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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二十八年(2)


  秋,七月,丙申朔,云南省参政齐喇言:“建都地多产金,可置冶,令旁近民炼之以输官。”从之。

  庚子,徙江西行枢密院治赣州。

  叶李与僧格同事,莫能有所匡正,僧格败,事颇连及同列。久之,李独以疾得请南还。戊申,扬州路学正李淦上书言:“叶李本一黥徒,受皇帝简知,千载一遇,而才近天光,即以举僧格为第一事。禁近侍言事,以非罪杀参政郭佑、杨居宽,迫御史中丞刘宣自裁,锢治书侍御史陈天祥,罢御史大夫们达瞻、侍御史程文海,杖监察御史;变钞法,拘学粮,征军官俸,减兵士粮,立行司农司、木绵提举司,增盐酒醋税课,官民皆受其祸。尤可痛者,约苏穆尔祸湖广,锡布鼎祸江淮,灭贵里祸福建;又大钩考钱粮,民怨而盗发,天怒而地震,水灾洊至。人皆知僧格用群小之罪,而不知叶李举僧格之罪,宜斩李以谢天下。”

  书闻,帝矍然曰:“叶李廉介刚直,朕所素知,宁有是耶?”有旨,驿召淦诣京师。

  中书右丞崔彧迁御史中丞,言:“太医院使刘岳臣,尝仕宋,练达政事,请以为翰林学士,俾议朝政。”又言:“行御史台言,建宁路总管马谋,因捕盗延及平民,搒掠多至死者;又俘取人财,迫通处女,受民财积百五十锭。狱未具,会赦。马谋以非罪杀人,不在原例,宜令行台诘问定罪。”又言:“昔行台监察御史周祚,劾尚书省官蒙古岱、嘉珲迪、纳苏喇鼎默埒奸赃,纳苏喇鼎默埒反诬祚以罪,遣人告僧格,僧格暧昧以闻,流祚于北地,妻子家财并没入官。祚至和林,遇乱走还京师,僧格又遣诣云南理算钱谷以赎其罪。今自云南回,臣与省臣阅其伏词,为罪甚微,宜复其妻子。”帝皆从之。

  敕:“江南重囚,依旧制奏闻处决。

  庚戌,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史格卒。格在湖广,与约苏穆尔共事最久。约苏穆尔恃有奥援,怒詈同列,辨诈鸷刻,势张甚,以格受帝知,不以言色侵之。格数有匡正,虽不能尽行,然宽免者甚众。约苏穆尔败而格已卒,湖广人追念之。

  丁巳,僧格伏诛。临刑,吏犹以鄂尔根萨里为问,僧格曰:“我惟不用其言,故致于败,彼何与焉!”帝益信其无罪,诏还所籍财产,仍遣张九思赐以金帛,辞不受。

  初,哈都作乱,其民来归者七十馀万,散居云、朔间,僧格议徙之内地就食。尚书左丞马绍持不可,僧格怒曰:“马左丞爱惜汉人,欲令馁死此辈耶?”绍徐曰:“南土地燠,北人居之,虑生疾疫。若恐馁死,曷若计口给羊马之资,俾还本土,则未归者孰不欣慕!言有异同,丞相何以怒为!宜取圣裁。”乃如绍言以闻,帝曰:“马秀才所言是也。”僧格集诸路总管三十人,导之入见,欲以趣办财赋之多寡为殿最,帝曰:“财赋办集,非民力困竭必不能。然朕之府库,岂少此哉!”僧格议增盐课,绍力争山东课不可增;又议增赋,绍曰::“苟不节浮费,虽重敛数倍,亦不足也。”事遂寝。

  都城种苜蓿地分给居民,权势因取为己有。以一区授绍,绍独不取,僧格欲奏请赐绍,绍辞曰:“绍以非才居政府,恒忧不能塞责,讵敢邀非分之福以速罪戾!”僧格败,迹其所尝行赂者,索籍阅之,独无绍名,帝曰:“马左丞忠洁可尚,其复旧职。”改中书左丞。

  募民耕江南旷土,户不过五顷,官授之券,俾为永业,三年征租。

  遣翰萨总兵讨平江南盗贼。

  己未,罢淘金提举司。江淮人匠提举司凡五,以其事并隶有司。

  雨坏都城,发兵二万人筑之。

  八月,乙丑朔,平阳地震,坏民庐舍万馀。

  己巳,置中书省检校二员,考核户、工部文案疏缓者。

  乙酉,麻苏呼阿萨尔乘传诣云南捕黑虎。

  戊子,以婺州水,免田租。

  九月,辛丑,命平章政事敏珠尔卜丹商议中书省事,以咱希鲁鼎为平章政事。

  乙巳,景州、河间等县霖雨害稼,免田租五万六千馀石。

  丙午,立行宣政院,治杭州。

  辛亥,安南国王陈日烜,遣使上表贡方物,且谢不朝之罪。

  壬子,遣使诏谕璢求。

  璢求在闽海之东,地小而险,汉、唐以来不通中国,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兵往伐之。既而闽人吴志斗,自言熟知海道,先招谕之,不从然后用兵未晚;乃以祥充宣抚使,阮鉴兵部员外郎,志斗礼部员外郎,往招谕之。明年,祥等不得达而还,志斗卒于行。初,志斗尝斥祥诞妄要功,人疑为祥所杀,诏福建行省按问,会赦,不竟其事。

