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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八年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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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八年辽清宁九年。癸卯,一零六三年 春,正月,己西,翰林学士范镇知贡举。 辛亥,辽主如鸳鸯泺。立皇子浚为梁王。浚为皇后所生,幼而能言,好学知书。辽主尝曰:“此子聪慧,殆天授与!”时年六岁,封为王。 癸丑,诏夏国主谅祚:“所遣进奉人石方,称宣徽南院使,非陪臣官号;自今宜遵用誓诏,无得僣拟!” 丙寅,以龙图阁直学士、知审官院韩贽兼判都水监。初,置都水监,欲重其事,以知杂御史判。至是知杂赵抃辞以不知水事,故命贽焉。 戊辰,宰相韩琦言:“秦州永宁寨,旧以钞市马,自修古渭寨,在永宁之西,而蕃、汉多互市其间,因置买马场,凡岁用缗钱十馀万,实耗国用。”诏复置场永宁,罢古渭寨所置场,蕃部马至,径鬻于秦州。 己巳,以充仪俞氏为昭仪,婕妤杨氏为修仪,周氏为婉容。 辛未,辽禁民鬻铜。 二月,癸未,帝不豫。甲申,降天下囚罪一等,徒以下释之。 乙酉,太子少傅致仕田况卒,赠太子太保,谥宣简。况明敏有文武才,其论天下事甚多,如并枢密院于中书以一政本,日轮两制馆阁一员于便殿备访问,以锡庆院广太学,兴镇戎军、原、渭等州营田,汰诸路宣毅、广捷等冗军,策元昊势屈纳款,必令尽还延州侵地,无过许岁币,并入中青盐,请戮陕西陷没主将随行亲兵。其论甚伟,然不尽行也。 始,辽侵澶州,略得数百人,以属况父延昭,延昭哀之,悉纵去,因自脱归中国,生八子,多知名。况,长子也。保州之役,况杀降卒数百人,朝廷壮其决,后大用之。然卒无子,以兄子为后。 丙戌,中书、枢密院奏事于福宁殿之西閤,见帝所御幄亦、裀褥皆质素暗弊,久而不易。帝顾韩琦等曰:“朕居宫中,自奉正如此耳。此亦生民之膏血也,可轻费之哉!” 三月,甲辰,诏前郓州观察推官孙兆、邠州司户参军单骧诊御脉。帝初不豫,医官宋安道等进药,久未效,而兆与骧皆以医术知名,特召之。丙午,诏中书劾宋安道等罪以闻。 戊申,太子太保致仕庞籍卒。时帝不豫,废朝、临奠皆不果,第遣使吊赙其家,赠司空兼侍中,谥庄敏。籍长于吏事,持法深峭。军中有犯者,至或断斩刳磔,或累笞至死,以故土卒畏服;而治民有惠爱。及为相,议者以为声望减于治郡时去。 甲寅,昭德军节度使、同平章事李昭亮卒,赠中书令,谥良僖。昭亮为人和易,谙习近事,于吏治颇通敏,善委任僚佐,故数更藩镇无它过。 壬戌,孙兆为殿中丞,单骧为中都令,仍令校正医书。封神应侯扁鹊为神应公。皇城使宋安道等皆降官。 癸亥,御内东门幄殿。 甲子,御延和殿,赐进士闽人许将第一百二十七人及第,六十七人同出身,诸科一百四十七人及第、同出身,又赐特奏名进士、诸科一百人及第、同出身、诸州文学、长史。 乙丑,以圣体康复,宰臣诣东上閤门拜表称贺。 辛未晦,帝崩于福宁殿。是日,帝饮食起居尚平宁,甲夜,忽起,索药甚急,且召皇后。皇后至,帝指心不能言。召医官诊视,投药、灼艾,已无及。丙夜,遂崩。左右欲开宫门召辅臣,皇后曰:“此际宫门岂可夜开!且密谕辅臣黎明入禁中。”又取粥于御厨。医官既出,复召入,使人禁守之。 夏,四月,壬申朔,辅臣入至寝殿。后定议,召皇子入,告以帝晏驾,使嗣立。皇子惊曰:“某不敢为,某不敢为!”因反走。辅臣共持之,或解其发,或被以御服,召殿前、马步军副都指挥使、都虞候及宗室刺史以上至殿前谕旨。又召翰林学士王珪草遗制,珪惶惧不知所为,韩琦谓珪曰:“大行在位凡几年?”珪悟,乃下笔。至曰昳,百官皆集,犹吉服,但解金带及所佩鱼,自垂拱殿门外哭而入,班福宁殿前,器止,韩琦宣遗制。 皇子即皇帝位,见百官于东楹。百官再拜,复位哭,乃出。帝欲亮阴三年,命韩琦摄冢宰,辅臣皆言不可,乃止。 