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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亨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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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亨,字大用,刑州南和人。少孤,事母孝。太宗始建十路征收课税使,河北东西路使王晋辟亨为掾,以才干称。晋荐于中书令耶律楚材,授转运司知事,累擢转运司副使。太保刘秉忠荐亨于世祖,召见潜邸,甚器之。既而籍诸路户口,以亨副八春、忙哥抚谕西京、太原、平阳及陕西五路。既还,图山川形势以献。使者多以贿败,惟亨等各赐衣九袭。 宪宗三年,世祖征云南,留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。京兆,藩邸分地也,离以宽简治之,不事掊克,莅政五年,民安而课裕。宪宗遣阿蓝答儿等核京兆钱谷,亨辇岁办课银五百锭输之藩府,道出平阳,与之遇。亨策曰:“见之则银必拘留,不见则必以罪加我,与其银弗达王府,宁获罪焉。”避而过之。阿蓝答儿果怒,遣使逮之。世祖询亨曰:“汝往得无摭汝罪耶?”对曰:“无害。愿一行。”乃慰遣亨。既至,究治百端,竟无所得,惟以支竹课分例钱充公用及僦公廨辇运脚价为不应,勒偿其直而已。世祖知其诬,更赐银三十二锭。 九年,从世祖攻鄂州。洎北还,遣亨驰驿往西京等处,罢所佥军,并抚谕山西河东、陕右汉中复遣转饷,馈江北诸军。 中统元年,世祖即位,陕西四川立宣抚司,诏亨议陕西宣抚司事。寻赐金符,迁陕西、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。时阿蓝答儿等叛,亨与宣抚使廉希宪、商挺谋诛之。 寻建行省,命亨兼陕西行省左司郎中。兴元粮五万石欲转饷太安军,计佣值万緍,众推亨往。时丁内艰,以摄省府事强起之。至则以兵官丁产均其役,不阅月而事集。 兴元判官费正寅狡悍不法,亨白省府,欲以法绳之,反诬构行省前在关中有异谋。诏左丞粘合圭谳之,亨力辩,其冤始者释。 四年,迁陕西五路、西蜀四川廉访都转运使。未几朝廷以考课,檄诸路转运使至京师,并转运司人总管府,授亨工部侍郎、解盐副使。亨上言:“以考课定赏罚,其人甫集,而一切罢之,则是非安在?宜还其命书,俾仕者有所劝勉。”从之。 亨复上便宜六事: 一曰东宫保傅当用正人,以固国本; 二曰中书大政择任儒臣,以立朝纲; 三曰任相惟贤官,不必备,今宰相至十七员,宜加裁汰; 四曰左右郎署毗赞大政,今用豪贵子弟岂能赞襄; 五曰六曹之职分理万机,今只设左右二部,事何由办; 六曰建元以来,便民条划已多,有司往往视为具文,宜令宪宪司纠举,务在必行。 疏闻,帝即召见,问:“卿比安在,胡不早言?”亨对曰:“新自陕西来觐。”帝谕曰:“卿久著忠勤,自今不令卿远出矣。” 至元三年,进嘉议大夫、左三部尚书,寻改户部尚书。有贾胡恃制国用使阿合马,欲贸交钞本,私平准之利,以增岁课为辞。帝以问,亨对曰:“交钞可以权万货者,法使然也。法者,主上之柄。今使一贾擅之,废法从私,将何以今天下。”事遂寝。 七年,立尚书省,仍以亨为尚书,领左部。亨上言:“尚书省专领金谷百工之事,铨选宜归中书,以示无滥。”寻为平章阿合马所忌,以诬免官。会大兵围襄、樊,廷议河南行省调发军饷,诏以阿里为右丞,姚枢为左丞,亨为佥省,任其事。 十年,还京师,以病请告。 十四年卒,年七十一。 子绍庭,云南诸路肃政廉访司副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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