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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传(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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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辉妻张氏,处州龙泉人。兵乱,其家财移入山砦,夫与姑共守之。舅以疾末行,张归侍舅疾,且以舆自随。既而贼至,即命以舆载其舅,而已遇贼。贼以刃脸之曰:“从我则生,否则死。”张掠发整衣请受刃,贼不忍杀。张惧污,即夺其刃自剚死,年二十七。 又汤婍者,亦龙泉人,有姿容。贼杀其父母,以刃胁之。婍不胜悲咽,乞早死,因以头触刃。贼怒,斫杀之。其妹亦不受辱而死。 俞士渊妻童氏,严州人。姑性严,侍之寡恩童氏事之无少拂其意者。至正十三年,贼陷威平,官军复之,已乃纵兵剽掠。至士渊家,童氏以身蔽姑,众欲污之,童氏大骂不屈。一卒以刀击其左臂,愈不屈。又一卒断其在臂。骂犹不绝。众乃剥其面而去,明日乃死。 惠士玄妻王氏,大都人。至正十四年,士玄病革,王氏曰:“吾闻病者粪苦则愈。”乃尝其粪,颇甘,王氏色愈忧。士玄嘱五氏曰:“我病必不起,前妾所生子,汝善保护之。待此子稍长,即从汝自嫁矣。”王氏泣曰:“君何为出此言耶!设有不讳,妾义当死,君幸有兄嫂,此儿必不失所居。”数日,士玄卒。比葬,王氏遂居墓侧,蓬首垢面,哀毁逾礼,常以妾子置左右,饮食寒暖惟恐不至。岁余,妾子亦死,乃哭曰:“无复望矣,”屡引刀自杀,家人惊救得免。至终丧,亲旧皆携酒祭士玄墓。祭毕众欲行酒,王氏已经死于树矣。 又有王氏者,良乡费隐妻也。隐有疾,王氏数尝其粪。及疾笃,嘱王氏曰:“我一子一女,虽妾所生,无异汝所出也。我死,汝其善抚育之。”遂没。王氏居丧,抚其子女。既而子又死。服除,谓其亲属曰:“妾闻夫乃妇之天,今夫已死,妾生何为!”乃执女手,语之曰:“汝今已长,稍知人事,管钥在此,汝自司之。”遂相抱恸哭。是夜,缢死园中。 周妇毛氏,松阳人,美姿色。至正十五年,随其夫避乱麻鹥山中,为贼所得。胁之曰:“从我多与汝金,否则杀汝。”手氏曰:“宁剖我心,不愿汝金。”贼以刀磨其身,毛氏因大詈曰:“碎剐贼,汝碎则臭,我碎则香。”贼怒刳其肠而去,年二十九。 丁尚贤妻李氏,汴梁人。年二十余,有姿容。至正十五年,贼至,欲虏之。李氏怒曰:“吾家六世义门,岂能从贼以辱身乎!”于是阖门三百余口,俱被害。 李顺儿,许州儒士李让女。性聪彗,颇涉经传,年十八,未嫁。至正十五年,贼逼许州。父谓其母曰;“吾家以诗礼相传,此女必累我。”女闻之,泣曰:“父母可自逃难勿以我为忧。”须臾于后园内自经而死。 吴守正妻禹氏,字淑靖,字素清,绍兴人。至元十六年,徒家崇德之石门。淑清尝从容谓守天曰:“方今群盗蜂起,万一不测,妾惟有死而已,不使人污此身也。”是年夏,盗陷崇德,淑靖仓皇携八岁女登舟以避。盗趋奔其舟,将犯之,淑靖乃抱女投河死。 黄仲起妻朱氏,杭州人。贼寇杭州,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:“贼至矣,我别母求一死也。”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,且指朱氏母子曰:“为我看守,日幕我当至也。”