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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家人传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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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祖叔父兄弟 晋氏始出夷狄而微,终为夷狄所灭,故其宗室次序本末不能究见。其可见者,曰高祖二叔父,一兄六弟,七子二孙,而有略有详,非惟祸乱多故而失其事实,抑亦无足称焉者。然粗存其见者,以备其阙云。二叔父曰万友、万诠,兄曰敬儒,弟曰敬威、敬德、敬殷、敬赟、敬晖、重胤,子曰重贵、重信、重乂、重英、重进、重睿、重杲,孙曰延煦、延宝。孝平皇帝生孝元皇帝、万友、万诠,孝元皇帝生高祖,万友生敬威、敬赟,万诠生敬晖,而敬儒、敬德、敬殷、重胤皆不知其于高祖为亲疏也。 高祖,孝元皇帝第二子也,而敬儒为兄,疑其长子也,则于高祖属长而亲,然赠官反最后于诸弟,而高祖世独不得追封,此又可疑也。重胤,高祖弟也,亦不知其为亲疏,然高祖爱之,养以为子,故于名加“重”而下齿诸子。高祖叔、兄与弟敬殷、子重进,皆前即位卒,而敬威、敬德、重胤、重英,高祖反时死。高祖少子曰冯六,未名而卒,而旧说以重睿为幼子者,非也。 石氏世事军中,万友、万诠职卑不见。天福二年正月,万友自故金紫光禄大夫、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国赠太师。万诠亦自金紫光禄大夫、检校司空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国赠太傅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追封皇叔祖万友为秦王,万诠加赠太师,追封赵王。 从弟敬威 敬威字奉信,唐废帝时为彰圣右第三都指挥使,领常州刺史。闻高祖举兵太原,谓人曰“生而有死,人孰能免?吾兄方举大事,吾不可偷生取辱,见笑一时。”遂自杀。敬德时为沂州马步军指挥使,以高祖反诛。天福二年正月,赠敬威、敬德皆为太傅,并赠敬殷以检校太子宾客,亦赠太傅,而不及敬儒。七年正月,追封敬威广王,敬德福王,敬殷通王,皆赠太尉。敬儒始以故金紫光禄大夫、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国赠太傅,而独不得封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加赠三皇叔皆为太师,而皇伯敬儒始追封宋王,亦加赠太师。 从兄敬赟 敬赟字德和,少无赖,窜身民间。高祖使人求得之,补太原牙将。即位,以为飞龙皇城使,累迁曹州防御使。天福五年冬,拜河阳三城节度使。敬赟性贪暴,高祖为择贤佐吏辅之,而敬赟亦惮高祖严,未尝敢犯法。岁余,徙镇保义。出帝时,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渐骄恣。帝尝遣使者至,必问曰:“小侄安否?”陕人苦其暴虐,召还京师,以其皇叔不能责也,斥其元从都押衙苏彦存、郑温遇以警之。契丹犯边,敬赟从出帝幸澶渊,使以兵备汶阳,守麻家渡,未尝见敌,皆无功。开运元年七月,复出为威胜军节度使。岁余,出帝以曹州为威信军,授敬赟节度使。在曹贪暴尤甚,久之,召还。张彦泽兵犯京师,敬赟夜走,逾城东垣,堕沙濠溺死,时年四十九。 从弟韩王敬晖 韩王敬晖字德昭,为人厚重刚直,勇而多智,高祖尤爱之。高祖时为曹州防御使,以廉俭见称,卒于官,赠太傅。天福八年,加赠太师,追封韩王。子曦嗣。 高祖诸子孙 高祖李皇后生楚王重信,其诸子皆不知其母。当高祖起太原,重英为右卫将军,重胤为皇城副使,居京师。闻高祖举事,匿民家井中,捕得诛之,并族民家。天福二年正月,高祖为二子发哀,皆赠为太保;并赠重进以故左金吾卫将军赠太保。七年正月,皆加赠太傅,追封重英虢王,重胤郯王,重进夔王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皆加赠太师。 子楚王重信 楚王重信字守孚,为人敏悟多智而好礼。天福二年二月,以左骁卫上将军拜河阳三城节度使,有善政,高祖下诏褒之。