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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炎元年(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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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,戊午朔,洪刍等流窜有差。 初,刍等坐围城中事属吏,帝命马伸劾之。狱具,刍坐纳景王宠姬曹氏,降授朝散郎;陈冲坐括金银自盗,与宫人摘花饮酒,朝请郎金大均坐盗禁中麝脐,私纲乔贵妃侍儿乔氏,朝散大夫周懿文,朝议大夫张卿材,朝奉郎李彝,皆坐与宫人饮酒,朝请郎王及之,坐苦辱宁德皇后女弟,皆辞服。议者以刍、冲、大均当死,帝以新政,重于杀士大夫,乃诏刍、冲、大均长流沙门岛,责懿文、卿材、彝、及之为陇、文、茂、随四州别驾,懿文英州、卿材雷州、彝新州、及之南恩州安置。 徙宗室于江淮以避敌,愿留京师者听之,于是南班至江宁者三十馀人。又移南外宗正司于镇江府,西外于扬州。 杭州军乱。 帝初立,遣勤王兵还诸道,杭兵才三百,其将得童贯残兵与俱,军校陈通等谋为变。至是军士纵火,杀士曹参军及副将白均等十二人。翼日,执守臣龙图阁直学士叶梦得,诣金紫光禄大夫致仕薛昂家,杀两浙转运判官吴昉。转运判官顾彦成闻乱,亟奔湖州。众乃推通等七人为首,囚梦得,逼昂权领州事。浙东安抚翟汝文闻变,自将七千人屯西兴,且奏请浙西兵受其节制。 己未,元祐太后发京师。 庚申,刘光世为奉国军节度使,韩世忠为定国军承宣使,张俊落阶官,并赏平贼功也。 辛酉,洺州防御使、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李庠为东京副留守,以郭仲荀将所部扈元祐太后至南京故也。 御营司都统制范琼将至襄阳,李孝忠闻之,率兵犯荆南府,人其郛,置酒高会。琼败之,孝忠率众趋景陵。 以李纲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黄潜善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。 先是纲奏以秋末幸南阳,帝已许之。既而潜善与汪伯彦力请幸东南,纲谓人曰:“天下大计,在此一举,国之存亡,于是焉分,吾当以去就争之。”一日,留身奏事,言:“臣近都屡蒙宸翰,改正已行事件,又所进机务,多未降出,此必有间臣者。”因极论君子、小人不可并立,且言疑则当勿用,用则当勿疑,帝但勉慰之。后数日,遂有并相之命。 张悫兼御营副使。癸亥,命御营使大阅五军人马。自是执政皆有亲兵。 丁卯,张悫言:河朔之民,愤于兵乱,自结巡社。请依唐人泽潞步兵、三河子弟遗意,联以什伍而寓兵于农,使合力抗敌,且从靖康诏旨,以人数借补官资,仍仿义勇增修条画,下之诸路。”乃以忠义巡社为名。其法:五人为甲,五甲为队,五队为部,五部为社,皆有长;五社为一都社,有正副;二都社有都副总首。甲长以上免身役;所结及五百人已上,借补官有差。都总首满二年无过者,并补正。犯阶级者杖之。岁十月,案试于县,仍听守令节制。岁中,巡社增耗者,守贰、令尉黜陟皆有差。 己巳,诏:“诸路兵非专被旨者,毋得会行在。” 