朱氏闻之,惧受辱,遂与女俱缢死。 妾冯氏,见其母子已死,叹曰:“我生何为,徒受辱耳!”亦自缢死。继而仲起弟妻蔡氏,抱幼子玄童,与乳母汤氏皆自缢。 也先忽都,蒙古钦察氏,大宁路达鲁花赤铁木儿不花之妻,封云中郡君。夫坐事免官,居大宁。红巾贼至,也先忽都与妾玉莲走尼寺中,为贼所得,令与众妇缝衣,拒不肯为。贼哧以刃,也先忽都骂曰:“我达鲁花赤妻也,汝曹贼也,我不能为针工以从贼。”贼怒杀之。玉莲自缢者三,贼并杀之。 先是,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,与父出城,见执于贼。完者帖木儿拜哭,请以身代父死。贼爱完者帖木儿姿秀,遂挈以从。久之,乃获脱归,访母尸并玉莲葬焉。 吕彦能妻刘氏,陵州人。贼犯陵州,彦能与家人谋所往。其姊久嫠,寓彦能家,先曰:“我丧夫二十年,又无后,不死何为?苟辱身,则辱吾弟矣。赴井死。其妻刘氏语彦能曰:“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,兹不幸逢乱,必不负君,君可自往,妾入井矣。”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、二孙女,皆随刘氏溺井。一门死者七人。 袁氏孤女,建康路溧水州人,年十五。其母严氏,孀居极贫,病瘫痪卧于床者数年,女事母至孝。至正十八年,贼至燔其里,邻强携女出避火,女泣曰:“我何忍舍母去乎,同死而已!”遂入室抱母,共焚而死。 徐允让妻潘氏,名妙圆,山阴人。至正十九年,与其夫从舅避兵山谷间。舅被执,夫泣以救父,为兵所杀,欲强辱潘氏。潘氏因绐之曰:“我夫既死,我从汝必矣。若能焚吾夫,可无憾也。”兵信之,聚薪以焚其夫。火既炽,潘氏且泣且语,遂投火以死。 又诸暨蔡氏者,王琪妻也。至正二十二年,张士诚陷诸暨,蔡氏避之长宁乡山中,兵猝至,有造纸镬方沸,遂投其中而死。 赵洙妻许氏,集贤大学士有壬侄女也。至正十九年,红巾贼陷辽阳,洙时为儒学提举,夫妇避乱匿资善寺。洙以叱贼见害,许氏不知也。贼甘言诱许氏,令指示金银之处,许氏大言曰:“吾诗书冠冕故家,不幸遇难,但知守节而死,他皆不知也。”贼以刃肋之,许氏色不变。已而知其夫死,因恸哭仆地,骂不绝口,且曰:“吾母居武昌,死于贼,吾女兄弟亦死贼,今吾夫又死焉。使我得报汝,当醢汝矣。”遂遇害。寺僧见许氏死状,哀其贞烈,贼退,与洙合葬之。 张正蒙妻韩氏,绍兴人。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。至正十九年,绍兴兵变,正蒙谓氏曰;“吾为元朝臣子,于义当死。”韩氏曰:“尔果能死于忠。吾必能死于节。”遂俱缢死。其女池奴,年十七,泣曰:“父母既亡,吾何以独生!”亦投崖而死。 又何氏者,龙泉县季锐妻。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,贼至,何氏被执,欲污之,与子荣儿、女回娘投崖而死。 刘死二女,长曰贞,年十九,次曰孙,年十七,龙兴人,皆未许嫁。陈友谅寇龙兴,其母泣谓二女曰:“城或破,置汝何所?”二女曰:“宁死不辱父母也。”城陷,二女登楼,相继自缢。婢郑奴,亦自杀。 于同祖妻曹氏,茶陵人。父德夫,教授湖、湘间,同祖在诸生中,因以女妻焉。至正二十年,茶陵陷,曹氏谓其夫及子曰:“我义不辱身,以累汝也。顾舅年老,汝等善事之。”遂自刭死。妾李氏惊,抱持之不得,亦引刀自刭,绝而复苏,曰:“得从小君地下足矣。”