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覃澄传


  覃澄,字彦清,兴德怀来人。父资荣,仕金为县伶,率众款附,以金符授元帅左都监,令如故。改赐金虎符,升行元帅府理。复以其弟资用代充元帅左监军。资用卒,以澄代之,年十八。

  太宗八年,州县置达鲁花赤以监守令。不习国语者,则受命于译人。澄虑见欺,日与习国语者游,岁余悉通晓,与达鲁花赤议事,应答无滞,人以为不学而能。燕京置断事官,建行台府,檄澄往受事。澄请省工料费,凡横取于民,皆减之。文谷水分溉交城,为平州知州所遏,交城人讼之,终不直。澄争于行省,知州噤屈,水利大兴。俄入觐,因耶律楚材面陈:乙未料民,率以无产侨民入籍,及赋下,悉逃避,责征实存,官称贷纳之,困不能偿,以子为母,息日增,谓之牸生利。帝悯之,刺免其逋赋公私之负,三年勿征,子母相当,止其息,民困大苏。

  壬子,复料民,澄削其逃户,不入籍,民尤颂之。世祖平大理还,澄上谒,帝喜其容止,留居藩府,以其弟山阜代为交城令。宪宗疑世祖有贰心,遣刘太平等置计局于京兆,条百四十有二事,多方钩覆,且兴大狱。世祖遣澄与库济勒见太平等通款曲,世祖亦入朝。事始解。世祖南征,使澄专治怀孟。岁旱,凿唐温渠,引沁水灌河内诸县。

  中统元年,诏奖其炼习政事,授怀孟路总管,赐金符,又换虎符。至元二年,省怀孟、卫辉两路入彰德,改授同知总管府事。丁忧,起复,迁少中大夫、平凉路总管。七年,散阶例降二等,改奉议大夫、司农少卿。寻迁京兆路总管,兼府尹。又改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。诏禁有妻者娶妾,澄建言:“不孝者有三,无后为大,请四十无子者,听其娶妾。”中书韪之。

  十年,宋将昝万寿入寇,大败佥省严忠范于成都,入其郛。世祖械忠范至都,遣澄代之。澄练兵储饷,宋人知其有备,不敢犯。

  十一年,西南夷罗罗斯内附,以澄为副都元帅、同知宣慰司事。

  澄不习水土,竟以疾卒,年五十八。

  初,游显为大名路宣抚使,为诸路总管求金符,奏已上,澄白于中书,辞不受曰:“上不识覃澄耶?乃为显所举!”省臣为去其名。其刚介如此。刘秉忠常谓:“天下长吏,如邢之张耕,怀孟之覃澄,何忧不治。”许衡亦重其为人,称为当时循吏焉。

  子克修,陕西汉吕路提刑按察使,亦有能名。卒,赠礼部尚书,追封宏农郡侯,谥文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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