  戊午,徙四川行枢密院治成都。

  辛酉,免大都今岁田租;保定、河间、平滦三路大水,被灾者全免,收成者半之。

  命尚衣局织无缝衣。

  冬,十月,己巳,修太庙在真定倾坏者。

  壬申,以前缅中行省平章舒苏德济为中书平章政事。

  癸酉,江淮行省言盐课不足,由私鬻者多,请付兵五千巡捕,从之。

  塔喇海、张呼逊等,并坐理算钱谷受赃,论诛。

  癸未,高丽国饥,给米二十万斛。

  罢各处行枢密院事入行省。

  行院既置,分兵、民为二,奸人植党自蔽。湖广省平章哈喇哈斯入觐,极陈其不便,帝为罢之。因问曰:“风宪之职,人多言其挠吏治,信乎?”对曰:“朝廷设此以纠奸慝,贪吏疾之,妄为谤耳。”帝然其言。

  己丑,敕没入嘉木扬喇勒智、锡布鼎、乌纳尔妻,并遣诣京师。

  癸巳,以武平路总管张立道为礼部尚书,使安南。帝怒安南不已,欲再伐之,适陈日烜死,子日燇袭位,博果密曰:“彼山海小夷,以天威临之,宁不震惧!兽穷则噬,势使之然。今若遣使谕之,彼宜无不奉命。”帝从之,以立道尝使安南有功,复使往,征其王入朝。

  免卫辉种仙茅户徭役。

  从辽阳行省言,以纳颜、哈坦相继叛,给蒙古人内附者及开元、南京、硕达勒达等三万人牛畜、田器。

  诏严益都、般阳、泰安、宁海、东平、济宁畋猎之禁,犯者没其家赀之半。

  十一月,壬寅,诏:“回回以答纳珠充献及求售者,还之,留其值以济贫者。”

  朱清、张瑄请并四府为都漕运万户府二,诏即以清、瑄二人掌其事;其属有千户、百户等官,分为各翼,以督岁运。罢海道运粮镇抚司。

  乙卯,监察御史言:“锡布鼎、纳苏喇鼎默埒、乌纳尔、王巨济、嘉木扬喇勒智、锡迪嘉珲迪,皆僧格党与,受赃肆虐,使江淮之民愁怨载路,今或系狱,或释之,臣下所未能喻。”帝曰:“僧格已诛,纳苏喇鼎默埒在狱,唯锡布鼎朕姑释之耳。

  谕中书议增中外官吏俸。

  十二月,乙丑,复都水监。

  时有言滦河自永平挽舟,逾山而上可至开平,有言卢沟自麻峪可至寻麻林,朝廷遣河渠司副使郭守敬相视,滦河既不可行,卢沟舟亦不通。守敬因陈水利十有一事:其一,“大都运粮河,不用一亩泉旧源,别引北山白浮泉。水自昌平西折而南,经瓮山泊,自西水门入城,环汇于积水潭,复东折而南,出南水门,合入旧运粮河;每十里置一闸,比至通州,凡为闸七。距闸里许,上重置斗门,互为提阏,以过舟止水。”帝览奏喜曰:“当速行之。”于是复置都水监,俾守敬领之,以来春兴役。帝命丞相以下皆亲备锸倡工,待守敬指授而后行事。

  丁卯,以大都饥,下其价粜米赈之。

  己巳,宣政院言:“宋全太后、瀛国公母子已为僧、尼,有地三百六十顷,乞如例免征其租。”从之。

  辛未,御史台言:“钩考钱谷,自中统初至今,逾三十年,更阿哈玛特、僧格当国,设法已极,而其馀党公取贿赂,民不堪命,不如罢之。”诏拟议以闻。

  壬申,立河南江北行中书省,治汴梁。

  中书省言:“江南在宋时,其徭役之名七十有馀,归附后一切未征。今诸王岁赐、官吏俸禄多不给,宜令江南依宋时诸名征赋尽输之。”何荣祖言:“宜召各省官任钱谷者诣京师,集议科取之法以闻。”从之。

  甲戌,罢钩考钱谷。敕:“应昔年逋欠钱谷文卷,聚置一室,非朕命而视之者有罪。仍布告中外。”

  庚辰,江北州郡割隶河南江北行中书省,改江淮行省为江浙等处行中书省,治杭州。

  丙戌,八番洞官吴金叔等以所部二百五十寨内附,诣阙贡方物。

  戊子,诏释天下囚非杀人抵罪者。

  辛卯,浚运粮河,筑堤防。

  是岁,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八区,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。

  辽阳饥,翰林学士承旨唐仁祖,奉诏偕近侍苏格、左丞实都往赈。实都欲如户籍口数大小给之,仁祖曰:“不可,昔籍之小口,今已大矣,可均以大口给之。”实都曰:’若要善名而陷我于恶耶?”仁祖笑曰:“吾二人善恶,众已的知,岂至是而始要名哉!我知为国恤民而已。”卒以大口给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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