未几死。 李仲义妻刘氏,名翠哥,房山人。至正二十年,县大饥,平章刘哈剌不花兵乏食,执仲义。弟马儿走报刘氏,刘氏遽往救之,涕泣伏地,告于兵曰:“所扩者是吾夫也,乞矜怜之,贷其生,吾家有酱一瓮、米一斗五升,窖于地中,可掘取之,以代吾父。”兵不从,刘氏曰:“吾夫瘦,不可食。吾闻妇人肥黑者味美,吾肥且黑,原就烹以代夫死。”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。众莫不哀之。 李弘益妻申氏,冀宁人。至正二十年,贼陷冀宁,申氏语弘益曰:“君当速去,勿以我妇人相累。若贼入吾室,必以妾故害及君矣。”言讫,投井死。 弘益既免于难,再娶安氏。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,安氏时年三十,泣谓诸亲曰:“女子一适人,终身不改。不幸夫死,虽生亦何益哉!”乃窃入寝室,膏沐薰衣,自缢于柩侧。 周如砥女,年十九,末适人。至正二十年,乡民作乱,如砥与女避于新昌西之客僧岭,女为贼所执。贼曰:“吾未娶,当以汝为妻。”女曰:“我周典史女也,死即死,岂能从汝耶!”贼遂杀之。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。 狄恒妻徐氏,天台人。恒早没,徐氏守节不再醮。至正二十年,乡民为乱,避难于牛囤山,为贼所执,驱迫以前。徐绐之曰:“吾渴甚,欲求水一杯。”贼令自汲,即投井而死,时年十八。 李马儿妻袁氏,瑞州人。至正二十二年,李病没,袁氏年十九,誓不再嫁,以养舅姑。有王成者,闻袁氏有姿色,挟势欲娶之,袁氏曰:“吾闻烈女不更二人,宁死不失身也。”遂往夫墓痛哭,缢死树下。 王士明妻李氏,名赛儿,房山人。至正二十五年,竹贞军至,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执。士明随至军,军怒逐之。李氏谓其女曰:“汝父既为军所逐,吾与汝必不得脱。与其受辱。不若死。”女曰:“母先杀我。”李氏即以军所遗钚刀杀其女,遂自杀。竹贞闻之,为之葬祭,仍书其门曰“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。”有司上其事,为立碑。 同时,邵洪妻华氏,无锡人。兵至,谓其夫曰:“我义不可辱。”赴水死。 陶宗媛,台州人,儒士杜思纲妻也。归杜四载而亡。矢志守节。台州被兵,宗媛方居姑丧,忍死护柩,为游军所执,迫胁之,媛曰:“我若畏死,岂留此耶!任汝杀我,以从姑于地下尔!”遂遇害。 其妹宗婉,弟妻王淑,亦皆赴水死。 高丽氏,宣慰副使勃罗帖木儿妻。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,其夫死于兵,谓人曰:“夫既死矣,吾安能复事人!”乃积薪塞户,以火自焚而死。 张讷妻刘氏,蓝田人。讷为监察御史,早卒,刘守志不二。河东受兵,刘氏二子衡、衍俱以事出外,度不能自脱,遂与二妇孙氏、姚氏决死,尽发赀囊分给家,妇姑同缢焉。 又有华氏,大同张思孝妻,为貊高兵所执,以不受辱见杀。其妇刘氏,僵压姑尸,大骂不已,兵并杀之。后家人殓其尸,妇姑之手犹相持不舍。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,蒙古氏,宗王黑闾之女。大都被兵,卜颜的斤谓其夫曰:“我乃国族,且年少,必不容于人,岂惜一死以辱国乎!”遂自缢而死。时张栋妻王氏语家人曰:“吾为状元妻,义不可辱。”