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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十七年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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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十七年庚辰,一二八零年 春,正月,丙辰,立迁转官员法:凡无过者授见阙,物故及过犯者选人补之,满代者令还家以俟。又定诸路差税课程,增益者即上报,隐漏者罪之。 诏括江、淮铜及铜钱、铜器。 辛酉,以海贼贺文达所掠良妇百三十馀人还其家。 广西廉州海贼霍公明、郑仲龙等伏诛。 甲子,敕泉州行省;“山寨未即归附者率兵拔之,已拔复叛者屠之。” 录收宋二王功,以总管张瑄为沿海招讨使,千户罗璧为管军总管。 先是阿尔哈雅、呼图特穆尔等下荆南、江西、广西、海南之地,凡得州五十八,峒夷山獠不可胜计,所俘三万二千馀人,悉役为奴,自置吏治之,责其租赋。行台御史以为言,戊辰,敕御史大夫姜卫检核之,并放为民。 置行中书省于福州。 蒙古汉军都元帅张弘范卒。 弘范自厓山入朝,赐宴内殿,慰劳甚厚。未几,瘴疠疾作,帝命尚医诊视,遣近臣临议用药,卫士监门止杂人无扰其病。病甚,沐浴易衣冠,扶掖至中庭,面阙再拜,退坐,命酒作乐,与亲故言别,出所赐剑甲付子珪曰:“汝父以是立功,汝佩服勿忘也。”端坐而卒,年四十三。 弘范好读书,过目通大义,善应对。初从巴延下建康,军中会诸将颁赏,弘范后至,巴延曰:“军中会集,后至者罪,虽勋旧不贷,汝何敢尔。”弘范曰:“出战不敢后,受赏耻居先。”巴延无以难。居常曰:“律己廉则公明自生,赏罚信则人皆效力,不怀报怨之心则怨亦自释。”闻者韪之。后追封淮阳郡王,谥献武。 二月,乙亥,张易言高和尚有秘术,能役鬼为兵,遥制敌人。命和尔果斯将兵与高和尚同赴北边。 丁丑,达尔布罕以云南行省军攻定昌路,擒总管谷纳,杀之。诏达尔布罕还,以阿达代之。 云南行省右丞尼雅斯拉鼎等上言:“缅国舆地形势,皆已在臣目中。臣先奉旨,若重庆诸郡平,然后有事缅国。今四川已底宁,请益兵征之。”帝以问丞相托里图哈,托里图哈曰:“陛下初命发士卒六万人征缅,今尼雅斯拉鼎止欲得万人。”帝曰:“足矣。”遂诏尼雅斯拉鼎将精兵万人征之。 尼雅斯拉鼎又建言三事;其一谓:“云南省规措所造金簿,贸易病民,宜罢。”一谓:“云南有省,有宣慰司,又有都元帅府。近宣慰司已奏罢,而元帅府尚存。臣谓行省既兼领军民,则元帅府亦在所当罢。”一谓:“云南官员子弟入质,臣谓达官子弟当遣,馀宜罢。”奏可。尼雅斯拉鼎,赛音谔德齐之长子也。 己丑,命梅国宝袭其父应春泸州安抚使职。初,泸州尝降宋,应春为前重庆制置使张珏所杀。国宝诣阙诉冤,诏以珏畀国宝,使复其父仇,时珏在京兆,解弓弦自缢死。国宝请赎还泸州军民之为俘者,从之。 日本杀国使杜世忠等,征东元帅实都、洪俊奇请自率兵往讨;廷议姑少缓之。 庚子,发侍卫军三千浚通州运粮河。 江淮行省左丞夏贵请老,从之,仍官其子孙。 辛丑,以广中民不聊生,召右丞达春、左丞吕师夔,廷诘坏民之由,命页迪密实、贾居贞行宣慰司往抚之。师夔至,廷辩无验,夏命还省治事。 三月,癸卯,命王积翁入领省事;中书省臣以为不可,改户部尚书。 甲辰,帝幸上都。时上都留守阙,宰相进拟十数人,皆不称旨。帝顾贺仁杰曰:“无以易卿者。”遂授之。仁杰善于其职,每岁春秋行幸,供亿未尝阙。 乙卯,立都功德使司,掌帝师所统僧人并吐番军民等事。 初,安西王既薨,召其相赵炳入见,因言陕西运使郭琮、郎中郭叔云不法事,帝怒,遣使偕炳往按其罪。至则琮等矫世子阿南达旨,收炳及妻子囚之平凉北崆峒山。炳子仁荣上诉,诏遣使驰往脱炳,且械琮党偕来。琮等留使者,醉以酒,先遣人毒炳于狱中,帝闻之,大怒,琮至,亲鞫之,伏辜,命仁荣手刃琮及叔云于市,籍其家畀之。仁荣曰:“不共戴天之人所有,何忍受之!”帝称善,别赐钞二万缗,为治丧具。寻赠炳中书左丞,谥忠愍。 赵炳之死也,与王府相商挺无预;会王府女奚有预郭琮之谋者,临刑,望以求生,语连挺及其子瓛,帝怒,召挺,拘炳家,瓛下狱,命诸儒谳其罪。吏部尚书青阳梦炎曰:“臣宋人,不知挺向来之功可补今之过否?”帝不悦曰:“是同类相助之词也。”符宝郎董文忠曰:“梦炎不知挺何如人,臣以曩时推戴之功语之矣。”帝良久曰:“其事果何如?”文忠曰:“臣目未睹,耳固闻之,杀人之谋,挺不与也!”帝默然,久之,始得释。 先是,索多军士扰民,故南剑等路民复叛,及蒙古岱往招徕之,民始获安。夏,四月,壬申朔,诏以蒙古岱仍行省福州。 癸酉,南康杜可用叛,命史弼讨擒之。 乙酉,以太常乐付太常寺。 丁亥,立杭州路金玉总管府。 五月,甲辰,作行宫于察罕诺尔。 癸丑,诏云南行省发四川军万人,命铎喇哈领之,与前所遣将同征缅国。 移福建行省于泉州。 高丽国王暙,以民饥乞贷粮万石,许之。 甲寅,汀、漳叛贼廖得胜伏诛。 六月,丁丑,索多部下聚党于海道劫夺商贷,范文虎招降之,复议置于法。 阿塔哈等请罢江南所立税课提举司,阿哈玛特力争,诏御史台选官检核,具实以闻,遂遣布噜哈达等检核江淮行省钱谷。 壬辰,召范文虎,议征日本。 命江淮等处颁行钞法,废宋铜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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