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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庆元年


  ○仁宗圣文钦孝皇帝

  讳阿裕尔巴里巴特喇,顺宗次子,武宗母弟也。至元二十二年三月丙子生。大德九年与太后出居怀州。十一年正月成宗崩,帝与太后入大都,平内难,遣使迎武宗。武宗至上都,帝与太后往会之。武宗即位,诏立帝为皇太子。

  皇庆元年

  春,正月,庚子,帝谕御史大夫塔斯布哈曰:“凡大臣不法,卿等劾奏勿避。”

  癸卯,敕:“诸僧犯奸盗、诈伪、斗讼,仍令有司专治之。”

  戊午,制诸王设王傅六员,其次设官四员。

  壬戌,升国史院秩从一品。帝谕省臣曰:“翰林、集贤儒臣,朕自选用,汝等毋辄拟进。人言御史台任重,朕谓国史院尤重;御史台是一时公论,国史院实万世公论也。”

  帝尝命道士为醮事,近侍分其所用金币,道士讼之御史台。近侍谮道士于帝,当杀者六人。中丞张珪力辨道士无死罪,帝怒曰:“汝以台纲胁我耶?”珪曰:“御史台陛下之台,则台纲乃陛下之纲也,陛下奈何欲自坏其纲乎?”帝怒未解,顾左右扶出。明日,珪复谏曰:“陛下必欲用谮言杀无罪,臣请先死。”帝为宽道士罪,亲解衣以赐珪。既而帝语近臣曰:’张中丞乃张忠臣,非官中丞也。”召慰之曰:“朕欲厚赐卿,非无宝玉,如非卿心何!”因以御巾拭面额,纲珪怀曰:“朕泽之所存,朕心之所存也,其服膺勿失。”

  二月,丁卯朔,徙大都路学所置周宣王石鼓于国子监。

  燕京之始平也,宣抚使王楫以金枢密院为宣圣庙,春秋率诸生行释菜礼,仍取石鼓列庑下。及国子监立,以其庙为大都路学。至是复徙石鼓于国子监。

  辛未,改安西路为奉元路,吉州路为吉安路。

  壬申,以霸州文安县屯田水患,遣官疏决之。

  甲戌,制定封赠名爵等级。

  改和林省为岭北省。

  赐晋王伊苏特穆尔及世祖诸皇子等民户有差,使食其岁赋。

  己卯,八百媳妇献驯象二。

  庚寅,敕岭北省赈阙食流民;两淮民种荒田者,如例纳税。

  赈通、漷州饥。

  诏勉励学校。以国子监虞集言,升监丞吴澄为司业,与齐履谦同日并命,时号得人。

  澄用程颢《学校奏疏》,胡安国《六学教法》,朱熹《学校贡举私议》,约之为教法四条:一曰经学,二曰行实,三曰文艺,四曰治事。未及行而履谦以迁去。澄亦移病归,诸生有不谒告而从之南者,俄拜集贤直学士,授奉议大夫,俾乘驿至京师,及真州,疾作而还,学制稍为之废。

  三月,丁酉朔,罢诸王、大臣私第营缮。

  己亥,以生日为天寿节。

  戊申,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达实哈雅为御史大夫。

  庚申,简汰大明宫、兴圣宫宿卫。

  甲子,遣户部尚书玛尔经理河南屯田。

  乙丑,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珠祠堂。

  初,帝元日临朝,谓中书省臣曰:“汴省王右丞可即召之。”至是约至,召见,慰劳,特拜集贤大学士。约首言:“河南行省丞相布琳吉岱,勋阀旧臣,不宜久外。”召至,封河南王。约又疏荐国子博士姚登孙、应奉翰林文字揭傒斯、成都儒士杨静,请起复中山知府致仕辅惟良、前尚书参议李源、右司员外郎曹元用,皆除擢有差。

