” 甲戌,同判都水监、屯田员外郎侯叔献为度支员外郎,升一任。以都水监言,汴口自去秋河流退背,取水浅涩,度开浚当役五万五千人,而叔献亲帅二万人治之有成功故也。吕惠卿日录:熙宁八年十四日,进呈杨汲功过。上曰:“功过多少?”安石曰:“莫可以相折除,不须升任,令再任。”余曰:“杨汲即是臣之无服表亲,臣旧荐与王安石、韩绛,今来淤田,此人却有守。曾公亮亲外生。汲初淤田时,公亮谓汲曰:‘有多少好差遣,却与他管勾恁地事?’是他坚不从,臣亦佳其有守。”绛曰:“淤田却是汲擘画。”上曰:“却是李璋擘画。”余曰:“擘画不独李璋。然当时人淤田,只要泛淤。汲随地形筑堤,逐方了当,以此免渰浸之患,遂有成功。”上曰:“昨来已赐田及已有酬赏。”余曰:“侯叔献元是秘书丞,汲是著作。叔献今为兵部员外郎。”上曰:“叔献后来多以功迁。”余曰:“多以淤田,然臣所以陈首,恐陛下他日要人使,如汲辈亦可用。”安石进前后再任、不升任例。安石曰:“金君卿元为广西了役法不得,君卿去了得,用特与升一任。昨来王庭老必是错引此例。”余曰:“亦不得用与不用此例。当时进呈,庭老要移别任,陛下以监司得力,宁与转官或升任,不欲频移任,故并一任差遣。”上曰:“此只是就任增秩。”余曰:“此乃增秩赐金之义。”安石曰:“只因升了庭老,孙珪亦缘此升任,李之纯又却只落权字。李之纯却是错。王庭老自熙宁三年两浙,首尾今已六年,昨来朝廷初行新法,差张询、王醇、林英勾当不得,遂差庭老。创初施行,升一任亦不为过。”已上并吕惠卿日录所载,缘检杨汲事未获,因此侯叔献迁官姑附此。 堂后官、右赞善大夫周清为文思副使,管勾堂后官公事。清以宣州法司尝被杖,召为堂后官,至是当改殿中丞,乞换官。许之。元丰元年正月,清驳相州狱,司马光记闻以为江宁府司法,与此不同,当考。 入内东头供奉官、寄昭宣使、嘉州防御使李宪为入内押班。时入内副都知张若水久病在告阙官,宪以有功洮西,故超授之。 上批付韩缜等:“今月十三日,据走马承受所奏,有阳武石砆所寨续起遣弓箭手三百余户一千余口,见无处安存。及卿等与禧、颖相见日,逐不住添展地土,致北人旋旋侵逾,不肯休止等事。未知上项弓箭手因何又有起遣,及添展地土有何道理?是不是庆历中拨与,后来却有侵过之处?疾速勘会闻奏。”此据两朝誓书册内,三月十四日御札。 乙亥,诏李承之参定蕃兵法。初,上阅枢密院所拟定措置蕃兵法条目未详。手诏以为此法初未书契勘见修条约,及诸路团结补职次序,而遽颁之,则当有抵碍无疑,傥旋用诸处奏请改更,乃所以启有司奉行灭裂不谨之意,朝廷号令数易,如此非便,故有是诏。 礼院言:“今年四月,太庙禘祭排列神位,已依敕命尊始祖居东向之位,自顺祖而下,昭穆各以南北为序。自今如遇禘祫,著为定礼。”诏恭依。 补蕃僧李巴毡为三班差使,依本族蕃巡检。巴毡居黄河北,领部族甚众,地接西夏,为所诱胁,故以职名羁縻之。从洮西安抚司请也。 诏发运、转运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司、州县吏及衙前不犯徒若赃罪,能通法律,听三岁一试断案。转运司以八月差官如试举人法,每路取毋过三人,本司具名并试卷以闻,委中书详覆。次年二月,并在京诸司吏愿试者,同差官比试,取毋过十人,补御史台主推书吏,以次补审刑院纠察、司书、令史。试不中者,军巡院人与三司大将,诸路人委试官再取转运司试卷及见试卷看详,若有可采,具名闻,与转官。 补司天监生石道为灵台郎。道尝言明天历未经测验,不可用,坐是夺官。既而月食,与历不协,历官皆抵罪,乃还道保章正,仍为监生。至是,与修奉元历成,故又有是命。闰四月壬寅可考。 赐权发遣开封府推官蹇周辅紫章服。周辅以御史台推直官往沂州治李逢狱还,上以为精敏可属事,改开封府推官,入谢,又有是赐。“精敏可属事”,据周辅旧传。周辅往沂州,见三月丙申。 都提举市易司言:“昨商税院奉诏,流民物货不多,免税钱。今已丰熟,而诸门放税如故,虑失岁课,请如旧制。”从之。会要五月十五日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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