赴井死。其姑哭之恸,亦赴井死。 安志道妻刘氏,顺州人,志道及刘氏之弟明理,并登进士第。刘氏避兵匿岩穴中,军至,欲污之。刘氏曰:“我弟与夫绵进士也,岂受汝辱乎!”军士以兵磨其体,刘大骂不辍,军士怒,乃钩断其舌而死。 宋谦妻赵氏,大都人。兵破大都,赵氏子妇温氏、高氏,孙妇高氏、徐氏,皆有盗色,合谋曰:“兵且至矣,我等岂可辱身以苟全哉。”赵即自经死,诸妇四人,诸孙男女六人,众妾三人,皆赴井而死。 齐关妻刘氏,河南人。关应募为千夫长,战死泽、潞间,刘氏贫无所依,守志不夺。有来强议婚者,刘氏给曰:“吾三月三日有心愿,偿毕,当从汝所言。”是日,径往彰德天宁寺,登浮图绝顶,祝天曰:“妾本河南名家刘氏妇,遭世乱,适湖南齐关为妻。今夫已死,不敢失节也。”遂投地而死。 王宗仁妻宋氏,进士宋聚之女也。宗仁家永平。永平受兵,宋氏从夫避于铧子山。夫妇为军所虏,行至玉田县,有窥宋氏色美欲害宗仁者,宋氏顾谓夫曰:“我不幸至此,必不以身累君。”言讫,遂携一女投井死,时年二十九。 王履谦妻齐氏,太原人。治家严肃,守妇道。贼陷太原,齐氏与二妇萧氏、吕氏及二女避难于赵庄石岩。贼且至,度不能免,顾谓二女曰:“汝家五世同居,号为清白,凯可亏节辱身以苟生哉!”长女曰:“吾夫已死,今为未亡人,得死为幸。”吕氏曰:“吾为中书左丞之孙,义不受辱。”齐氏大哭,乃与二妇二女及二孙女,俱投岩下以死。 王时妻安氏,名正同,磁州人,平章政事祐孙女也。至正十九年,时以参知政事分省太原,安氏从之。及贼兵寇太原,城陷,众皆逃,安氏与其妾李氏同赴井死。事闻,赠梁国夫人,谥庄洁。 徐猱头妻岳氏,大都人。兵入都城,岳氏告其夫曰:“我等恐被驱逐,将奈何?”其夫曰:“事急,惟有死耳,何避也。”遂火其所居,夫妇赴火以死。其母王氏,二女一子,皆抱持赴火死。 金氏,详定使四明程徐妻也。京城既破,谓其女曰:“汝父出捍城,我三品命妇,汝儒家女又进士妻,不可受辱。”抱二岁子及女赴井死。 孛术远妻雷氏,南阳人,孛术鲁翀子妇也。远为襄阳尹,拒贼被害。雷为贼所执,欲妻之,乃骂贼曰:“我鲁参政冢妇,肯从汝狗彘生乎!”遂见杀。 武管婴,太原人。年十七未嫁。至正示,避兵山洞,其父被执。女走至父所,谓:“兵勿杀我父,请以身代。”父脱去,又言:“我有金,早瘗井边。”兵往掘之,女投井死。 王子温妻诸氏,华亭人。子温家贫,诸氏以女工资给。贼入松江,子温欲挈之逃,诸氏泣曰:“岂可以我一妇人,致累汝等耶?我自为计。”乃与邻妪避贼。贼至,不屈而死。 蒲氏,行唐人,嫁樊氏。山贼至,逼为妻,蒲氏投塘而死。乡人号曰义姜,称其地为玉女塘。 又赵氏,平阳人。年二十,未嫁。贼至,投于厕而死。诏旌之。 李宗颐妻夏氏,富州人;季𨦺妻何氏,龙泉人;至正中,贼至,俱不屈死。 李哥,霸州倡家女。年十三,母教之歌舞,不肯从。母告以倡业不可废,哥曰;“若此,听母。母亦当从我好。”自是不粉泽茹荤,所歌多道情仙曲。有如者,必询主客姓名,乃往。人亦预戒毋戏狎。 孟津监县赂母,夜抵舍,哥怀利刃,闭卧内曰:“汝职风化首,而狗彘行,恐血污吾刃也!”监惭去。 明日,知州闻之,曰:“此间有贞女不知,吾过矣。吾子明经,举秀才,真若配。”以礼取之。 未几,红巾入寇,夫妇皆见执,觇哥美,将杀其夫。哥前抱夫颈,大呼曰:“吾断不斯须求活!”寇并杀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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