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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药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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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宗九年,立燕京等十路惠民药局,以奉御田阔阔、太医齐楫等为局官,给钞五百两为规运之本。 中统二年,诏成都路置惠民药局。 三年,敕太医大使王猷、副使王为仁管领诸路医人惠民药局,四年,复置局于上都,每中统钞一百两收息钱一两五钱。 二十五年,以失陷官本,悉罢之。 大德三年,又准旧例于各路分置焉。凡局皆从各路正官提调,上路总医二名,下路、府、州各一名,其所给钞,亦验民户多寡以为等差。各路钞本之数。 腹里,三千七百八十锭。 河南行省,二百七十锭。 湖广行省,一千一百五十锭。 辽阳行省,二百四十锭。 四川行省,二百四十锭。 陕西行省,二百四十锭。 江西行省,三百锭。 浙江行省,二千六百一十五锭。 云南,真贝八一万一千五百索。 甘肃行省,一百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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