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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宁元年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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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,七月,壬申,辽署乌库德哷勒部都统军司。 癸酉,诏:“谋杀已伤,按问,欲举自首者,从谋杀减二等论。”初,登州奏,有妇阿云,母服中聘于韦,恶韦丑陋,谋杀韦,伤而不死。及按问,欲举自首。审刑院、大理寺论死,用违律为婚奏裁,敕贷其死。知登州许遵奏,引律因犯杀伤而自首得免、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,以谋为所因,当用按问欲举条减二等;刑部定如审刑、大理。时遵方召判大理,御史台劾遵,而遵不伏,请下两制议,乃令翰林学士司马光、王安石同议。安石以谋与杀为二事,光言:“谋杀,犹故杀也,皆一事,不可分。若谋为所由,与杀为二,则故与杀亦可为二邪?”二人议不同,遂各为奏,光议是刑部,安石议是遵。诏从安石议。 乙亥,名秦州新筑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城。初,秦州生户为谅祚劫而西徙,有空地百里,名筚篥,知州马仲甫请城而耕之,即大甘谷口砦也。至是特赐名。 丙子,辽主猎于黑岭。 丁丑,诏:“诸路帅臣、监司及两制、知杂御史已上,各举武勇谋略三班使臣二人。” 赐布衣王安国进士及第。安国,安石弟也,举茂材异等。有司考其所献《序言》为第一,以母丧不试,庐墓三年。韩绛荐其材行,召试,赐及第,除西京国子教授。 己卯,群臣表上尊号曰奉元宪道文武仁孝,诏不许。及第三表,司马光入直,因言:“尊号之礼,非先王令典,起于唐武后、中宗之世,遂为故事。先帝不受尊号,天下莫不称颂。末年,有建言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书信,彼有尊号而我独无,以为深耻,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。昔汉文帝时,匈奴自称‘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’,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。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,不受此号。”帝大悦,手诏答光曰:“非卿,朕不闻此言。”遂终不许。 以观文殿学士、尚书左丞、知越州陈升之知枢密院事。故事,枢密使与知院事不并置,时文彦博、吕公著既为使,帝以升之三辅政,欲稍异其礼,故特命之。 辛巳,孙觉责授太子中允,仍知谏院。先是陈升之登对,帝面许擢置中枢。而觉相继登对,帝因与言。“升之宜居宥密;邵亢不才,向欲使守长安,而宰相以为无过。”时升之已有成命,而觉不知,退即上言:“宜使亢知永兴,升之为枢密使。”帝以觉为希旨收恩,故责之。觉又言滕甫贪污颇僻,斥其七罪,帝不信,以觉疏示甫,甫谢曰:“陛下无所疑,臣无所愧,足矣。” 壬午,以恩、冀州河决,赐水死家缗钱及下户粟。 甲申,京师地震。乙酉,又震,大雨。是夜,月食,有司言《明天历》不效,当改;诏司天更造新历。 知开封府吕公著上疏曰:“自昔人君遇灾者,或恐惧以致福,或简诬以致祸。上以至诚待下,则下思尽诚以应之,上下尽诚而变异不消者,未之有也。唯君人者去偏听独任之弊,而不主先入之语,则不为邪说所乱。颜渊问为邦,孔子以远佞人为戒。盖佞人唯恐不合于君,则其势易亲;正人唯恐不合其义,则其势易疏。惟先格王正厥事,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。” 辛卯,以河朔地大震,命沿边安抚司及雄州刺史候辽人动息以闻。赐压死者缗钱。 京师地又震。 壬辰,遣御史中丞滕甫、知制诰吴充安抚河北。