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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德五年四月


  夏四月甲戌,阅殿前承旨不逞者百二十六人,分配郓、齐、冀、博、德、沧等州。

  戊寅,幸迎春苑。

  给事中开封马士元谒枢密副使沈义伦,适有吏白事,义伦与语,忘顾士元,士元遽辞出,归语家人曰:“我为台省近臣,不为执政所礼,可以去矣。”己卯,遂致仕。

  有司言:“朝廷自削平川、峡,即颁刑统、编敕于管内诸州,具载建隆三年三月丁卯诏书及结状条样。而州吏弛怠,靡或遵守,所决重罪,祗作单状,至季末来上。状内但言为某事处斩或徒、流讫,皆不录罪款及夫所用之条,其犯者亦不分首从,非恶逆以上而用斩刑。此盖兵兴以来,因寇盗之未静,率从权制,以警无良。今既谧宁,岂可弗革?望严敕川、峡诸州,遵奉公宪,敢弗从者,令有司纠举。”从之。

  丙戌,诏:“比者强盗持仗,虽不伤人者皆弃市。自今虽有杆棒,但不伤人者,止计赃以论其罪。”

  戊子,陵州刺史王奇责授左卫率府率,坐掊克所部故也。陵州有陵井,伪蜀置监,岁炼盐八十万斤。广政二十三年,井口摧圮,毒气上如烟雾,炼匠缒入者皆死。后井益塞,民艰食盐。通判、右赞善大夫真定贾琏始建议开浚,刺史王奇谓浚之犯井龙,役夫不肯进,琏亲执锸兴役,逾年而至泉脉。是井本深五十四丈,皆凿石而入,其半曰小罂口,小罂上皆以柟柏旁鼑。初炼盐日三百斤,稍增日三千六百斤。琏上其事,即诏琏知州事。琏后卒官,州人画像祠之。(据耆旧传,贾琏通判陵州,实与刺史王奇同在三年二月。而五年四月奇乃责官,琏知陵州。当是继奇。今取修井事,附见奇责官后。)

  禁民赛神,为竞渡戏及作祭青天白衣会,吏谨捕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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