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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文传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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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文传,字受道,平江吴县人。祖宗显,宋承信郎。父雷龙,乡贡进士。宗显以武弁入官。教其子以文易武。故雷龙两举进士。宋亡,不及仕。及生子,乃以文传名之。 文传登延祐二年进士,授同知昌国州事。累迁长洲、乌程两县尹,并婺源知州,又知吴江州。长于治剧,所至俱有善政。 长洲为文传乡邑,文传徙榻公署,无事未尝辄出。亲旧莫敢通私谒。会创行助役法,凡民田百亩,令以三亩入官,为受役者之助。文传既专任县事,而行省又以无锡州及华亭、上海两县之事委之。文传谕豪家大姓,以腴田来归,中人之家自是不病于役。 其在乌程,有富民张申妻王氏无子,张纳一妾于外生子,未瑄,王诱妾以儿来。寻逐妾,杀儿焚之。文传发其事,王厚贿妾父,买邻儿为妾所生,谓儿实不死。文传令妾抱儿乳之,儿啼不就乳,妾之父母吐实,乃呼邻妇至,儿见之,跃入其怀,乳之即饮,王氏遂伏辜。丹徒县民有二弟共杀其姊者,狱久不决。浙西廉访司使文传鞫之,既得其情,其母乞贷二子命,为终养计,文传谓二人所承有轻重,以首从论,则为首者当死,部议从之。 婺源俗,男女婚娉后,富则渝约,有育其女至老死不嫁者;亲丧,贫则不举,或停柩累数世。文传下车,即召其耆老,以礼训告之,阅三月婚丧俱毕。宋儒朱熹上世居婺源,故业为豪民所占,子孙诉之有司,莫能直。文传谕其民以理,不烦穷治而悉归之。复即其故宅建祠,俾朱氏世守焉。有富民江丙游京师,娶娼女张为妇,江客死,张走数千里,返其柩以葬,前妻之子困苦之,既而杀之,瘗其尸,贿官司不问,文传发其事,论如法。文传治行为诸州县最。 至正三年,召修《宋史》。书成,擢集贤待制,以嘉议大夫、礼部尚书致仕。卒,年七十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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