时河北地大震,涌沙出水,破城池庐舍,吏民皆幄寝茇舍。甫至,独卧屋下,曰:“民恃吾以生,屋摧民死,吾当以身同之。”民始归安其室。乃命葬死者,食饥者,除田税,察惰吏,修堤防,缮甲兵,督盗贼,北道遂安。 韩琦自永兴复请相州以归。会河北地数震,知梓州何郯因上书言阴盛臣强以讥切琦,又乞召还王陶,以迎合上意,帝薄之。后陶入为三司使,迁翰林学士,中丞吕公著复论“陶赋性倾邪,当韩琦秉政,谄事无所不至;及为中丞,及诬琦以不臣之迹,陷琦以灭族之祸。反覆如此,岂可信任!”乃出陶知蔡州。 癸巳,疏深州溢水。 甲午,减河北囚罪一等。 丁酉,降空名诰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抚司,募民入粟。 戊戌,知谏院钱公辅言:“祠部遇岁饥河决,鬻度牒以佐一时之急。乞自今,宫禁遇圣节,恩赐度牒,并裁损或减半为紫衣,稍去剃度之冗。”从之。 是月,河溢瀛州乐寿埽。 辽南京霖雨,地震。 八月,壬寅,京师地又震。 同知谏院孙觉既降官,累章求出,不许。觉以为去岁有罚金御史,今兹有贬秩谏官,未闻罚金贬秩而犹可居位者也,乃出觉通判越州。 诏京东、西路存恤河北流民。 甲辰,京师地又震。 辛亥,迩英讲读已,召司马光,问以河北灾变,光对曰:“饥馑之岁,金帛无所用,惟食不可一日无耳,宜多漕江、淮之谷以济之。”帝因论治道,言州县长吏多不得人,政府不能精择。光曰:“人不易知,天下三百馀州,责其精择诚难,但能择十八路监司,使之择所部知州而进退之,知州择所部知县而进退之,得人多矣。”又问:“谏官难得人,谁可者?”对曰:“凡择言官,当以三事为先:第一不爱富贵,次则重惜名节,次则晓知治体。具此三者,诚亦难得。盐铁副使吕诲、侍御史吴景,此两人似堪其选也。” 癸丑,曾公亮等言:“河朔灾伤,国用不足,乞今岁亲郊,两府不赐金帛。”送学士院取旨。司马光言:“救灾节用,宜自贵近始,可听两府辞赐。”王安石曰:“昔常衮辞堂馔,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,当辞位,不当辞禄。且国用不足,非当今之急务也。”光曰:“衮辞禄,犹贤于持禄固位者。国用不足真急务,安石言非是。”安石曰:“所以不足者,由未得善理财之人耳。”光曰:“善理财之人,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。民穷为盗,非国之福。”安石曰:“不然,善理财者,不加赋而国用足。”光曰:“天地所生财货百物,止有此数,不在民则在官,譬如雨泽,夏涝则秋旱。不加赋而国用足,不过设法以阴夺民利,其害甚于加赋。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,史迁书之,以见其不明耳。”争论不已。帝曰:“朕意与光同,今且以不允答之。”会安石当制,遂引常衮事责两府,两府亦不复辞。 乙卯,降空名诰救付河东及鄜延路安抚司,募民入粟实边。 帝谓创业垂统实自太祖,甲子,诏中书门下:“考太祖之籍,以属近而行尊者一人,裂土地而王之,使常从献于郊庙,世世勿绝。” 乙丑,复行《崇天历》。 以盐铁副使吕诲为天章阁待制,复知谏院;用司马光言也。 诏:“自今试馆职,并用策论,罢诗赋。” 九月,同知太常礼院刘攽言:“礼,诸侯不得祖天子,当自奉其国之祖。太祖传天下于太宗,继体之君,皆太祖子孙,不当别为置后。若崇德昭、德芳之后,世世勿降爵,宗庙祭祀,使之在位,则所以褒扬艺祖者至矣。”从之。辛未,泾州观察使舒国公从式进封安定郡王。从式,德芳之孙也。 初,韩琦自永兴入觐,言于帝曰:“推崇太祖之后,令择一人封王,常从献于郊庙,不知何故及此?自古主鬯从献,皆太子事;今忽择一人令郊庙从献,岂不疑骇天下视听乎!”帝悟,遂罢从献之旨。 丁亥,减后妃、臣僚荐奏推恩。 戊子,莫州地震,有声如雷。 丁酉,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,嫁娶、生日、郊礼给赐。 己亥,辽主驻藉丝淀。 先是王安石讲《礼记》,数难记者之非是,帝以为然,冬,十月,壬寅,诏讲筵权罢讲《礼记》。是日,帝留安石坐,曰:“且欲得卿议论。”因言:“唐太宗必得魏征,刘备必得诸葛亮,然后可以有为。”安石曰:“陛下诚能为尧、舜,则必有皋、夔、稷、契;诚能为高宗,则必有傅说。彼二子者,何足道哉!