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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有壬传


  许有壬,字可用。其先世居颍州,后徒汤阳。父熙载,会福院照磨。

  有壬幼颍悟,读书一目五行,尝阅衡州净居院碑,一览辄能背诵。年二十,畅师文荐入翰林,不报,授开宁路学正。迁教授,未上,辟山北道廉访司书吏。擢延祐二年进士第,授同知辽州事。会周王举兵,关中大乱,邻州听民出避。有壬犹闭城门,率民失固守,一州晏然。有追逮,不用胥隶,惟令执里役者呼之,民安而事集,州大治。六年,除山北道廉访司经历。

  至治元年,迁吏部主事。二年,转江南行台监察御史。行部广东,以贪墨劾罢廉访副使哈只、蔡衍。至江西,会廉访使苗好谦监焚昏钞,人畏其严,率剔真为伪,有壬覆视之,真物也,遂留其大半,召拜监察御史。

  八月,英宗遇弑,贼臣铁失遣使者自上都至,封府库,收百官印。有壬知事急,速往告御史中丞董守庸。宁庸谓宫禁事,非外廷所当问,有壬即疏守庸及经历朵尔只班、监察御史郭也先忽都阿附铁失之罪以俟。十月,铁失伏诛,泰定帝发上都,御史大夫纽泽先还京师,有壬袖疏上之。及帝至,复上章言:“铁木迭儿之子琐南与闻大逆,乞正典刑,其兄弟勿令出入宫禁。中书平章政事王毅、右丞高昉横罹贬黜,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赵世延受祸尤惨,皆请雪冤复职。”继上正始十事:一曰辅翼太子,宜先训导;二曰遴选长官,宜先培养;三曰通籍宫桂,宜别贵贱;四曰欲谨兵权,宜罢兼领;五曰武备废弛,宜加修饬;六曰贼臣妻妾,宜禁势官征索,七曰前赦,权以止变,宜再诏以正名;八曰铁木迭儿诸子,宜籍没以惩恶;和曰考验经费,以减民赋;十曰撙节浮蠹,以舒国用。帝多从之。

  泰定元年,初立詹事院,选为中议,改中书左司员外郎。京畿饥,有壬请振之,同列让曰:“子言固善,其如亏国帑何:”有壬不听,卒白于丞相,发粮四十万斛以振饥民。国学旧法,积分次弟,贡以出官。执政用监丞张起严议,欲废之,以推择德行为务,有壬折之曰:“积分虽未尽善,然可得博学能文之士。若日惟德行之择,其名固佳,恐皆厚貌深情、专意外饰,则人才益窳不可用。”议久不决。三年六月,迁右司郎中,起岩议遂行,已而复寝。获盗例有赏,论者多疑其伪,有淹四十余年者,群诉于马首。有壬曰:“盗贼方炽,缓急何以使人?但经部覆核者,皆予官。”俄移左司郎中,每遇公议,有壬屡急得失。都事宋本退语人曰:“此贞观,开元间议事也。”明年,丁父忧。

  天历三年,擢两淮都转运盐司使。先是,盐法坏,廷议非有壬不能称职,故有命。有壬询究弊端,立法维持,国课遂登。至顺二年二月,召能议中书省事。未几,以丁母忧去。

  元统元年,复以参议召,明年,拜治书侍御史,转奎章阁学士院侍书学士,仍治台事。会御史劾福建达鲁花赤完卜,完卜藏御史大夫家,有壬捕而谳之。九月,拜中书参知政事、知经筵事。帝召群臣议上皇太后尊号为太皇太后,有壬曰:“皇上于皇太后,母子也;若加太皇太后,则为孙矣。非礼也。”众弗从,有壬曰:“今制,封赠祖父母,降于父母一等,盖推恩之法,近重而远轻,今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,是推而远之,岂所谓尊之邪!”又弗听。

  中书平章政事彻里帖木儿奏罢进士科,有壬廷争甚苦,不能夺,遂称疾在告。帝强起之,拜侍御史。廷议欲行古劓法,立行枢密院,禁汉人、南人勿学蒙古畏吾儿字书,有壬皆争止之。

  后至元初,长芦韩公溥因家藏兵器,兴大狱,株连台省,多以赃败,犹无有壬名,由是忌者益甚。有壬遂谢病归。至元六年,召入中书,仍为参知政事。

  明年改元至正,有壬极论帝当亲祀太庙;母后虚位,徽政院当罢;改元、命相当合为一诏;冗职当沙汰;钱粮当裁节。人皆韪之。转中书左丞。二年,囊加庆善八及孛罗帖木儿献议,开金口导浑河,逾京城,达通州以通漕运。丞相脱脱主之,有壬曰:“浑河之水,湍悍易决,足以为害,又淤浅不能行舟,况地势高下不同,徒劳民费财耳!”不听,后卒如有壬言。

  先是,有壬父熙载官长沙,设议学,课诸生。有壬母卒于长沙,旅殡城外,有壬庐墓三年。后诸生即有壬庐墓之地,立东冈书院,旌其孝,且以广熙载教士之泽。南台监察御史木八剌沙,缘睚眦之怨,言书院不当立,并劾有壬及其二弟有仪、有孚。有壬复称病归。

  四年,改江浙行省左丞,辞。

  六年,召为翰林学士,既上,又辞,监察御史累章辩其诬。俄拜浙西道廉访使,未上,复以翰林学士承旨召,仍知经筵事。明年夏,授御史中丞,赐白玉束带及御衣一袭。未几,又以病归。

  十三年,起为河南行省左丞。

  十五年,迁集贤大学士。寻改极密副使,复拜中书左丞。有僧自高邮来,言张士诚乞降,众幸事且成,皆大喜,有壬独疑其妄,呼僧诸之,果语塞不能对。转集贤大学士,兼太子左谕德,阶至光禄大夫。有壬前朝旧德,太子颇敬礼之。一日,入见,方臂鹰为乐,遽呼左右屏去。

  十七年,以老病乞致任。久之,始得请,给俸赐以终其身。

  二十四卒,年七十八。

  赠推诚守正昭德佐理劝臣,银青光禄大夫、中书平章政事、上柱国,追封鲁郡公,谥文忠。

  著有《至正集》八十一卷。

  有壬历事七朝,垂五十年,遇国家大事,无不尽言。当权臣恣睢时,稍忏意,辄诛窜随之,有壬不为巧避,事有不便,明辩力诤,不知有死生利害,君子多之。

  初,有壬举进士,知贡举、平章政事李孟,读卷官参知政事赵世延,集贤学士赵孟頫,第有壬高下未定。世延曰:“观此策,异日必为名臣,请置第二甲。”孟不许,世延辩论不已。孟頫立请曰:宋东南一隅,一科取数百人。以国家疆哉之广,正七品多取一人,不为滥也。孟乃从之。后有壬卒为名臣,世以赵世延为知人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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