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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炎三年(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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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,四月,戊申朔,宰相朱胜非等言:“臣等召苗傅、刘正彦等到都堂,谕以今国家多事,干戈未弭,当急防秋之计,睿圣皇帝宜还尊位、总万机,苗傅等一皆听从。”太后诏曰:“甚契吾心,可依所请。”胜非乃率百官上第一表,请上还宫,诏不允。太后内出札与帝曰:“今日朔日,宜入见禁中。”帝奏曰:“臣疾作,已奉表起居,容臣望日趋诣。”太后又诏曰:“嗣君冲幼,强敌未宁,事尤急于防秋,理难安于垂箔。臣僚恳请,不可重违,宜复御朝,以安中外。”百官再上奏,帝答以:“太后垂帘,当共图国事;不然,不敢独当。”太后诏许之。百官三表毕,时己巳刻,上始御殿,百官起居。帝犹未肯入内,胜非再请,遂就西廊,搢笏,掖帝乘马还行宫,都人夹道焚香,众情大悦。 帝及太后同御前殿,垂帘,下诏曰:“朕顾德弗类,遭时多艰,永惟责躬避位之因,专为讲好息民之计。今露章狎至,复辟为期,朕惟东朝有垂帘保佑之劳,元子有践阼纂承之托,太后宜上尊号曰隆祐皇太后,嗣君宜立为皇太子。所有三月六日赦书应干恩赏等事,令有司疾速施行。” 是日,吕颐浩、张浚次秀州,韩世忠以下出郊迓之。颐浩谓诸将曰:“国家艰危,君父废辱,一行将佐,力图兴复。今幸已反正,而贼犹握兵,包藏奸谋,事若不济,必反以恶名加我,诸公勉之,汉翟义、唐徐敬业之事,可为戒也。” 己酉,帝与太后垂帘听政。初,太后即欲撤帘,日高犹不出。帝令朱胜非陈请,胜非言:“当先降诏。”于是暂出御殿。后曰:“官家既还内,吾便不当出。”遂诏以四日撤帘。 张浚除中大夫、知枢密院事。浚时年三十三,国朝执政,自寇淮以后,未有如浚之年少者。 是日,吕颐浩、张浚次临平。苗翊、马柔吉以重兵负山阻河,为陈于中流,植木为鹿角,以便行舟,翊以旗招世忠出战。始,世忠以刘宝军非所部,乃悉收其家属诣军;将战,世忠舣家属舟于岸下,率将士当前力战,张俊次之,刘光世又次之。军小却,世忠叱其将马彦溥挥兵以进。涂泞,骑不得骋,世忠下马持予突前,令其将士曰:“今日各以死报国,若面不带几箭者,必斩之!”颐浩在中军,被甲立水次,出入行伍间督战。翊等败走,傅、正彦遣兵授之,不能进。 颐浩等进兵北关。傅、正彦见帝,请设盟誓,两不相害,帝赐金劳遣。傅、正彦退诣都堂,趣赐铁券,胜非命所属检详故事,如法制造。是夕,傅、正彦引精兵二千人,开涌金门以出,命其徒所在纵火;遇大雨,火不能起,遂遁。夜,尚书省檄诸道捕傅等。 世忠、俊,光世驰入城,至行宫门。世忠欲入,其下张介曰:“不可,虽闻二贼已去,尚未可知。”其阍者以闻,上步至宫门,握世忠手恸哭。光世、俊继至,并见于内殿,上嘉劳久之。 辛亥,皇太后撤帘。 吕颐浩、张浚引勤王兵入城,都人夹道耸观,或以手加额。颐浩、浚与诸将见胜非于殿庐,因求对,閤门白:“故事,无与宰执同对者。”胜非曰:“吕枢密固可随班,然亦须降旨免见,馀人则不知也。” 是日,平寇左将军韩世忠手执工部侍郎王世修以属吏,并拘其妻子,诏制置使刘光世鞫其始谋以闻。 苗傅犯富阳,遣统制官乔仲福追击之。 壬子,帝初御殿受朝。 