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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二十七年


  春,正月,戊申,改大都路总管府为都总管府。

  癸丑,敕从臣子弟入国子学。

  安南国王陈日烜遣使来贡。

  丁巳,遣使代祀岳渎、海神、后土。

  辽阳自纳颜之叛,民甚疲敝,戊午,发钞赈之。

  哈坦馀寇未平,丙寅,命高丽国发耽罗戍兵千人讨之。

  丁卯,高丽国王王暙言:“臣昔宿卫京师,遭林衍之叛,高丽民居大同者皆籍之,愿复付还高丽。”从之。

  辛未,无为路大水,免今年田租。

  癸酉,立兴文署,掌经籍板及江南学田钱谷。

  吐坦寇辽东海阳。

  二月,癸未,泉州地震;丙戌,又震。时商琥入为中台监察御史,上言:“汉文帝时有此灾而无其应,盖以躬行德化而弭也。”因条陈汉文帝时政以进,又言为政之道在立法、任人二者而已,法不徒立,需人而行,人不滥用,惟贤是择,因举天下名士十馀人。帝纳其言。

  己丑,江西群盗钟明亮等降,诏徙为首者至京师,而给其馀党粮。

  癸巳,晋陵、无锡二县霖雨害稼,并免其田租。

  江西贼华大老、黄大老等掠乐昌诸县,行枢密院讨平之。

  三月,庚申,立江南营田提举司,掌僧寺赀产。

  癸亥,建昌贼邱元等称:“大老”,集众千馀人,掠南丰诸县,建昌副万户擒斩之。

  甲子,杨镇龙馀众剽浙东,总兵官讨贼者,多俘掠良民。敕行御史台分拣之,凡为民者千六百馀人。

  庚午,以广昌县经钟明亮之乱,免其田租。

  辛未,太平县贼叶大五,集众百馀,寇宁国,擒斩之。

  夏,四月,癸酉朔,帝幸上都。

  丙戌,遣僧济额森等诣马八儿国访求方技。

  癸巳,河北十七郡蝗,敕赈之。平山、真定、枣强三县旱,灵寿、元氏二县大雨雹,并免其租。

  庚子,哈坦复寇海阳。

  五月,乙巳,哈坦寇开元。

  初,钟明亮降,诏缚至阙下,江西行省管如德等留不遣。明亮复叛,率众寇赣州。戊申,枢密院以如德等违诏纵贼,请诘之,诏可。罢江西行省枢密院。

  庚戌,陕西南市屯田陨霜杀稼,免其租。

  戊午,移江西行省于吉州,以便捕盗。

  尚书省遣人行视云南银洞,获银四千四十八两,奏立银场官。

  癸亥,徽州绩溪贼胡发、饶必成伏诛。

  丙寅,江西行省言:“吉、赣、湖南、广东,福建,以禁弓矢,贼益发,请依内郡例,许尉兵持弓矢。”从之。

  己巳,立云南行御史台,起复前汉中道按察使程思廉为御史中丞。始至,蛮夷酋长来贺,词若逊而意甚倨。思廉奉宣绥怀之意,且明示祸福,使毋自外,闻者慑服。云南旧有学校而礼教不兴,思廉力振起之,始有从学问礼者。