以天下之大,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,以陛下择术未明,推诚未至,虽有皋、夔、稷、契、傅说之贤,亦将为小人所蔽,卷怀而去耳。”帝曰:“何世无上人,虽尧、舜之时不能无四凶。”安石曰:“惟能辨四凶而诛之,此其所以为尧、舜也。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,则皋、夔、稷、契,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!” 丙午,帝问讲读官富民之术,司马光言:“富民之本在得人。县令最为亲民,欲知县令能否,莫若知州,欲知知州能否,莫若转运使。陛下但能择转运使,俾转运使案知州,知州案县令,何忧民不富也!” 辛亥,辽曲赦南京徙罪以下囚。以永清、武清、安次、固安、新城、归义、容城诸县并遭水灾,复一岁租。 乙卯,出奉宸库珠,付河北买马。 戊辰,禁销金服饰。 辽遣使册李秉常为夏国王。 十一月,癸酉,太白昼见。 丙戌,朝飨太庙,遂斋于郊宫。丁亥,祀天地于圜丘。 先是河溢恩、冀、深、瀛之境,帝忧之,以问近臣司马光等。都水监丞李立之,请于四州创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御河,而河北都转运司言当用夫八万三千馀人,役一月成,今方灾伤,愿徐之。都水监丞宋昌言,谓今二股河门变移,请迎河港进约,签入河身,以纾四州水患,遂与屯田都监内侍程昉献议,开二股以导东流。于是都水监奏:“近岁冀州而下,河道梗溢,致上下埽岸屡危。今枣强抹岸冲夺故道,虽创新堤,终非久计。愿相六塔旧口,并二股河导使东流,徐塞北流。”而提举河渠王亚等谓:“黄、御河一带北行,经边界,直入水海,其流深阔,天所以限契丹。议者欲再开二股,渐闭北流,是未尝睹黄河在界河内东流之利也。”至是诏光及入内副都知张茂则乘传相度四州生堤,回日兼视六塔、二股利害。甲午,光入辞,因请河阳、晋、绛之任,帝曰:“汲黯在朝,淮南寝谋,卿未可去也。” 乙未,京师及莫州地震。 十二月,壬寅,诏:“自今内批指挥事,俟次日覆奏行下。” 癸卯,瀛州地大震。 庚戌,赐夏国主嗣子秉常诏:“候誓表到日,即遣使封册,并以绥州给还,所有岁赐,自封册后,并依旧例。” 辛亥,录唐段秀实后。 夏遣使贡于辽。 庚申,以判汝州富弼为集禧观使,诏乘驿赴阙。 辛酉,邵亢罢。亢在枢密逾年,无大补益,帝颇厌之。至是引疾求去,遂出知越州。 是岁,前建昌军司理参军德安王韶,诣阙上《平戎策》三篇,其略曰:“国家欲平西贼,莫若先以威令制服河湟;欲服河湟,莫若先以恩信招抚沿边诸族。盖招抚沿边诸族,所以威服角氏也;威服角氏,所以胁制河西也。陛下诚能择通材明敏之士、周知其情者,令往来出入于其间,推忠信以抚之,使其倾心向慕,欢然有归附之意,但能得大族首领五七人,则其馀小种,皆可驱迫而用之。诸种既失,角氏敢不归”角氏归,即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。急之可以荡覆其巢穴,缓之可以胁制其心腹,是所以见形于彼而收功在此矣。今玛尔戩诸族,数款塞而愿为中国用者久矣,此其意欲假中国爵命以威其部内耳。而边臣以栋戩故,莫能为国家通恩意以抚之,弃近援而结远交,贪虚降而忘实附,使栋戩得市利而邀功于我,非制胜之利也。玛尔戩诸族皆角氏子孙,各自屯结,其文法所及,远者不过四五百里,近者二三百里,正可以并合而兼抚之。臣愚以为宜遣人往河州与玛尔戩计议,令入居武胜军或渭源城,与汉界相近,辅以汉法。因选官一员有文武材略者,令与玛尔戩同居,渐以恩信招抚沿边诸羌,有不从者,令玛尔戩挟汉家法令以威之。其瞎征、欺巴温之徒,既有分地,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,使习用汉法,渐同汉俗,在我实有肘腋之助,且使夏人不得与诸羌结连,此制贼之上策也。”初,韶试制科不中,客游陕西,访采边事甚悉,故为是书以奏。帝异其言,召问方略,以韶管句秦凤经略司机宜文字。 夏改元乾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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