癸酉,大赦。优赏诸军,如乾兴故事。时禁卫或相告,乾兴内给食物中有金。既而宫中果赐食,众视食中无有,纷纷以为言。殿前副都指挥使李璋呼什长谓曰:“尔曹平居衣食县官,主上未临政,已优赏,尔何功,复云云?敢諠者斩!”众乃定。 判吏部南曹王端言:“公卿子弟襁褓得官,未尝莅事,而锡服与年劳者等,何以示劝!请从莅日始。”遂著为令。端,质之弟也。 遣使告哀于辽及夏国。 三司奏乞内藏库钱百五十万贯,紬绢二百五十万匹,银五万两,助山陵及赏赉,从之。 帝初即位,与辅臣言,皆不名。及将责降医官,有欲为孙兆、单骧地者,言于帝曰:“先帝初进兆等药,皆有验,不幸至此,乃天命也,非医官所能及。”帝敛容曰:“闻兆等皆两府所荐,信乎?”对曰:“然。”帝曰:“然则朕不敢与知,唯公等裁之!”皆惶恐。甲戌,兆编管池州,骧峡州,同时责降者十二人,独兆、骧得远地云。 乙亥,群臣表请听政,不从。 诏:“天下官名,地名、人姓名与御名同者改之;改部署曰总管。” 命韩琦为山陵使。 先是辅臣奏事,帝必详问本末,然后裁决,莫不当理,中外翕然皆称明主。是日晚,忽得疾,不知人,语言失次,复召已责降医官宋安道、甄立里、奏宗一、王士伦等人侍疾。 丙子,尊皇后曰皇太后。 丁丑,群臣三上表请听政。戊寅,诏许之,既而以疾不果。有司请改日大敛,司天监言卜近日则不利帝及太后,帝令避太后而已。己卯、大敛,帝疾增剧,号呼狂走,不能成礼。韩琦亟投杖褰帘,抱持帝,呼内人,属令加意拥护。又与同列入白太后下诏,候听政日,请太后权同处分。礼院奏请:“其日皇帝同太后御内东门小殿,垂帘,中书、枢密院合班起居,以次奏事。或非时召学士,亦许至小殿。皇太后处分称‘吾’,群臣进名起居于内东门。”从之。 辛巳,命辽贺乾元节使、保静军节度使耶律谷等进书奠梓宫,见帝于东阶,令閤门以书币入。始,辽使至德清,廷臣有欲却之者,有欲俟其至国门谕使之还者,议未决。太常丞、集贤校理邵亢,请许其使者奉国书置柩前,俾得见帝,以安远人,诏从其言。时龙图阁直学士周沆馆伴辽使者,初未许见,先诏取书置柩前。使者固请见,曰:“取书,非故事也。”帝以方衰绖,辞焉。使者执书不肯授閤门,沆曰:“昔北朝有丧,吾使至柳河而还。今朝廷重邻好,听北使至京师,达命于几筵,恩礼厚矣,奈何更以取书为嫌乎!”使者立授书,然帝亦卒见谷等。朝廷未知辽主之年,沆乘间杂它语以问,使者出不意,遽对以实。既而悔之,相顾曰:“今复应兄事南朝矣。” 壬午,辅臣入对于柔仪殿西閤,皇太后御内东门小殿,垂帘听政。初议帝与太后同御东殿垂帘,辅臣合班以次奏事。及是帝方服药,权居柔仪殿东閤之西室,太后居其东室。辅臣既入西室,候问圣体,因奏军国事,太后及独御东殿,辅臣以政事复奏于帘前云。 癸未,内出遗留物赐两府、宗室、近臣、主兵官有差。富弼、文彦博时居丧,皆遣使就赐之。知谏院司马光言:“国家用度素窘,复遭大丧,累世所藏,几乎扫地。传闻外州、军官库无钱之处,或借贷民钱以供赏给,一朝取办,逼以棰楚。当此之际,群臣何心以当厚赐!”因固辞,卒不许。光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,以金遗其舅氏焉。 甲申,宰相韩琦加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,进封卫国公,曾公亮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,枢密使张昪、参知政事欧阳修、赵概并加户部侍郎,枢密副使胡宿、吴奎并加给事中。 知谏院司马光上皇太后疏曰:“殿下初摄大政,四方之人,莫不观听以占盛德。臣以为凡名物礼数所以自奏者,皆当深自抑损,不可尽依章宪明肃皇后故事,以成谦顺之美。大臣忠厚如王曾,清纯如张知白,刚正如鲁宗道,质直如薛奎者,当信之用之,与共谋天下之事。鄙猥如马季良,谗谄如罗崇勋者,当疏之远之,不可宠以禄位,听采其言也。臣闻妇人内夫家而外父母家,况后妃与国同体,休戚如一,若赵氏安则百姓皆安,况于曹氏,必世世长享富贵明矣。为政之道,莫若至公。愿殿下熟察群臣中有贤才则举之,有功则赏之,职事不修则废之,有罪则刑之。