是日,傅雱等至河阳,金遣接伴使王景彝来迓,止许雱以五百人自随,日行百八十里。 初,尊元祐皇后为元祐太后,尚书省谓元学犯后祖讳,请以居宫为称。至是,庚午,更称隆祐太后,所居名隆祐宫。 壬申,先是河北宣抚使张所,招徕豪杰,以忠翊郎王彦为都统制,效用人岳飞为准备将。飞初补承信郎,以战功迁秉义郎。帝初立,上书论黄潜善、汪伯彦不图恢复,以越职夺官。至是归所,所问曰:“汝能敌几何?”飞曰:“勇不足恃,用兵在先定谋。栾枝曳柴以败荆,莫敖采樵以致绞,皆谋定也。”所矍然曰:“君殆非行伍中人!”借补修武郎、閤门宣赞舍人,充中军统领。飞因进说曰:“国家都汴,恃河北以为固,苟冯据要冲,峙列重镇,则京师根本之地固矣。招抚能提兵压境,飞唯命是听。”所壮之,借补武经郎。 赵子崧言杭州军变,遣京畿第二次刘俊往捕,又命御营统制辛道宗将西兵二千讨之。 癸酉,耿南仲责授单州团练副使,南雄州安置。 乙亥,李纲罢。 先是张所至京师,河北转运副使、权北京留守张益谦,附黄潜善意,奏所置司北京不当,又言招抚司置后,河北盗贼愈炽,不若罢之。纲言:“所留京师招集将佐,今尚未行,不知益谦何以知其骚扰?朝廷以河北民无所归,聚而为盗,置司招抚,因其力而用之,岂由置司乃有盗贼!今京东、西群盗公行,攻掠郡县,亦岂招抚司过邪!时方艰危,朝廷欲有经略,益谦小臣,乃敢以非理沮抑,此必有使之者。”时傅亮军行才十馀日,汪伯彦等以为逗留,复命宗泽节制之,使即日渡河。亮言:“今河外皆属金人,而遽使亮以乌合之众渡河,不知何地可为家计,何处可以得粮?恐误大事。”纲为之请,潜善等不以为然。纲极论:“潜善、伯彦力沮二人,乃所以沮臣,使不安职。臣每念靖康大臣不和之失,凡事未尝不与潜善、伯彦熟议,而二人设心如此。”既而潜善有密启,翼日,帝批“亮兵少不可渡河,可罢经制司,赴行在。”纲留御批再上,帝曰:“如亮人才,今岂难得?”纲曰:“亮谋略知勇,可为大将,今未尝用而遽罢之,古之用将,恐不如此。”帝不语。纲退,亮竟罢职。纲复求去,帝召纲曰:“卿所争,细事耳,何为出此?”纲曰:“人主之职在论相,宰相之职在荐贤。方今人才以将帅为急,恐不可为细事。” 殿中侍御中张浚复论纲虽负才气,有时望,然以私意杀侍从,典刑不当,不可居相位;又论纲杜绝言路,独擅朝政,事之大小,随意必行,买马之扰,招军之暴,劝纳之虐,优立赏格,公吏为奸,擅易诏令,窃庇姻亲等十数事。帝乃召朱胜非草制,责纲以“狂诞刚愎,谋谟弗效,既请括郡县之私马,又将竭东南之民财。以喜怒自分其贤愚,致赏罚弗当于功罪。出令允符于清议,屡抗执以邀留;用刑有拂于群情,必力祈于亲札,以至帖改已画之旨,巧蔽外姻之奸。兹遣防秋,实为渡河之扰,预颁告命,厚赐缗钱,赏逾百万之多,仅达京师而止,每敦促其速进,辄沮抑而不行,设心谓河,专制若此!”时浚章未下,纲所坐,皆潜善密以传胜非者。翼日,遂罢纲为观文殿大学士、提举洞霄宫。纲在相位凡七十五日。 邓肃言:“人主职在任相,陛下初登九五,召李纲于贬所,任以台衡,待之非不专也;但纲学虽正而术疏,谋虽深而机浅。陛下尝顾臣曰:‘李纲真以身殉国者!’今遽罢之,责辞甚严,既非台章,又非谏疏,不知遣辞者何所据依?且两河百姓,数月无所适从,及纲措置一月,而兵民稍已安集。伪楚之臣,纷然皆在朝列,及纲先逐邦昌,而叛党罪已稍正。今纲去。则二事将何如哉!”肃寻与郡。 许翰亦言:“纲忠义英发,舍之无以佐中兴。今纲既罢,留臣无益。”因力求去,帝未许。然潜善等皆有逐之之意矣。 丙子,浙东安抚翟汝文以兵七千渡江。先是杭贼陈通等绐汝文来受降,及至城下,贼不听命,汝文复还越州。