是岁范延光反,诏前灵武节度使张从宾发河阳兵讨延光,从宾亦反,重信见杀,时年二十。高祖欲赠重信太尉,大臣引汉故事,皇子无为三公者。高祖曰:“此儿为善被祸,吾哀之甚,自我而已,岂有例邪!”乃赠太尉。七年正月,加赠太师,追封沂王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易封楚王。 子寿王重乂 寿王重乂字弘理,为人好学,颇知兵法。高祖即位,拜左骁卫大将军。高祖幸汴州,以为东都留守。张从宾反,攻河南,见杀,时年十九,赠太傅。天福七年正月,加赠太尉,追封寿王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加赠太师。皆无子。 子重睿 重睿为人貌类高祖。高祖卧疾,宰相冯道入见卧内,重睿尚幼,高祖呼出使拜道于前,因以宦者抱持寘道怀中,高祖虽不言,左右皆知其以重睿托道也。高祖崩,晋大臣以国家多事,议立长君,而景延广已阴许立出帝,重睿遂不得立。出帝以重睿为检校太保、开封尹,以左散骑常侍边蔚权知开封府事。开运二年五月,拜重睿雄武军节度使,岁余,徙镇忠武,皆不之镇。契丹灭晋,重睿从出帝北迁,后不知其所终。 子重杲 陈王重杲,高祖幼子也。小字冯六,未名而卒,赠太傅,追封陈王,赐名重杲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加赠太师。 孙延煦 延宝 延煦、延宝,高祖诸孙也,出帝以为子。 开运二年秋,以延煦为郑州刺史。延煦少,不能视事,以一宦者从之,又选尚书郎路航参知州事。宦者遂专政事,每诟辱航,出帝召航还。已而徙延煦齐州防御使。三年,拜镇宁军节度使。是时,河北用兵,天下旱蝗,民饿死者百万计,而诸镇争为聚敛,赵在礼所积钜万,为诸侯王最。出帝利其赀,乃以延煦娶在礼女,在礼献绢三千匹,前后所献不可胜数。三年五月,遣宗正卿石光赞以聘币一百五十床迎于其第,出帝宴在礼万岁殿,所以赐予甚厚,君臣穷极奢侈,时人以为荣。在礼谓人曰:“吾此一婚,其费十万。”十一月,徙延煦镇保义。 自延煦为齐州防御使,而延宝代为郑州刺史。及契丹灭晋,出帝与太后遣延煦、延宝赍降表、玉玺、金印以归契丹,而延宝时亦为威信军节度使矣。契丹得玺,以为制作非工,与前史所传者异,命延煦等还报求真玺。出帝以状答曰:“顷潞王从珂自焚于洛阳,玉玺不知所在,疑已焚之。先帝受命,命玉工制此玺,在位群臣皆知之。”乃已。后延煦等从出帝北迁,不知其所终。 *** 呜呼!古之不幸无子,而以其同宗之子为后者,圣人许之,著之《礼》经而不讳也。而后世闾阎鄙俚之人则讳之,讳则不胜其欺与伪也。故其苟偷窃取婴孩襁褓,讳其父母,而自欺以为我生之子,曰:“不如此,则不能得其一志尽爱于我,而其心必二也。”而为其子者,亦自讳其所生,而绝其天性之亲,反视以为叔伯父,以此欺其九族,而乱其人鬼亲疏之属。凡物生而有知,未有不爱其父母者。使是子也,能忍而真绝其天性欤,曾禽兽之不若也。使其不忍而外阳绝之,是大伪也。 夫闾阎鄙俚之人之虑于事者,亦已深矣!然而苟窃欺伪不可以为法者,小人之事也。惟圣人则不然,以谓人道莫大于继绝,此万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,何必讳哉!所谓子者,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,故为人后者,必有所生之父,有所后之父,此理之自然也,何必讳哉!其简易明白,不苟不窃,不欺不伪,可以为通制而公行者,圣人之法也。又以谓为人之后者所承重,故加其服以斩。而不绝其所生之亲者,天性之不可绝也,然而恩有屈于义,故降其服以期。服,外物也,可以降,而父母之名不可改,故著于经曰:“为人后者,为其父母报。”自三代以来,有天下国家者莫不用之,而晋氏不用也。出帝之于敬儒,绝其父道,臣而爵之,非特以其义不当立,不得已而绝之,盖亦习见闾阎鄙俚之所为也。 五代,干戈贼乱之世也,礼乐崩坏,三纲五常之道绝,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!如寒食野祭而焚纸钱,天子而为闾阎鄙俚之事者多矣!而晋氏起于夷狄,以篡逆而得天下,高祖以耶律德光为父,而出帝于德光则以为祖而称孙,于其所生父则臣而名之,是岂可以人理责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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