  夏,四月,丁卯,简汰控鹤还本籍。

  以都水监隶大司农寺。

  庚午,命浙东都元帅郑祐同浙江军官教练水军。

  辛未,给钞万锭修香山永安寺。

  癸酉,帝如上都。

  庚寅,太白经天。

  五月,丙申朔,以中书平章哈克繖为中书左丞相,江浙行省平章章律为中书平章政事。

  壬寅,改和林路为和宁路。

  诸王托克斯哈密实以农时出猎扰民,敕禁止之,自今十月方许出猎。

  六月,乙丑朔,日有食之。

  丁卯,天雨毛。

  己巳,敕李孟博选中外才学之士任翰林。

  丁亥,敕罢封赠,诫左右守法度,勤职业,勿妄侥幸加官。时封拜繁多,群臣无功而受公王之爵者,前后相继,故有是敕。

  秋,七月,丙午,升大司农秩从一品。帝谕司农曰:“农桑衣食之本,汝等举谙知农事者用之。”

  中书参知政事贾钧以病请告,赐钞,给安车还乡。

  八月,己卯,以吏部尚书许师敬为中书参知政事。

  庚辰,帝至自上都。

  辛卯,敕云南省右丞阿固岱等,率蒙古兵从云南王讨八百媳妇。

  以张珪为枢密副使。

  旧制,中州军士镇江南省,逾岭以戍,率二年而代,遭犯瘴疠,十无一还。珪曰:“是徒置之死地耳,请屯置近边。其岭表要害,因其土人以戍,前死者,官给槥传还家。”从之。

  徽政院使实勒们,请以洪城军隶兴圣宫而己领之,以上旨移文枢密院,众恐惧承命,张珪曰:“徽政有左右都卫两军,足备工役,又欲此将何为?因不署,事得寝。实勒们由是怨珪。

  是月,滨州旱,泾县水,赈之。

  九月,丁酉,增江浙海漕粮二十万石。

  戊戌,罢征八百媳妇、大小彻里蛮,以玺书招谕之;寻献驯象及方物。

  甲辰,以参议中书省事阿布哈雅为参知政事。

  壬戌,琼州黎贼啸聚,遣官招谕。

  冬,十月,甲子,有事于太庙。

  云南行省右丞索勒济尔威有罪,国师请释之,帝斥之曰:“僧人宜诵佛书,吏事岂当与耶!”

  癸未,以中书参知政事察罕为平章政事,商议中书省事。

  戊子,翰林学士承旨伊辇齐布哈等进顺宗、成宗、武宗《实录》。

  辛卯,赦天下。

  赐李孟潞州田二十顷。

  十一月,甲辰,捕沧州群盗阿实达等,擒之,支解以徇。

  丙午,谕六部官毋隔越中书奏事。

  庚申,占城献犀象;缅国遣使来朝。

  中书平章政事李孟请归葬其父母,帝劳饯之,曰:“事讫宜速还,勿久留,孤朕所望。”十二月,孟入朝,帝大悦。孟因请谢事,优诏不允;请益坚,癸亥,乃命孟以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、承旨翰林。

  癸酉,遣使分道决囚。

  庚辰,知枢密院事达实曼罢。

  鹰坊请往河南、湖广括取孔雀、珍禽,帝以扰民,不允。

  丁亥,中书省言:“中书职在总挈纲维,比者行省六部诸司应决不决者,往往作疑咨呈,以致文繁事弊。”诏体世祖立中书初意,定拟成式以闻。

  是岁,以左司郎中张思明为两江盐运使,岁课充赢,僚属请上增数,思明叹曰:“赢缩不常,万一以增为额,是我希一己之荣,遗百世之害也。”

  以梁曾为先朝旧臣,特起昭文馆大学士。曾累章乞致仕,不允。复起为集贤侍讲学士,国有大政,必命与诸老议之。

  前翰林学士承旨姚燧卒,谥曰文。

  燧少学于许衡,其为文宗韩愈。衡赏其辞,且戒之曰:“弓矢为物,以待盗也,使盗得之,亦将待之。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,然先有能一世之名,将何以应人之见役者哉!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,钧罪也,非周身入世之道也。”燧自是反躬实践,为世名儒。当世争求其文,词无溢美,高丽沈王欲求燧诗文,燧不与,奉诏乃与之。王赠谢币帛、金玉、名画五十篚,燧即时分散于人,一无所取。或问之。燧曰:“彼藩邦小国,唯以货利为重,吾能轻之,使知大朝不以是为意。”其器识过人类如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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