于是通等尽刺城下强壮为军,有众数万。 丁丑,隆祐太后发南京,郭仲荀部禁旅从,且制置东南诸盗。 己卯,黄潜善、汪伯彦共议,悉奏罢李纲所施行者。是日,先罢诸路买马,唯陕西诸州各买百匹,其劝民出财助国指挥勿行。已而傅亮以母病归同州,张所亦以罪贬,招抚、经制司皆废矣。 庚辰,诏:“榜谕为盗军民,率众归降,当赦其罪,仍审量事理,命以官资。若敢抗拒,仍旧为恶,则掩杀正贼外,父母妻子并行处斩。如大兵会合已到城下,改过出降,放罪推赏。仍令监司召募土豪,自率乡兵会合讨荡,亦许先次借补官职。” 辛巳,颜岐复为御史中丞,辞不拜,改工部尚书。 壬午,斩太学生陈东、抚州进士欧阳澈于都市。 先是帝闻东名,召赴行在。东至,上疏言宰执黄潜善、汪伯彦不可任,李纲不可去,且请上还汴,治兵亲征,迎请二帝。其言切直,章凡三上,潜善等思有以中之。会澈亦上书诋用事者,其间言宫室燕乐事,潜善密启诛澈,并以及东。东始未识纲,特以国故,至为之死,行路之人有为哭者。东死年四十二。 甲申,许景衡为御史中丞。 中书舍人朱胜非试礼部侍郎,仍兼直学士院。 乙酉,遣使往诸路抚谕。 时以金人南侵,朝命隔绝,盗贼踵起,乃遣朝臣分往诸路,体访官吏廉污,军民利病。殿中侍御史马伸使湖、广,吏部员外郎黄次山使京东、西,兵部员外郎江端友使闽、浙,监察御史寇防使江、淮。时祠部员外郎喻汝砺往四川划刷钱物,王燮、王忠经制河东、北,钱盖在陕西,因就命之。寻诏所至决狱,即死罪当议者,许酌情减降以闻。 许景衡言:“臣闻议者多指开封尹宗泽过失。臣自渡淮,闻泽诛锄强梗,抚循善良,又修守御之备,历历可观。臣窃叹慕,以为去冬京城有如泽等数辈相与维持,则其祸变未至如此其酷也。且开封宗庙社稷之所在,苟欲较泽小疵,别选留守,不知今之搢绅,威名政术加于泽者,复有何人?”帝大悟,仍封景衡奏示泽,泽赖以安。 景衡又言:“南阳无险阻城池,而密迩盗区,且漕运不继,不如建康天险可据,请定计巡幸。” 丙戌,尚书右丞许翰,罢为资政殿学士,提举杭州洞霄宫。 陈东死,翰谓所亲曰:“吾与东皆争李相者,今东戮东市,吾在庙堂,可乎!”乃力求去,故有是命。 金以宗辅为右副元帅,驻兵燕京。宗辅性宽恕,好施惠,尚诚实,燕人安之。 金主诏曰:“河北、河东郡县,职员多阙,宜开贡举取士以安新民。”有司以辽、宋取士之制不同为请,命南北各因其所习之业取士,号为南北选。 真定拘籍境内进士试安国寺,宋进士褚承亮亦在籍中,匿而不出。军中知其才,严令押试,与诸生对策。主文者侍中刘宵,故辽官,降于金,愤宋助伐金,发策,问宋上皇先道,少帝失信,举人承风旨,极口诋毁。承亮起,诣宵曰:“君父之过,岂臣子所宜言邪!”长揖而出,宵为之动容。馀悉放第,凡七十二人,遂号“七十二贤榜”。状元许必仕为郎官,一日,出左掖门,堕马,首中阃石死。宵荐承亮和槀城县,承亮弃去。 傅雱、马识远至云中,金左副元帅宗翰在凉陉未还,左监军完颜希尹遣其大理卿、昭文馆学士李侗馆伴,问雱使指,雱以二帝表文及国书授之。凡六日,乃得见希尹与右监军耶律伊都,权知枢密院事时立爱,席地重毡,参决堂上,兵部尚书高庆裔立其旁,雱跪听其语。希尹先言南朝不割三镇事,又言:“通问之初,安可遽及二帝!即不得请,殆欲以兵取之邪?”雱逊谢再三,乃罢就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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