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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五年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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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五年辽清宁六年 春,正月,辛卯朔,白虹贯日。 己亥,录刘继元后。 乙卯,省御书院并翰林图画待诏以下额外所增员。 是月,凿二股河。自李仲昌贬,河事久无议者。河北都转运使韩贽言:“四界首,古大河所经,宜浚二投渠,分河流入金赤河,可以纾决溢之患。”朝廷如其策,役三千人,几月而成。未几,又并五股河浚之。 有大星坠西南,光烛地,有声如雷,占者曰天狗。同知谏院范师道言:“天狗所下为破军杀将,宜择将帅,训练士卒。”诏天下预为备御。 二月,壬戌,录系囚。 丙寅,礼部贡院请增江、浙、福建、川、广诸州军解额凡一百三十五人,从之。 戊辰,以太常丞、监察御史里行王陶为右正言,谏院供职。 帝自服丹药,寡于言语,群臣奏事,颔之而已。陶言:“王者之言,群臣皆禀受以施于天下者也。今政事无小大,皆决于中书、枢密,陛下一无所可否,岂为人主之道哉!”又言:“皇嗣未立,宜择宗子昭释同者育之。”以同列志趋不合,数请监灵仙观,不许。 三月,壬辰,诏礼部贡举。 癸巳,观文殿大学士、刑部尚书刘沆卒,赠左仆射兼侍中。知制诰张瑰草词诋沆,其子馆阁校勘瑾诉于朝,帝为改命词臣。其家不敢请谥。帝又为作挽辞,且篆其墓碑曰:“思贤”。沆性豪率,少仪矩;然任数,善刺取权近过失,阴持之,故虽以高科仕,其进用多由此。 乙未,岁星昼见。 戊戌,诏流内铨:“自今归明人年二十五以上听注官。” 丙午,诏:“广南东、西路摄官处,皆荒远炎瘴之地,而月俸不足以自给,其月增钱千五百。” 初,御史中丞韩绛言:“诸路灾伤,朝廷虽行赈恤,而监司亲民官未尽究心,致民之流徙者众。”壬子,下诏训敕。 甲寅,诏登州改配沙门寨罪人三十二人于诸州牢诚。 自诏驰茶禁,论者复言不便,知制诰刘敞、翰林学士欧阳修颇论其事。敞疏云:“朝廷变更茶法,由东南来者更言不便。大要谓先时百姓之摘山者,受钱于官,而今也顾使之纳钱于官,受纳之间,利害百倍。先时百姓冒法贩茶者被罚耳,今悉均赋于民,赋不时入,刑亦及之,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,子子孙孙未见其已。先时大商富贾为国贸迁,而州郡收其税,今大商富贾不行,则税额不登,且乏国用。望朝廷因臣言,求便国惠民之策。”修疏云:“臣闻议者谓茶之新法既行,而民无私贩之罪,岁省刑人甚多,此一利也。然而为害者五焉:民旧纳茶税,今变租钱,一害也。小商所贩至少,大商绝不通行,二害也。茶税不登,顿亏国用,三害也,往时官茶容民入籴,故茶多而贱;今民自买卖,须用真茶,真茶不多,其价遂贵,四害也。河北和籴,实要见钱,不惟商旅得钱艰于移用,兼自京师岁岁辇钱于河北,理必不能,五害也。一利不足以补五害,乞除前令,许人献说,详定精当,庶不失祖宗旧制。”不听。 辽主如鸳鸯泺。 夏,四月,庚申,权同判尚书刑部李綖言:“刑部一岁中,杀父母、叔伯、兄弟之妻,杀夫、杀妻、杀妻之父母,凡百四十;劫盗九百七十。夫风俗之薄,无甚于骨肉相残;衣食之穷,莫急于盗贼。今犯法者众,岂刑罚不足以止奸,而教化未能导其为善欤?愿令刑部类天下所断大辟罪,岁上朝廷,以助观省。”从之。 己卯,命度支判官、祠部员外郎、直集贤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。安石以入馆才数月,馆中先进甚多,不当超处其右,固辞。 程戡与宋痒不合,数争议帝前,台谏以为言,帝不悦。殿中侍御史吕诲复论戡结贵幸,癸未,乃罢戡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,以礼部侍郎、知制诰孙抃为枢密副使。 