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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四年(1059)正月


  春正月丙申朔,日有食之,遣官祭社。知制诰刘敞言:“臣前论先期避殿不中古典,未蒙省察。今又闻遣官祭社,稽之于经,亦未见此礼。盖社者,上公之神,群阴之长,故曰日食则伐鼓于社,所以责上公,退群阴。今反祀而请之,是屈天子之礼,从诸侯之制,抑阳扶阴,降尊贬重,此乃日之所由改变,非承天戒、尊朝廷之意也。且礼者先王训民事君,不可不谨,前事之失,习俗未久,苟为因循,则宪章废矣。惟陛下稽古正名,审所施为,毋以礼假人也。”杨畋传云:嘉祐三年冬,河北地震,明年日食,正旦畋复上疏,请早立皇嗣,以答天戒。按正史、实录,河北地震乃二年二月,而三年冬无河北地震事,今不取。

  右正言吴及言:“日食者,阴阳之戒,在人事则臣陵君,妻乘夫,四夷侵中国。今大臣无姑息之政,非所谓臣陵君,失在陛下渊默临朝,使阴邪未尽屏也。后妃无权横之家,非所谓妻乘夫,失在左右亲幸骄纵亡节也。羌戎顺服,非所谓四夷侵中国,失在将帅非其人,为敌所轻也。”因言孙沔在并州,苛暴不法,燕饮无度;庞籍前在并州,轻动寡谋,辄兴堡寨,屈野之衄,为国深耻。沔卒坐此废。五月丙午当考。

  丁酉,群臣表请御正殿,复常膳,不许。三请,乃许之。

  自去年雨雪不止,民饥寒,死道路甚众。诏遣官分行京城,视孤穷老病者,人赐百钱,小儿五十,畿县委令佐,赈以糜粥。

  知开封府欧阳修言:“三元放灯,不出典礼,盖自前世习俗所传。陛下俯徇众心,欲同民乐,勉出临幸,非为嬉游,若乃时岁丰和,人物康富,以为乐事,亦是人情。今自立春以来,阴寒雨雪,小民失业,坊市寂寥,寒冻之人,死损不少,薪炭食物,其价增倍,民忧冻饿,何暇遨游?臣本府日阅公事内,有投井、投河不死之人,皆称因为贫寒,自求死所。今日有一妇人冻死,其夫寻亦自缢。窃惟里巷之中,失所之人,何可胜数?昨日圣恩差官俵钱,正为如此。目下阴雪未解,假使便得晴明,坊市不免泥淖,圣驾所历,冲冒风寒。况方以日蚀避殿减膳,圣心忧畏,中外所知。欲乞特罢放灯;所有常年酌献之礼,若至日未得晴和,亦乞差大臣摄事。见今供拟游幸及修道路寒冻兵士,亦乞放罢,庶几上副陛下畏天忧民之心。”从之。

  辛丑,契丹使辞,命宰相韩琦押燕于都亭驿,以上未御殿也。本纪云辛丑御正殿,复常膳。按此则未也,当考。按复常膳,御正殿,宋史俱载辛丑日,此云未御殿,固与本纪参差。然是书丁酉日已载许群臣表请御殿复膳矣,则一书前后又矛盾也,注亦未细检。

  壬寅,赐在京诸军班特支钱。始,赐孤穷老疾之民,用钱千万,或言于上曰:“今百姓已受赐,而不及诸军,诸军其觖望矣。”故复有是赐,凡用一亿五千万。

  三司使张方平上所编驿券则例,赐名曰嘉祐驿令。初,内外文武官,下至吏卒,所给券皆未定,又或多少不同。遂下枢密院,取旧例下三司掌券司,会萃多少而纂集之,并取宣敕、令文专为驿券立文者,附益删改凡七十四条,上中下三卷,以颁行天下。三年三月始编。

  甲辰,翰林学士胡宿权知贡举。

  太子中允、天章阁侍讲、管勾太学胡瑗病不能朝。戊申,援太常博士,致仕。瑗归海陵,诸生与朝士祖饯东门外,时以为荣。及卒,诏赙其家。集贤校理钱公辅,率太学诸生百余人即佛舍为位哭,又自陈师丧,给假二日。

  己酉,祠部郎中、崇文院检讨官吕公著为天章阁侍讲。公著以疾辞,乞改命直秘阁司马光、度支判官王安石。不报。

  观文殿大学士、左仆射陈执中屡以疾请老,不许。自亳州徙河南,又徙曹州,皆不行,道京师,称笃,乃赐告就第,上遣使赐以茗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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