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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化三年二月


  二月,杭州掌庚吏叶彦安等百二十三人,欠钱俶日官仓米八十四万八千四石,盐五万四百四十六石,甲申,诏并除之。

  盐铁使魏羽等,言诸州茶盐主吏,多负官课,请行决罚。上曰:“当案问其实。若水旱灾沴,致官课亏失者,非可加刑也。帝王者,为天下主财尔。卿等司计,当以公正为心,无事割削,勿令害民而伤和气焉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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