甲申,降右司谏、秘阁校理吴及为工部员外郎、知庐州;太常博士、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落里行,通判越州。 初,谏官陈旭建议裁节班行补授之法,下两制台谏官集议。已定稿,及与起辄增注:“兴国军磁湖铁冶仍旧与班行。”主磁湖铁冶者,大姓程淑良也。翰林学士胡宿等劾及等职在台谏,而为程氏经营,占锢恩泽,乞诏问其状。及等引伏,故并黜之。 丙戌,命权三司使包拯、右谏议大夫吕居简、户部副使吴中复同详定均税。 五月,戊子朔,京师民疫,选医给药。 辽监修国史耶律白请编辽主所制诗赋,命白为序。辽主好吟咏,其后知制诰耶律良又编御制诗文曰《清宁集》。辽主命良诗为《嘉会集》,亲制序赐之。 己丑,京师地震。 西上閤门使、英州刺史郭谘献所造拒马车。谘尝知潞州,言怀、保二郡旁山,可以植稻,定武、唐河抵瀛、莫间,可兴水田。又作鹿角车、陷马枪,请广独辕弩于它道。诏谘置弩。 谘又言:“顷因北使得观幽燕,方不及三百里,无十万人一年之费,若以术制之,使举不得利,居无以给,不逾数年,必弃幽州而遁。臣庆历初经画河北大水,果断敌疆,乃其术也。臣所创车弩,可以破坚甲,制奔冲,若多设之,助以大水,取幽蓟如探囊中物耳!” 会三司议均田租,召还,谘陈均括之法四十条。复上《平燕议》曰:“自瓦桥至古北口,地狭民少;自古北口至中京,属奚契丹;自中京至庆州,道旁才七百馀家。盖契丹疆土虽广,人马至少,傥或南牧,必率高丽、渤海、达达、黑水、女真、室韦等国会战,其来既远,其粮匮乏。臣闻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用兵之善计。又闻得敌自至者胜,先据便地者佚。以臣所见,请举庆历之策,合众河于塘泊北界以限戎马,然后以景德故事,顿兵自守。步卒二十万,骑卒三万,强壮三万,岁计粮饷百八十三万六千斛,及旁河郡邑可由水运以给保州应援。以拒马车三千,陷马枪千五百,独辕弩三万,分选五将,臣可以备其一,来则战,去则勿追。幽州粮储既少,属国兵不可久留,不半年间,当遁沙漠,则进兵断古北口、塞松亭关,传檄幽蓟,燕南自定。”帝壮其言,诏置独辕弩二万。寻命谘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及拣内军器库兵仗,下南北作坊,以完军器。 贵人董氏生皇第十一女,庚寅,进位美人,固辞:乞赠父官一级,如其请。 甲午,观文殿大学士、户部侍郎庞籍为太子太保,致仕。籍自定州召还,既入见,诣中书省求致仕,执政曰:“公康宁如是,上意方厚,奈何坚求欲去?”籍曰:“若待筋力不支,人主厌弃然后去,岂得为知足哉?”遂归臣于家。前后凡七上表,乃许之,仍诏籍出入如二府仪。 丁酉,诏三司置宽恤民力司。 己亥,以颍州进士常秩为试将作监主簿、本州州学教授,翰林学士胡宿等言其文行称于乡里故也。秩,临汝人,尝举进士不中,退居二十馀年,尤长于《春秋》,斥孙复所学为不近人情,著《讲解》数十篇。 己酉,以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官。 辽主驻纳葛泺。 乙卯,录系办,降罪一等,徒以下释之。 六月,戊午朔,辽以东北路女真详衮果嘉努为特里衮。 壬戌,辽遣使录囚。 乙丑,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,及言事官弹劾小过不关政体者。时殿中侍御史吕诲言:“故事,台谏官许风闻言事者,盖欲广其采纳,以补朝廷阙失。比来中外臣僚多告讦人罪,既非职分,实亦侵官;甚者诋斥平素之缺,暴扬暧昧之事,刻薄之态,浸以成风,请惩革之。”故下是诏。 丙寅,命天章阁待制张掞同详定均税。 辽中京置国子监,命以时祭先圣、先师。 壬申,诏礼部贡院:“内外锁厅并亲戚举人,并同引试,解十分之一;如不及十人,亦许解一名;四人以下送邻路聚试。” 乙亥,遣官分行天下,访宽恤民力事。 癸未,辽以随王耶律仁先复为北院大王。先是仁先尝为北院大王,有惠政,及是民欢迎数百里,如见父母。 甲申,三司减省冗费所言:“比岁内人请俸倍多,乞酌天圣初嫔御以下人数,著为定额。”从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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