  江阴大水,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。

  庚午,婺州永康、东阳、处州缙云贼吕重二、杨元六等反,浙东宣慰使史弼擒斩之。

  泉州、南安贼陈七师反,讨平之。

  六月,壬申朔,河溢太康,免溢没地租。

  庚辰,用江淮省平章锡布鼎言,以参政王巨济钩考钱谷有功,赏钞五百锭。

  缮写金字《藏经》,凡糜金三千二百馀两。

  以广州增城、韶州乐昌遭畲贼之乱,并免其田租。

  杭州贼唐珍等伏诛。

  壬辰,泉州大水。

  丙申,发侍卫兵万人完都城。

  丁酉,大司徒萨里曼等进《定宗实录》。

  己亥,棣州厌次、济阳大风雹害稼,免其租。

  秋,七月,癸丑,罢缅中行尚书省。

  江淮省平章锡布鼎,以仓库官盗欺钱粮,请依宋法黥而断其腕,帝曰:“此回回法也。”不允。

  戊午,贵州苗蛮三十馀人作乱,入顺元城,杀伤官吏,其众遂盛。湖广省合兵往讨之。

  建平贼王静照伏诛。

  乙丑,芜湖贼徐汝安、孙惟俊等伏诛。

  丙寅,云南阇力白衣甸酋长凡十一甸内附。

  丁卯,用僧格言,遣庆元路总管毛文豹,搜括宋时民间金银诸物,已而罢之。

  沧州乐陵旱,免田租三万馀石。

  魏县御河溢害稼,免其租。

  八月,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

  丁亥,以南安、建昌等处尝罹钟明亮之乱,悉免其田租。

  癸巳,地大震,武平尤甚。地陷,黑沙水涌出,压死按察司官及总管府官王连等,民七千馀人。

  己亥,帝闻武平地震,虑纳颜党入寇,遣平章政事特穆尔、枢密院官塔鲁呼岱引兵五百人往视。

  九月,癸卯,申严汉人田猪之禁。

  乙巳,禁诸王遣僧建寺扰民。

  平章政事栋里特穆尔帅师与哈坦战,大破之。

  丁未,御河决高唐,没民田,命有司塞之。

  武平盗贼乘地震为剽掠,民愈忧恐。特穆尔以便宜蠲租贼,罢商税,弛酒禁,斩为盗者。发钞八百四十锭,转海运米万石以赈之。

  帝自上都还,驻跸龙虎台,遣阿喇根萨里驰还,召集贤、翰林两院问致灾之由。议者畏僧格,但泛引经伟及五行灾异之言,以修人事、应天变为对,莫敢议及时政。

  先是僧格遣实都、王巨济等理算天下钱谷,已征入数百万,未征者尚数千万,害民特甚,民不聊生,自杀者相属,逃山林者,则发兵捕之。于是集贤直学士赵孟頫为阿喇根萨里言:“宜请赦天下,尽与蠲除,庶几天变可弭。”阿喇根萨里素与孟頫善,入奏,具如孟頫言,帝从之。诏草已具,僧格怒,谓必非帝意。孟頫曰:“此钱谷未征者,其人死亡已尽,何所从取!非及是时除免之,他日言事者,倘以失陷钱谷数千万归罪尚书省,岂不为丞相深累耶?”僧格悟,遂赦天下,民得稍苏。

  丁卯,命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南乐工租赋。

  置四巡检司于宿迁之北,以所罢陆运夫为兵,护送会通河上供之物,禁发民挽舟。

  僧格贵幸已极,讳言师事丹巴而背之。丹巴知不见容,力请西归,寻复召还,谪之潮州。

  冬,十月,壬申,封皇孙噶玛拉为梁王,赐金印,出镇云南。

  甲戌,立会通、汶、泗河道提举司。

  丁丑,尚书省言:“江阴、宁国等路大水,民流移者四十馀万户。”帝曰:“此亦何待上闻,当速赈之!”

  己丑,新作太庙登歌、宫县乐。

  以锡宝齐岁取鸬鹚成都扰民,罢之。

  十一月,戊申,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济岱言:“福建盗贼已平,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,贼所巢穴。宜以哈喇岱一军戍沿海明、台;伊拉齐一军戍温、处;紥呼岱一军戍绍兴、婺。其宁国、徽初用土兵,后皆与贼通,宜以高邮、泰两万户汉军易地而戍。扬州、建康、镇江三城,跨据大江,人民繁会,宜置七万户府;杭州行省诸司府库所在,置四万户府。水战之法,旧止十所,宜择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阅习,伺察诸盗。钱塘控扼海口,旧止战船二十艘,故海贼时出,夺船杀人,宜增置百艘,则盗贼不敢发。”从之。

  庚戌,罢云南会川路采碧甸子。

  壬戌,大司徒萨里曼等进《太宗实录》。

  癸亥,河决祥符义唐湾,太康、通许、陈、颍二州大被其患。

  甲子,御史台言:“江南盗起,讨贼官利其剽掠,复以生口充赠遗,请给还其家。”帝嘉纳之。

  徙河北、河南道按察司治许州。

  乙丑,易水溢、雄、霸、任丘、新安田庐漂没无遗,命有司筑堤障之。

  十二月,辛未,以卫尉院为太仆寺。

  己卯,命枢密院括民间兵器。

  丙戌,兴化路仙游贼朱三十五,集众寇青山,万户李纲讨平之。

  己亥,湖广省上二年宣课珠九万五百一十五两。

  处州青田贼刘甲乙等,集众千馀人,寇温州平阳。

  是岁,江西行省丞相兼知枢密院事蒙古岱,到官四十日卒。蒙古岱先在江、浙,专愎自用,又易置戍兵,平章布琳济岱言其变更巴延、阿珠成法。帝每戒饬之。既死,台臣劾郎中张思立罪状,而蒙古岱迫死刘宣及其屯田无成事始闻于帝云。

  江西盗起龙泉,湖文省左丞刘国杰下令往击之,诸将交谏曰:“此它省盗也。”国杰曰:“纵寇生患,岂可以彼此言耶!”乃选轻兵,弃旗鼓,去缨饰,一日夜趣贼境。贼众数迁逆战,望见军容不整,曰:“此乡丁也。”易之。国杰以数千骑陷阵,众从之,贼大败,斩首五百馀级,夺所掠男女,日暮,收兵去。堡中民望见,怪之,莫知其谁。明日又忽至,召堡民,归其男子,曰:“吾刘二巴图也。”民皆惊以为神,因告别盗钟太獠居南安十八耒。国杰乘雾突入其巢,贼众惊乱,自相蹂践。官军搏之,自旦及午,所擒杀甚众,还兵挂东。未几,龙泉盗复寇酃县,国杰遂还酃。贼退保大井山,乃分军三道趣之,道险,弃马而入。时天大雨,贼不为备,尽掩杀之,还镇道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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