知枢密院事张浚等言:“逆臣苗傅、刘正彦引兵遁走,请行下诸州,生擒傅、正彦者,白身除观察使,不愿就者赏钱十万缗,斩首者依此。搏获王钧甫、马柔吉、张逵、苗瑀、苗翊,并转七官。其馀官兵、将校,并与放罪,一切不问。仍降黄榜晓谕。”从之。 诏:“前日皇太子嗣位赦文内,优赏诸军,改作复辟优赏,馀不行。” 是日,执政奏事毕,朱胜非乞罢,帝未许,胜非曰:“臣若不去,人必以为有所壅蔽。臣去之后,公议乃见。”帝问可代者,胜非曰:“以时事言,须吕颐浩、张浚。”帝曰:“二人孰优?”胜非曰:“颐浩练事而粗暴,浚喜事而疏浅。”帝曰:“人俱轻浚太少年。”胜非曰:“臣向日苏州被召,军旅钱谷,悉以付浚。后来勤王事力皆出于此,浚实主之。” 胜非拜辞,将退,帝曰:“即令更押卿赴都堂,令刘光世、韩世忠、张俊等皆参堂,以正朝廷之体。”胜非曰:“臣闻唐李晟平朱泚之乱,奏云:‘谨已肃清宫禁,祗奉寝园。’当时寇污宫禁,晟击出之,故云肃清。今陛下还宫已数日,将士直突呼叫,入至殿门,诚为不知理道。” 胜非退,见光世已下于都堂,世忠曰:“金人固难敌,若苗傅,但有少许汉儿,何足畏者!”胜非曰:“请太尉速追讨,毋令过江。” 癸丑,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兼御营使朱胜非,罢为观文殿大学士、知洪州,从所请也。胜非在相位凡三十三日。 资政殿学士、大中大夫、同签书枢密院事吕颐浩迁宣奉大夫、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兼御营使,端明殿学士、同签书枢密院事李邴守尚书右丞,端明殿学士、同签书枢密事郑瑴进签书枢密院事。 监察御史陈戩鞫王世修于军中,具伏同苗傅等谋乱状,诏斩于市。 苗傅犯桐庐县。 起复定国军承宣使、带御器械、鄜延路马步军总管、御营平寇左将军韩世忠为武胜军节度使,充御营左军都统制;宁武军承宣使、带御器械、秦凤路马步军副总管、御营前军统制张俊为镇西军节度使,充御营右军都统制;秘阁修撰、知平江府汤东野充徽猷阁待制;朝奉大夫、知常州周杞充右文殿修撰:自馀将佐,咸进官二等。张浚言:“迪功郎吕摭,自城中以蜡书陈二凶反状;进士吕擢,掌文字有劳。”得旨,摭改京秩,擢命以官。 始,王渊识韩世忠于微时,待之绝等,至是世忠为请地厚葬,经纪其家。久之,诏赠渊开府仪同三司;而康履亦赠官,谥荣节。渊死年五十三。 斩御营中军统制官、权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吴湛。 初,帝见韩世忠,握手语曰:“吴湛最佐逆,尚留朕肘腋,能先除乎?”世忠曰:“此易与耳。”时湛已不能自安,严兵为备。世忠诣湛,与语,手折其中指,遂执以出;门下兵卫惊扰,世忠按剑叱之,无敢动者。诏戮湛于市。以统制官辛永宗为带御器械、充御营使司中军统制。 乙卯,赦天下。举行仁宗法度,录用元祐党籍。嘉祐法有与元丰不同者,赏格听从重,条约听从宽。系石刻党人,并给还元官职及合得恩泽。诸路上供木炭、油、蜡之类,有困民力非急用之物者并罢。天下民庶,许置弓弩,技精者保试推恩。 丙辰,苗傅至白沙渡,所过焚桥梁以遏王师,刘光世遣其前军统制王德助乔仲福讨之。 丁巳,诏:“自崇宁以来,内侍用事,循习至今,理宜痛革。自今内侍不许与主兵官交通、假贷、馈遗及干预朝政;如违,并行军法。” 苗傅犯寿昌县,所至掠居人,黥以为军。 戊午,统制官乔仲福追击苗傅至梅岭,与战,败之,傅走乌石山。 庚申,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颐浩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仍兼御营使;尚书右丞李邴参加知政事。 