俟皇帝圣体平宁,授以治安之业,自居长乐之宫,坐享天下之养,则圣善之德冠绝前古,虽周之文母,汉之明德,不足比也。” 乙酉,作受命宝,命欧阳修篆其文曰:“皇帝恭膺天命之宝”。 发诸路卒四万六千馀人修奉山陵。 丙戌,以国子监所印《九经》及《正义》、《孟子》、医书赐夏国从所乞也。 丁亥,以皇子右千牛卫将军仲针为安州观察使、光国公,右内率府副率仲纠为和州防御使、乐安郡公,仲恪为博州防御使、大宁郡公。 翰林学士王珪上言:“圣体已安,皇太后乞罢权同听政。”即命珪草还政书。既而不行。 荧惑自去年八月庚辰夕伏,积二百四十九日。命辅臣祈禳于集英殿;己丑晨,见东方。 癸巳,权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制度,于是右司谏王陶上言:“民力方困,山陵不当以永定为准。”其后京西转运使吴充、楚建中、知济州田棐相继上言:“请遵先帝遗诏,山陵务从俭约,皇堂、上宫除明器之外,金玉珍宝一切屏去。”建中,须城人也。礼院编纂苏洵亦贻韩琦书切谏,至引华元不臣以责之,琦为变色。乃诏礼院与少府监议,唯省乾兴中所增明器而已,其它犹一用定陵制度。 右司谏、直集贤院、同修起居注郑獬上言:“今国用空乏,财赋不给,近者赏军,已见横敛,富室嗟怨,流闻京师。窃惟先帝节俭爱民,出于天性,无珠玉奇丽之好,无犬马游观之乐,服御至于浣濯,器玩极于朴陋,此天下所共知也。今山陵制度,乃取乾兴最盛之时为准,独不伤先帝节俭之德乎?臣以为宜敕有司条具名数,再议减节。” 帝自不豫以来,丧皆礼官执事,群臣奉慰,则垂帘不坐。乙未,大祥,始亲行礼,又卷帘坐受慰,人心少安。 丁酉,起复文颜博,固辞;表三上,乃听终丧。寻有诏给俸赐比宰臣之半,颜博又辞,许之。 戊戌,司马光上疏曰:“窃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,以宗庙社稷之重,超然远览,确然独断,知陛下仁孝可守大业,擢于宗室之中,建为嗣子,授以天下,其恩德隆厚,固非微臣所能称述。今不幸奄弃万国,陛下哀慕过礼,以至成疾,中外闻者,莫不感泣,知大行皇帝能为天下得人,治平之期,企踵可待。 “今者圣体痊平,初临大政,举措云为,不可不审。为政之要,在于用人,赏善罚恶而已。愿陛下难之重之,精心审虑,如射之有的,必万全取中,然后可发也。 “陛下思念先朝,欲报之德,奉事皇太后孝谨,抚诸公主慈爱,此诚仁孝之至,过人远甚。臣愿陛下虽天性得之,复加圣心,夙夜匪懈,谨终如始,以结亿兆之心,形四方之化,则福祚流于子孙,令闻垂于无穷矣。 “古者人君嗣位,必逾年然后改元。愿陛下一循典礼,勿有变更于中年也。 “三年之丧,自天子达于庶人一也。自汉氏以来,始从权制,以日易月。臣愿陛下虽仰遵遗诏,俯徇群情,二十七日而释服,至于宫禁之中,音乐、游燕、吉庆之事,皆俟三年然后复常,以尽送终追远之义焉。 “礼,为人后者为之子,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,而为其父母齐衰期,为所后者之亲皆如子,而为己之亲皆降一等,盖以持重于大宗,则宜降其小宗,所以专志于所奉而不敢顾私亲也。汉宣帝自以为昭帝后,终不敢加尊号于卫太子、史皇孙。光武起于布衣,亲冒矢石以得天下,自以为元帝后,亦不敢加尊号于巨鹿都尉、南顿君。此皆循大义,明至公,当时归美,后世颂圣。至于哀、安、桓、灵,咸自旁亲入继大统,皆追尊其祖父,此不足为孝,而适足犯义侵礼,取讥当时,见非后世。愿陛下深以为鉴,杜绝此议,勿复听也。” 己亥,群臣上表请临朝听政。表三上,乃许之。 庚子,立京兆郡君高氏为皇后,北作坊使遵甫之女。遵甫,继勋子也。母曹氏,皇太后亲姊。后四岁,与帝同育于禁中,仁宗常谓太后,它日必以相配,太后许诺。既长,出宫;庆历七年,归于濮邸,封京兆郡君,于是正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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