时言者复引司马光并三省状,请举行之,诏侍从、台谏议。御史中丞张守言:“光之所奏,较然可行。若便集众,徒为纷纷。”颐浩乃请以尚书左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门下、中书侍郎并为参知政事,尚书左右丞并减罢。自元丰改官制,肇三省,凡军国事,中书揆而议之,门下审而覆之,尚书承而行之,三省皆不置长官,以左右仆射兼两省侍郎。二相既分班进呈,自是首相不复与朝廷议论。宣仁后垂帘,大臣觉其不便,始请三省合班奏事,分省治事,历绍圣至崇宁,皆不能改。议者谓门下相既同进呈公事,则不应自驳已行之命,是东省之职可废也。及是帝纳颐浩等言,始合三省为一,始祖宗之故。 宰相吕颐浩、知枢密院事张浚言:“今天下多事,宜命庶僚各举内外官及布衣隐士材堪大用之才,擢为辅弼,协济大功。”诏行在职官各举所知以闻。 权罢秘书省,废翰林天文局,并宗正寺归太常,省太府、司农寺归户部,鸿胪、光禄寺、国子监归礼部,卫尉寺归兵部,太仆寺归驾部,少府、将作、军器监归工部,皆以军兴并省也。 秘书少监方訚罢为秘阁修撰、知台州,其馀丞、郎、著作、正字十馀人,皆出守或奉祠而去。于是馆、学、寺、监尽废,士人外召而至者,率以尚书郎处之,郎选始轻矣。 减尚书六曹吏,自主事至守当官凡四等,定为九百二十人。吏部七司,三百五十九;户部五司,二百八十八;礼部四司,五十六;兵部四司,一百三十五;刑部四司,六十三;工部四司,一十九;其分案总为一百七十有三。 苗傅犯衢州,守臣胡唐老据城拒之。大雨雹,城上夭石俱发,不克攻,遂引去。 辛酉,武泰军节度使、知大宗正事仲综,请自江宁府移司虔州,许之。未几,仲综薨,追封平原郡王。 癸亥,乔仲福、王德至衢州。 丙寅,诏:“诸路靖胜军并拨隶御营右军都统制张浚。” 苗傅犯常山县。 丁卯,帝发杭州,留签书枢密院事郑瑴卫皇太后。 丁卯,御营左军都统制韩世忠请身往讨贼。以世忠为江浙制置使,自衢、信追击之。世忠入辞,请曰:“臣当扑灭二贼,未审圣意欲生得之耶,或函首以献也?”帝曰:“杀之足矣。”世忠曰:“臣誓生致之,显戮都市,为宗社刷耻。”时卫士宋金刚、张小眼者,号有膂力,世忠乞以行,欲使护俘来上。帝壮之,酌巨觥以饯世忠。 戊辰,苗傅犯玉山县。 辛未,苗傅屯沙奚镇,统制官乔仲福、王德乘间入信州。会统制官巨师古自江东讨贼还,与仲福会,傅未至信州十里,闻官军在彼,遂还屯衢、信之间。 壬申,立皇子检校少保、集庆军节度使魏国公帟为皇太子。 丙子,初定两省吏额,自录事至守当官分五等,凡二百三十八人。中书省六分,门下省四分;其分房十有四,大凡六房外,又有制敕库及班簿、章奏、知杂、催驱、开拆、赏功等房,而刑房分上下,诸吏守阙者百五十人,其馀为正额。 丁丑,初定尚为省自都事而下凡二百二十四,其间守阙如两省之数,分房十、自吏、户、工、刑之外,有监印、奏钞、知杂、开拆等房及制敕库,后又增催驱三省、催驱六曹、御史刑、封桩户、营田工等房,通旧为十有五。 是月,御营平寇前将军范琼自寿春渡淮,遣卒五人之庐州,从安抚使胡舜陟责赡军钱帛,舜陟执杀之,遣一骑还报,谕之曰:“将军受命北讨,今弃而南,自为寇,吾岂竭生灵膏血以为汝资!宜急去,不然,将厉兵与将军周旋于城下,必尽杀乃止!”琼乃止。舜陟又檄诸郡勿给其粮,琼遂自光、蕲渡江,引兵之洪州屯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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